一朵娇花出墙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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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七章上山

黄易和程唤中,一个拔草一个松土,分工合理,两个人又都不是话少的人,程唤中虽总说不过黄易,可还是耐不住寂寞去招惹他,然后又被逗的生气,两个人打打闹闹,乐此不疲。

“你说叶轩和娇娘他俩是什么关系?”黄易摸着光溜溜的下巴还有些不习惯,可娇娘非说他这个胡子太影响形象,强行让他刮去。他多久流浪,身形消瘦,留着一抹胡子看着跟老山羊一样,这会刮了胡子看上去年轻好几岁,倒也人模狗样的。

程唤中还在因为他刚才说自己看着跟十五六岁的小屁孩一样,看不出来是两个孩子的爹生闷气呢,这会听到他八卦,又忍不住怼他:“这你都看不出啊,你不是神棍吗?”

“他俩对彼此有意思,心照不宣的事,不过我怎么总觉得好像还有点隔阂?”

叶轩每天也不做别的,就跟在娇娘后面帮帮忙出出力,两个人也没提过钱的事,看起来就像这个家的一份子,可实际上呢,村里人对此是敢怒不敢言,就连黄易都不止一次听到有人议论他俩的关系了。

“要我说郎情妾意的话,为什么不直接成亲呢?还省的别人说些闲话了。”

“这你就不知道了吧”黄易来的比程唤中晚,总有些事是他不知道的,程唤中有点得意地把娇娘当初和林兰芝发誓的事一说,黄易顿时明白了,“原来就这事啊,这还不好解决吗?我有办法处理啊!”

“快说说是什么办法!”程唤中比听见什么消息都高兴,这些日子下来,别的不说,他早就把娇娘当成自己的家人了,并且想好以后就跟着娇娘混,就算不行也要跟娇娘走近一点。

娇娘不知道此时有人正在操心她的婚姻大事呢,她紧紧地跟在叶轩身后,两个人手拉着手,顺着林间小路艰难前行。

说艰难却也不是很艰难,叶轩好像对这里很熟悉,带娇娘走的路虽然杂草丛生,可还是能看出人踩踏的痕迹。

“平时我上山打猎就是从这条路,老一辈的人说过,这座山绵延千里,谁也不知道深山里面藏着什么,我们一定要千万分小心。”

叶轩声音低沉,腰间别着一把大刀,看起来很是严肃。

虽然他在这深山里来去自如,可身后跟着娇娘,总觉得不太放心。

知道他是担心自己,娇娘在他手心里画了一个圈,“我会乖乖的,我们不进深山,就在外边逛逛就行。”

叶轩这才发现自己神经崩的太紧了,恨不得把娇娘保护起来怕她受伤这种想法一直在折磨着他,事实上娇娘是个聪明人,即使真的发生什么事,他也有信心带她逃出去。

冷静下来,叶轩才发觉林间的美好,娇娘看到一种不认识的植物就会问叶轩那是什么,而叶轩都能回答上来。

山里有一种荆棘类植物,长满了尖锐的刺,可里面却想着红通通的果子,在阳光的照耀下娇艳欲滴。

“这个是什么?看起来好像很好吃的样子。”娇娘蹲在一旁垂涎欲滴,试图用棍子扒开荆棘丛摘下来尝尝。

“这个叫刺儿果。”叶轩拦住她的手,赤手空拳地捏住一根刺,把枝条扒开,手指极其灵活地摘下来一串刺儿果,“这个刺扎到手上又疼又痒很难受,我来摘吧。”

娇娘也不洗,直接塞到嘴巴里,指甲大的果子一点核都没有,入口即化的甜美汁液,她喂给叶轩一个,“你也吃,别摘了,尝尝味道就好了。”

嘴上这么说着,娇娘看到草丛地上有掉落的刺儿果,惊呼出声:“哇这地上掉了好多哦!”

