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喜欢的话,随便你。没有温度的对白。
“这次的事谢谢你。我心存感激的说。
“什么?”装糊涂。耐着性子说,毕竟人家现在有恩于我,“"找工作的事。
而我现在是跟他在套近。
“没什么。”无关紧要的说。
就知道这人帅就自以为了不起,怕多跟他说一句要沾边似虽然我知道他的五官的确有致命的吸引力,不是说每个人都有对美好事物的向往吗!我也是普通人啊。
今天的焦点是阿哲,他此时正忙着和那些新来就餐的MM拍照。那些老顾客,忽然发现了我这新面孔。纷纷表露出一种惊艳的表情。我想她们大概被我这反窜的面容欺骗了。
“店长。”店长刚从里面出来,就有小MM叫住了她,“这位哥哥我好喜欢哦!能不能今天就让我和他照一张。”
“你明天再来吧!考虑到我们这儿的规矩,我也很为难的,请多多谅解。”然后她精明的说,“ 明天把你的朋友多介绍几个过来,就餐我送饮料。”
小女生就是好哄,喜滋滋的就轻易放弃了初衷。
从学校到王子殿下走大道的话,路线有点远。走了几次后,发现了一条捷径,是一条胡同,路上鲜少人来往。
刚开始时我也有点害怕,不过马上我就想出了了个对策。这一招其实以前我在上初中二年级时我就已经用过,那时爷爷奶奶给我买的都是花衣服(很老土的)。每次天黑回家感觉害怕了,我就会点燃一支从爷爷那儿窃来的香烟,可在嘴上。那时是骑自行车上学的,要是有人从对面之过来的话,看到那一点大大的红火星,肯定会认为是一男人。在乡下手抽烟的女人不多,骑车抽烟的女人更是绝无仅有。现在回想起来,仍然觉得很可笑,但效果的确不错即壮了胆,又平安无事。后来我还在服饰上作了调整,效果也不错,只是从此以后养成了爱穿中性色的怪癖。
上完班,天都己很黑了,走进那个胡同,就有一种阴森的感觉。于是我从早已准备好的背包中掏出一包烟,点燃一支,黑夜里就算有人走过也会误会成我是个男人。其实我都有点佩服自己,一个白天就有点酷似男人的女人,到了晚上,嘴里叼根烟,绝对不会有人怀疑你是个女的。
胡同走了一半,正在沾沾自喜时,忽然从旁边窜出几个人,大约五六个,围了上来,“小子!把钱交出来,今儿个兄弟们手头紧,借点钱给我们花花。”声音穷凶极恶的,一帮坏得留脓的家伙。
我顺手把烟先扔了,一声都不敢吭,深怕一出声就露馅了(俺是个女D)。暗暗寻思该如何摆脱他们。
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开始有点悔,刚才为什么要拒绝王子送我的一番好意,要是两个人的话,肯定就不会那么害怕了。说不定还可以跟他们打一架。
我蹲下身假装系鞋带,然后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向后转,起步跑。识时务者为俊杰,此时不跑更待何时,我才没那么傻硬碰硬。后面的那群人看看苗头不对,奋起直追。也不看看,本姑娘是谁,全面发展的才女唉!别搞错了、跑步也是我的强项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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