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起打篮球是每个运动型的男生的最爱。也是他们吸引女生的一个重要方面。学校好似为了给男生一个展示自我的机会四个班举行一场篮球赛。出人意料的是除了男篮赛,另外还有女篮赛。
男生打篮球是小菜一碟,女孩子就不同了。怀疑这个学校除了我是打过篮球以外,别的女同学恐怕连传球都是问题。所以这个临时抱佛脚也算是一种对策。
班委同时决定了一项“决意”:由王子燮担任我们女生的临时教练。原因有三:一、据他转学来的资料,在其原校是校篮球队的主力;二、帅哥任教,我们班的那群花痴肯定是全力以赴努力表现;三、别无他二人选,虽说班中不乏会打球之人,只是球艺平平,人气不高。
王子燮并没有表现出高兴胜任的态度,但也没有反对的表示,所以就当他是乐意好了。
当然这也乐坏了我们班的那群有点狂想症的女孩子。虽说不会打球,但是抵不住王子燮的诱惑,只好硬着头皮报名参加了。王子燮也大致挑选了一下,基本上都是个头高大的。不会打球嘛,比阵势,看看倒也不弱,反正各班的水平都是差不多的,放眼海原会打球的女生如果有一个的话,不是我吹牛,那个人肯定是我。
被选上的女生都卖力的表现自己,使出了她们生平的绝招。大块头朱珠踩人很历害,谁要是拿到了球,她就马上冲上去给那人创造出好似意外的一脚,疼得别人拿不稳球,她就喜滋滋手到抢来,然后举过头顶给王子燮教练看。当然王子燮没见过这种学员,额头一拍,眼睛闭了来,OH,MY GOD!差点没有昏倒。
瘦瘦的马美钰,近视的有点历害,抢球的功夫更是上乘。谁要是拿到球让她给盯上,那就倒大霉了。她会朝你弓着身子,放开鸡爪,把球往自个儿身边“刨”。因为她的眼中只有球,所以她是看不到那双抓球的手的,等你有感觉时你就会发现早已中了她的魔爪。轻则痕迹遍手,重则血肉模糊,惨不忍睹,下手太狠了。
娇气的言芳芳更是好笑,抢呢抢不过人家,只好耍耍性子。谁若拿到球,她就会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在其手上猛掐一下,当然这种小动作,她会掩饰得很好,第一次跟她打球的人怎么也不会预料会有此等怪事发生。有时人家疼得受不了,也还真有让她捡到球的时机。
几天集训下来,我这个会打球的也让她们折腾的够呛。脚趾头上有两处被踩出了紫血泡;手背上有三处被抓破,抓痕无数;手臂上青一块紫一块的大小不一有好几处。当然并非我一人如此,她们彼此间也给对方留了念。
看看我们班队员的水平,着实吓到了我们的帅教练。
让她们投篮,砸得到球板算是幸事。好在投球方面我比较在行。以前在初中时,我经常和那些男孩打成一片,有些男孩还不如我打得好。三分球的命中率也是很高的,拦板球更是不在话下。
最后的集训下来得出了一条作战方案。由我作投手,她们几个负责抢球,然后再传给我。虽然她们不服气,但也没办法。话又说回来,她们其实也是很努力的,毕竟这也是悠关我们班荣誉的。球赛前,经常会约我一块练习,偶尔也能投进几个球了,虽说是为了表现给她们的王子看,但凭良心说也算可以入门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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