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一场大醉,三人尽兴而归。虽说两个是走着的,年纪最小那个是被家丁抬着的。
不过不用在意这些细节,开心就好。喂了两碗醒酒的茶汤后,曹节贞终于缓缓张开了双眼,一抬头映入眼帘的就是母亲那张责备的脸。
看到这一幕,他心头一暖。虽然这是全新的地方,但是也有人关心着自己,那也不错。
“你以前不是不喜欢喝酒吗,怎么这一次饮了这么多,看看都醉成了什么样。老将军也是,居然不管着你。”
果然,在所有母亲眼中,孩子永远都还是小孩子。年纪已是及冠左右的少年,对此也只能报以无奈一笑。
原本就累了,再加上刚刚又喝的大醉。几乎只是一沾着床,立马就睡着。
再次醒来,日上三竿。曹节贞轻轻揉揉眼睛,头似乎仍然有点昏沉。这就是所谓浓睡不消残酒啊。
窗外阳光正好,而且天气也没有前几天热。确实是个出行的好日子。
相信此时此刻估计也有不少人准备结伴骑马出游。
不过不一样的一点是,有的人出游是看花赏景,有的人则是观剑杀人。
轻车熟路的来到军营,米俊义已经点齐了人马,后面还有不少辅兵,负责搬运物资。
"商队已经出发了,我们就在后头,远远的跟着,保护他们。因此我决定,三个时辰后拔营,现在还要和家人告别的,就赶快去,甭留下遗憾!如果有哪些怕死的,也可以尽快滚蛋,这是最后的机会。但是一旦跟着一起出发了,那就把生命交给我!不要再想任何其他的。”老人的声音嘶哑雄浑,直击人心。
底下一阵议论。“不是说只是剿匪吗,难道真的有很大危险?”“加入以后,是不是也就没了退路?"
没有人回答他们的问题。
很快,终究还是有接近30个人想要退出,他们的行为得到了允许。见了这一幕,陆续又有十多人离开了队伍。
米俊义却并不在意,少一些蛀虫和软蛋,对整治队伍而言,往往是件好事。
曹节贞看了看自己这边,五十人的曹营,居然全员尽在,这倒真是意外之喜。他向老将军告罪一声,回家向母亲辞别。
知道前路凶险的母亲,却也明白不能在这个时候打击儿子的勇气。所以只是强装不在意的挥了挥手。“去吧,贞哥儿!好男儿若不能提剑杀人,为国尽力,那才不像话。家里能给你的都给了,那二十个死士,平时好好对他们,但是到了关键时刻,不要珍惜他们的性命。总之一句话,你要好好运用。另外,我将一件犀牛皮甲交给他们,那是你父亲留下来的,结实异常,对你来说也算合身。你若需要的话,就拿去穿上。”
“是。孩儿不孝,接下来寄身军旅,以身许国。无法贴身侍奉母亲。还望母亲,一定要注意保重身体,不要思念孩儿!”说完,他又重重的叩了一个头。
仔细听着脚步声,确认儿子确实已经远去后。已经初显年迈的母亲,这才捂住嘴巴,泣不成声。
同样的场景,此时此刻在不同的家庭同时发生。
光告别,就用了半个时辰。剩下时间,曹节贞实在是没啥事干,甚至闲着无聊给之前帮忙带路的那个巡逻队成员告了个别,后者自然受宠若惊。
曹节贞看了看自己身上,劲装打扮,通过这么多天的训练,他自信即使到了战场上,也不会再畏手畏脚了。
不过考虑到第一天不会直接上战场,因此不用专门保留体力。想到这里,曹节贞咬了咬牙,双手各自做了30个俯卧撑,再跳了150下蛙跳。
剩下一个时辰,他再次去拜访了何孟山,毕竟她希望对方能透个底,这些商人究竟知道些什么。可是令人遗憾的是,对方也确实不清楚前路的凶险,他们作为最大的一只商队,总共带的护院不过200余人,而那些负责押镖的刀客,甚至只有十多人。可见到曹节贞有些凝重的样子,何孟山若有所思,最终在出发前还是决定多派些人手,增加了大概二三十个护院同行。尽管杯水车薪,但也算聊胜于无。同时更重要的是,他有了防范性,以后以后如果遇到突发情况,也就不会太过焦急。至于因为可能有的危险,放弃这趟行程?开玩笑,商队下半年的流水就靠这一趟了,就算有刀山火海,也得去闯闯,更何况还没有什么明确的情报,表示这次会有九死一生的大危险呢。
最后一个时辰,他回到营中,最后清点了一遍物资,干饼,奶酪之类的应有尽有。把训练用的木枪换成带有枪头的真铁枪,穿上结实的牛皮长靴,套上那件看似轻薄的犀牛皮甲。这犀牛皮甲,虽然有一股淡淡的异味,但是穿在身上不但轻便保暖,还能防一般的刀,比起一般的皮甲,好用不少。多少也算个宝物了。
对了,曹节贞突然想起,自己居然差点忘记打上绑腿。接下来,虽然可以骑马,但是有一些坎坷的路段,终究还是得靠双腿,尽早打上绑腿的话,尽管最开始会有些不舒服,但是过几天一般就缓解了。而且,长时间的行走会使得血液下沉到腿部,再加上肌肉组织长时间进行相同方向的甩动,很容易造成肌肉酸软受伤,甚至是静脉曲张。于是他用力勒了勒,使得小腿感受到了明显的束缚感,把整个裤脚都包裹起来,这才放手。
至于骑马之类的,虽然他前世也在公园里骑过十多次,所以不能说是完全不懂,再加上这两天也抽空练习过几次,不过绝对称不上熟练。幸亏这次是剿匪,应该用不到大规模的骑兵。
“集合,拔营出发!”随着一阵阵悠长的号角声,上千人的队伍排成一条黑色的长龙,浩浩荡荡地向城外走去。
有不少人,长到这么大,其实还是第一次出城,看着周围熟悉的街道,逐渐向身后退去,不由生出了不舍之心。百姓们虽然也看过之前的出征场面,但是如今见着这些人,扛着兵器,迈着整齐的步伐,居然直接从城里往外走,还是大感新奇,不少年轻人探出头来,对着年轻的士兵们大声叫好。刚刚有人看到告示,并且大声宣读出来,现在他们已经知道这些人是去剿匪的,在淳朴的老百姓眼中,肯为了国家流血牺牲,肯为了保护人民拼杀奋斗的,那么一定是好人。这些平凡人有时候是最可怕迷信的,但是有时候也是最善良而真诚的。
啪~曹节贞轻轻一巴掌,拍在身边一个小伙子的头盔上,发出沉闷的响声:“出去了又怎么样?小兔崽子还没出城门多远呢,就已经有了乡愁。咱们总有回来的一天,到时候怎么也得让街坊邻居刮目相看。况且,俗话说读万卷书不如行万里路,你们这辈子恐怕没心思去读书破万卷了,所以换个角度想想,我们也算出去长见识了。”
那个少年点了点头,赶快跟上了队伍,同时他转过头来,满脸朝气的对曹节贞露出了一副灿烂的笑容:“领队,你说的对,咱们总要回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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