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哦,你不提我都快忘了这茬。”曹节贞不好意思的挠挠头,对荔非笑道:“可惜这个我也不太懂,那不如我给你钱,然后你去选,找到合适的让我来付就行,别在意价格,称手最重要。”
这一刻,他身上那种人傻钱多的地主家傻儿子气质暴露无遗。有钱真的能为所欲为。
荔非点了点头:“那我现在就动身去找,一个时辰咱们在城里最大的酒楼见吧。你现在就先把钱给我,也方便些。”
“好。”曹节贞向身旁的家丁伸出手“用金银币结账,方便。”
可是等了一会,却仍然没见到有东西递过来。他疑惑的转过头,看见家丁朝自己尴尬的笑了笑:“那啥,公子您刚刚付账的时候,已经把我们带的大多数钱都用完了,现在已经没有任何金币了,就连银币也所剩无几。其实刚刚咱们都想劝您,就算腰缠万贯,财大气粗,也应该省着点花的……”
顿时,曹节贞好似被一道雷打中,直接原地石化了。他艰难的转过头,看向那个之前因为带了一大堆铜钱而被嘲笑过的家丁:“你那堆铜板呢?拿出来吧!虽然没多少,但是凑合着用用。”
于是,当荔非拖着将近一人高的铜钱袋子时,他的内心是崩溃的。如果不是腾不出手来,他早就把眼前这个笑嘻嘻的小曹给打死了。
荔非满脸不爽的用手朝袋子里扒拉了几下,却看到里面的铜币种类繁多,而且大小皆有,甚至还混了不少打制币进去。这一刻,他杀人的心都有了,这些玩意换算起来贼麻烦,之前说是铜钱,他还以为是清一色的开元通宝,那样的话,虽然重一些,但是好在购买力强,而现在这一堆各个小国铸造的钱币,不但工艺粗糙劣质,就连成色都并不相同。
“一堆巴掌大的小国,忙着争权夺利打得战火纷飞不说,还铸造这么一堆遭天谴的玩意儿!这边的老百姓也是惨,我要是天天对着这么多品种掐指头算,那不早就头昏脑胀了!”荔非一边费力的拖着袋子,同时还不忘抱怨几句。
对此,曹节贞是深有同感的,西域幅员辽阔,上面的各个民族大体上也骁勇善战,同时也并非四肢发达头脑简单。如果他们团结一心,而不是彼此之间相互征战不休,又怎么会给大食人或者吐蕃人可趁之机?
曹节贞有些心不在焉,不知不觉,他的思绪又飘回到了战场上,正在细心模拟着下一步的举措。不过出于礼节,他在听到荔非守瑜的话以后,随口回道:“嗯嗯,是啊。等我以后有机会把他们统一一下就好了。”
他说这话的态度极其随意,就仿佛在讲“明天见,同学”或者“早上好啊,去喝杯水吧”这种日常的不能再日常的话一样!
可是落到了在场其他人的耳中,这轻飘飘的一句话的分量,不亚于晴天中蓦地炸响一个霹雳!
想要统一货币,这在始皇帝之后就被赋予了另一层政治意思,换言之,几乎可以说就是统一西域?!这话可不是能乱说的,因为当这话从一个有分量的人口中说出以后,几乎可以视作一个政治信号,必然会掀起一阵腥风血雨!
