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陌生的女人忽然冲到小女孩的面前,拦下了要打小女孩的人。
突然出现的女人是直接从五条悟的身体穿过去的,紧接着周围出现了很多看不见脸的人,和小女孩口中的“妈妈”一样,没有脸。
“怎么可以这样打孩子?司机的错你不去找司机,在这里怪孩子是怎么回事?”
突然出现的女人将小女孩挡在身后,见有人护着,小女孩的妈妈似乎被刺激到了,吼道:“我教训自己的孩子有你什么事?滚!”
“就算你是孩子的母亲也不能这样打孩子,你这是家暴!”
两个大人吵起来了,而另一边躺在地上的小女孩则被一个小男孩扶了起来,男孩和突然出现的女人长得有几分相似,应该是那个女人的儿子。
“你没事吧,花燕灵?”小男孩问道。
小女孩摇摇头没有说话。
小男孩抬头看了看不远处还在争执的两位大人,低头对小女孩说道:“要不先来我家躲一躲吧?”
小女孩依旧不说话。
见她不说话,小男孩便当小女孩默认了,拉起她就要往自己家里跑,然而小女孩身上的伤太多了,且都不算轻,小女孩被拉着跑了没几步就摔倒在了地上。
这一摔同样不轻,摔倒在地上半天没有起来,可她仿佛感觉不到疼似的,愣是一声也没坑。
两个小孩这里发生的事情自然是被两个争吵的大人给注意到了,比起小女孩的妈妈,那个陌生的女人反而更加紧张女孩的状态,连忙跑过去把女孩扶起,问她有没有事。
“扶什么扶?不准扶,让她摔死!”女孩的妈妈冲上去就要把女人拉开,然而有人却先一步将女孩的妈妈给拦住了。
定睛一看,是警察。
也不知道是谁报的警,反正是全部进了警局,不过最后也没什么惩罚,就是口头教育了几句,说下次不能这样了,然后就给放回去了。
……华夏似乎一直是这样,一旦涉及到“家”这个字,一切暴力行为似乎就都不那么严重了。
呵!真可笑,总有人不问任何缘由,觉得父母打孩子是天经地义的,孩子打父母那就是不孝。
管他什么父母不父母,孩子不孩子的,首先你是一个人,身为人就有享受身为人的各种法律权益的权利!
要是国家相关机构不受理,那也就没有必要去管对方是不是自己的父母,是不是自己的孩子,在此刻个人利益受到损害,那就应该回击,管他什么道德的谴责,人都快被打死了,还要什么道德?
死后无人申冤,全靠对方一张嘴抹黑。
………
这里是深圳,要知道过去有一段时间的深圳可是很乱的,当街拿刀追着人砍的事情可是时长有发生,就连派出所里的好一些警察都是和外面那群人一伙的。
包庇、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事情也是时长发生,不过就这家暴而已,并没有什么影响到“自己人”,所以也就没有什么过多的“小动作”。
但也确实没有认真处理,毕竟说到底这是别人的家事。
总之,有些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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