叶轩看她那副孩子一样的表情,轻笑出声,“那都是刺猬吃剩下的,别去拿了,我给你摘。”

“不不不,我不吃,其实也不是很好吃嘛。”娇娘装作不在意的样子,连忙把叶轩拉起来,“深山里还有好多东西等着我们去发现呢,别在意这个扎人的小果子了。”

叶轩拗不过她,只能站起来跟着她走,暗地里想着日后再来摘给她吃。

娇娘嘴上说着不想吃,其实心里都快馋坏了,她来这边这么久,也就吃过杏子,桃子还没熟,比起前世能吃到世界上大多数的水果,站在的日子可以说是举步维艰。

想到刚才那个果子的味道,娇娘还在疯狂分泌口水,可她又不舍得叶轩摘果子受伤,只好作罢。

两人继续往前走,有叶轩在身边,娇娘甚至有种自己是在逛植物园的感觉......

越往山上走,遇见不认识的植物越多,甚至还有些不知名的野果,这让娇娘更确实的感受到,她回到了古代,一个历史上没有的朝代,虽然和她前世了解的历史基本相似,可要是说来,更像是平行空间。

娇娘来的时候背的背篓也转移到叶轩身上,每认识一种植物,娇娘都会停下来思考这种植物是否还有别的用处,一来二去背篓里也存放了一些植物。

其中有一种红色的花,纤细的花瓣极其红艳,捻破一点手上就会沾染上红色,如果捣鼓捣鼓可能会是不错的染料。娇娘采摘了些,准备回去做实验。

还有一种绿色的果实,像珠子一样,外面皮有点麻,很硬,叶轩捏开后娇娘闻了闻,青涩的麻味,舔一舔舌头麻了半天,那种味道很是熟悉,可娇娘却想不出到底是什么,她同样收集一些放进背篓。

娇娘前世是个北方人,喜欢吃饭放辣椒,自从来这边,除了葱姜蒜就很少有别的香料做饭,更别说辣椒这种东西了,久而久之嘴巴里都能淡出鸟来,这会尝着麻味,倒是和前世的花椒口味有点像。

还有一些不怎么名贵的草药,只要娇娘觉得有点别的用途,就都采摘了些放进背篓,准备带回家研究。

不知不觉大半天过去了,娇娘肚子一直抗议,太阳升到最高处,林子里也变得闷热,“我们先找个地方吃饭吧。”娇娘提议道。

方才找稀罕物的时候不觉得累,把林子转的差不多娇娘才觉得脚痛的不得了,估计是起泡了。

听到流水的声音,娇娘就不愿意多走了,干脆提议就在溪水边吃午餐,叶轩只能同意。

扒开树丛,清澈见底的溪水在面前蜿蜒而过,河滩布满鹅卵石,阳光照在溪水上,甚至还能看到鱼儿在其中游来游去。

娇娘欢呼着冲过去,手伸进溪水里,却被溪水的温度冷的打了个激灵,“这水怎么这般冷?”

“这水据说是从雪山上流过来了,自然冷。”叶轩也弯腰捧水洗脸,随后用衣物擦拭脸,目光却看向林子“想吃烤鱼吗?”

当然想!娇娘连连点头,眼睛里好像藏着星星,她还没体验过这种生活呢。

叶轩轻笑,从树上折了一根树枝,抽出匕首把尾部削尖。

娇娘脱下鞋袜坐在下游一块比较大的石头上,把起泡的脚浸泡在河里。叶轩脱下外袍,鞋袜也都脱去,裤子卷到小腿上,站在河里举着树枝等待。

不知是不是这里很少有人过来,银白色的鱼比巴掌还大,看起来异常肥美,娇娘的脚伸进水里,鱼儿一闪而逝,没过一会又都聚集过来,一点都不怕人。

娇娘用刺儿果的刺把脚上的水泡挑开,又用背篓里刚采摘的草药涂抹上去,就在她做这些的时候,叶轩已经抓到好几条大鱼上来,去鳞开膛,正准备生火上架开始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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