想当初,突厥王庭的阿史那氏称雄一方,敢号可汗金帐下十万血衣狼骑,风头最盛之时,也有过想要统一西域的野望,可最后结局又如何呢?被各方势力围而歼之,白眉可汗长眠于无名河畔,死不瞑目。从那以后,就很少有以西域为根基的国家,想要统一这片战火纷争的土地了。就算是强如大唐,也因为战略原因难以将经营中心放在这边,所以只是以名义上进行统治和威慑的都护府来进行管辖,没有过分的干涉当地各项事务。
而现在,一个公认的小国、弱国的失势王子,却如此随意的说出来了想要“统一一下"这样的话!先不说他日后能走到哪一步,即使是年少轻狂也好,又或者是初生牛犊不怕虎也罢,光是这份气魄,就已经可以说是超过了同辈的绝大多数人!螳臂挡车,蚍蜉撼树,所谓可敬不自量,莫过于此。
曹节贞却没有这一份自觉,他背着双手,想了想,又轻声解释道:“我虽然去长安游学过,也很仰慕那边的风采,但是,我的家终究在这里。我所珍视的大多数人也在这边,于是我就想着,既然人活一世,总得做点事情,若是能让我所在乎的人过上好的生活,那么我会很开心。当然,我所说的这些人中,也包括你们。”
再说出这段话的那一刻,曹节贞其实并不知道究竟是哪方在控制的身体,只是顺理成章的就说出了这些话。
出发点很小,而且也很普通,但是因为身份的特殊,他满怀赤胆诚心想要做的事情,很大。
荔非没有继续浪费时间,骑着马就去选购武器了。他刚刚虽然也大吃一惊,但是并没有特别往心里去--曹小子的话终究太过想当然,这几乎是一件不可能的事。况且就算再退一万步来说,对方日后真的成长到有能力统一西域了,那跟自己又有什么关系?虽然肯定会在一定程度上损害到大唐的利益,不过现在西域这么多大小势力虽然明面上臣服大唐,但实际上无外都是形同割据,他们现在对待汉人的态度,很可能还比不了在长安生活过数年的曹节贞。
至于日后是否会与现在的好友兵刀相见?这也不是如今连生死都保证不了的人可以担心的,俗话说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这种涉及到一国存亡的事情,怎么也不用自己这么一个小小的校尉来负责任。
看到荔非远去后,曹节贞从马背上找出了那个用布包裹好的枪头。刚刚走的急,都没来得及好好试用一下,现在既然有时间,那就不浪费了。
打开一看,只见长度大约在30厘米左右,样式比较像是西式的骑士长枪,而且正如店主所说,这个估计是展示所用,因为尽管工艺无比良好,却在表面故作花哨的雕刻了许多花纹,显得华丽非常。不过,这并不是大问题,拿回去以后找工匠稍微修改,将这些华丽而无用的花纹改成夺命的血槽,就可以了。
他小心翼翼的将这个在柄上枪头上好,然后用手掌掂量了几下,重量非常合适。然后再依次向前穿刺和挑击、下压,手感也不错。
好枪,更胜先前的好枪!
少年人笑容灿烂,他微微抬头,对着明媚耀眼的阳光,将手中的长枪高高举起,就像一个孩子在兴奋地炫耀自己新获得的玩具一样。握住了这把长枪的瞬间,就好像握住了对以后的希望和憧憬。人的思想真的是一种很奇妙的东西,就在先前还被曹节贞认为无法打破的僵局,此时已经被心中涌出的信念所开拓,他下定决心,自己不需要苟且偷生,这支部队也不需要!他们只需要两个结局,要么是充满荣耀的胜利,要么是浸满悲壮的死亡。我最怜君夜中舞,道:“男儿至死心如铁。”
先前做的准备已经够多了,现在如果继续纠结,也只是徒增烦恼罢了,那就是所谓的庸人自扰。
“从此以后,就叫你“弃疾”吧!”随着主人的命名,这把长枪好像有灵性似的,竟然轻轻嗡鸣一声,上面的寒光也显得更加耀眼,它似乎为自己获得了新生而感到愉快。话说这里是唐朝,那么取这个名字似乎也不算盗用了稼轩先生的名号呢。去病,弃疾,一个“不灭匈奴,无以家为”一个‘书剑并用,平定荆南’。
枪如霜雪夜亦明。我执手中之枪,欲将平戎万里,整顿乾坤。
从此以后,曹节贞对手中的武器爱不释手。也正是这一人一枪,以及他身后足以颠覆一国的滚滚铁骑部队,将会名扬西域,书写一段前所未有的传奇,就如同当年的去病故事。
汉武曾言,非常之功,必待非常之人。
国庆假期期间的第一更献上!为了男频活动的一点点打赏,我也是拼了,这几天做好了用命来码字的打算。
另外,在这个日子我也得祝祖国母亲生日快乐。72岁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已经是人生晚秋,但是对刚刚崛起的国家来说正是风华正茂,尚有无限活力和风采。今日之盛更过于书中大唐,生在这个年代是我们的幸运,我们生在这个年代,也是这个时代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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