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日清晨,我与潼冥随姜卿回到酒肆,她安排我跟着小王学着如何招待客人,小王是她店里的小二,挺年轻的小伙子,却听说已干这行干了七年了。
潼冥自荐去了后厨洗碗,他说自己干不得很多活,但这洗碗大抵还是可以的,姜卿似是十分喜欢潼冥,许是看他生的软软糯糯,活像只圆滚滚的小兔子,她对潼冥讲,若是累了就去歇着也不打紧。
我原以为端茶倒水这样的活计该是简单透顶,但凡有手有脚的人都能做的好,可事实证明,这些琐事与拿筷一样,都不大适合我,一个上午,我打碎了一只酒壶,四个陶碗,顺带掰断了七根筷子。
中午姜卿寻我,扶着额对我讲,倘使我再这般模样,许是不出三日,工钱便要被我赔了个干净,再过半月,就要将我自己卖给她了。
我觉着十分尴尬,赔礼道歉了一阵,思索了片刻,才对姜卿讲。
白夷我从小生在郊野,也不知自己竟这样不擅长这样的活计,或许,你这儿缺打手么?打架我在行的很。
姜卿:我这儿既不是赌坊又不是花楼,着实是……不需要打手。
我一时语塞,不知该说什么才好。
姜卿突然想到什么似的。
姜卿:我想我这里有个活,倒还挺适合你的。
接下去的半个月,我在姜卿酒肆的后厨帮忙打糍糕。
原本打糍糕的师傅姓汪,不惑的年纪,两鬓都有些花白,力气却很大,做的糍糕我亲尝过,软糯香甜,方子中的糖或是水,都恰到好处。
汪伯十分喜欢我,说像我这样力气大的女孩子还是头一回见,他带过的几个弟子都没有我这样能将木锤砸的哐哐响。我也不知这到底是在夸我还是有什么别的意思。
在酒肆的这些日子,我总算是学了不少东西,譬如人间的鸡鸭鱼肉大抵能认得全了,也晓得在人间生活少不得银子这样东西,有了银子就能用它换到你想要的。
还有一些对我而言无关紧要的,但对凡人来说似乎顶重要的东西,比如他们将一年分为十二个月,将一天分为十二个时辰。
四月末的时候,汪伯嘱我去城东老李头那边预定十斤糯米,姜卿说潼冥这半个月来一直在酒肆尽职尽责,该要出去走走,就令我带着他一道出门。
回程时转过一处街角,见巷口围了一群人,我拉着潼冥,想凑个热闹,就往人堆里挤去。
挤到最前才看见一个男子,脚下踩着个衣着暴露的女人,这女人白纱蔽体,隐隐能透过薄纱看见她盈盈若雪的肌肤,而白背外露,男子此时一脚正踩在她白玉般的背上。
我伸手遮住潼冥的眼睛。
白夷常乐说少儿不宜这个。
潼冥来掰我覆在他眼睛上的手指。
我捂的更用力些,并饶有兴致的听周遭人的议论。
路人甲:这……这这……实在是有伤风化。
路人乙:瞧这位公子人模人样,谁知道会干出这种猪狗不如的事。
路人丙:许是人家小两口你情我愿,刺激着呢。
路人丁:当街欺负一个弱女子,真是人神共愤。
路人戊:小娘子还颇有几分姿色,要不来个英雄救美?然后让她以身相许。不行不行,这男的看起来很不好对付。
男子脚下的女人面上梨花带雨,口中娇声连呼“救命”,瞧那模样还真有些我见犹怜,想来周遭人群也被这娇俏女人的柔弱酥了骨头,纷纷扬声骂起来。
路人甲:放开她!
路人乙:畜牲!
路人丙:不要停!
白夷……???好像混进了什么奇怪的东西。
路人丁:光天化日,欺压一个女子,不要脸!
路人戊:报官!赶紧报官!
此时潼冥终于如愿将我的手从他脸上扒开。
潼冥:白姐姐,那姑娘看着有些可怜,你要不要救救她?
我将双手环抱在胸前。
白夷我才不要。救了她,叫她吃了在场的所有人么?
潼冥:什么?
白夷这妖怪,吃了不少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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