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 李白
紫燕黄金瞳,啾啾摇绿騣。
平明相驰逐,结客洛门东。
少年学剑术,凌轹白猿公。
珠袍曳锦带,匕首插吴鸿。
由来万夫勇,挟此生雄风。
托交从剧孟,买醉入新丰。
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
羞道易水寒,从令日贯虹。
燕丹事不立,虚没秦帝宫。
舞阳死灰人,安可与成功。
译文:
紫燕这匹骏马有着黄金色的眼珠,马嘶鸣时摇动着它颈上那美丽的绿色鬃毛。
它一路奔驰,天刚亮的时候就到了长安洛门。
年少时学习剑术,剑术高超,白猿公败在少年的手下,飞上枝头化为一只猿猴。
少年穿着饰有珠宝的锦袍,腰间插着匕首和吴钩。
他自小一个人就有万人的英勇,如今腰间插有宝剑就更显雄风了。
与豪侠剧孟结为好友,二人一见如故,一同去新丰畅饮美酒。
少年志气豪猛,哪怕在都市中,杯酒之间就可以结束一个人的性命。
不要说易水寒冷如冰,看看今日白虹贯日,如此晴朗。
只可惜荆轲刺秦王没有成功,徒然死在秦宫之中。
像秦武阳那样的人如同死灰一样,跟他这样的人结交朋友,事情怎么会取得成功呢?
赏析:这首诗此诗塑造了一个剑术高超、纵横江湖的少年侠士形象,表达了作者怀才不遇的郁闷不平以及渴望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显示了作者的豪侠气质。全诗情感愤恨激越,形象鲜明生动,风格扬厉雄健。
开首写少年所骑骏马的神骏与装饰之豪华,“平明”写少年在白天骑马相互驱驰,在洛门东结交朋友。接着,“少年”两句写其剑术超过传说中的白猿公,突出其剑术之高超。
接下来八句写其纵横江湖之勇猛形象。特别是“笑尽一杯酒,杀人都市中”两句,写尽了少年的豪侠形象。最后几句借荆轲刺秦事抒发内心的情感。与一般的咏叹荆轲刺秦的诗不一样的是,全诗没有出现荆轲的名字,但“缺场”的荆轲事实上是诗中的主角——诗人自己。诗人批评谋划行刺秦始皇失败的燕太子丹,是因为他没有给荆轲创造一个良好的施展身手的条件,反倒找来一个进入秦宫就面如死灰的秦舞阳,帮了倒忙,给剑客造成干正事的掣肘。
这种批评正好表现出诗人渴盼建功立业的豪情壮志。这首诗虽然有郁闷与不平,但依旧是那种扬厉雄健的风格,很好地表现了诗人的豪侠气质。
创作背景:
开元二十年(732年)正月,以朔方节度副大使礼知节度事。率兵讨契丹。于范阳之北大破两蕃之众。十月,玄宗到洛阳以北(今山西省一带)地区出巡,诏令巡幸所至,地方官员可将本地区贤才直接向朝廷推荐。
此诗约作于唐玄宗开元二十三年(735)李白游洛阳时,是一首咏游侠的诗,拟乐府旧题而作。《乐府解题》曰:“《结客少年场行》,言轻身重义,慷慨以立功名也。”李白少任侠,对古代侠士越女、专诸、荆轲、剧孟等的高超剑术与侠气英姿十分向往,在诗中屡加赞颂。
解忧唯有杜康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