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方惜文见面的那一天,陈家明早上七点多就起床了,不是意义上的醒了,而是他起身洗漱,挑选衣服。严格意义上来说他们也算是同学,只不过高三那一年一家人因为父亲工作的原因相继移民到加拿大,他跟方惜文还没来得及说一声再见,两个人就再也不见了。他不是一个善于表达的人,说话笨拙,甚至有时候还会词不达意,但他的所有情感都包裹在文字里,他字里行间透露出来的细腻,是很多女生都不能及的。虽然他在父亲的压力下读了经济学,说是要子承父业,但一有时间他还是会沉迷于写作,也算得上是一个业余作家,他写的第一本书《小文》一经出版就一炮而红。
二十六的陈家明褪去了当年文质彬彬的糖衣,穿着直挺挺的西装行走在冬暖夏凉的透明的办公楼里,父亲年纪大了,当把重任交付给自己的时候,他做的第一个决定就是回到W市,陈家明知道她不会走的,W市有太多她的牵挂,方惜文是一个很念旧的人,难听点来说是一个不太愿意改变的人,她喜欢喝牛奶,可能接下来一周的每一天,接下来每一年她的早晨都是牛奶加麦片,她喜欢吃紫米面包,接下来很长一段时间,她就天天都吃。因为改变后带来的因素人是无法预测的,方惜文畏惧不定因素。
在加拿大的他实际上每周都会给方惜文发一封邮件,她有时候会回,有时候不回。就像是买彩票一样,陈家明是一个忠实的股民,而方惜文则是一个阴晴不定的股票。高三离开的时候,他很犹豫,他知道叶子等人对她的故意针对,怕她接下来的日子会很难。他曾无数次问她,你希望我去加拿大吗?
“这么好的机会为什么不去,如果我有一次能够逃脱这里的机会,我会想也不想去抓住它。”
临走前,他去找了顾辰,他低声下气地摆脱他照顾好这个女孩,他心里最在意的那个女孩。
飞机上,陈家明做了一个很长很长的梦,太过于美好,以至于他不想从中醒来,谁也不知道梦里有多少分真,有多少分假,但这份无法定义的存在,也是我们为什么这么喜欢做梦。他无时无刻都在为方惜文祷告,希望她一切都好,希望她能够多笑笑,可最后盼来的却是从同学那里得知,她最珍爱的亲人被判入狱,更不敢相信的,决定性证人是自己当初苦苦哀求他照顾好方惜文的顾辰,他从不喝酒,因为这会让自己的脑子浑浑噩噩,不能保持清醒的人感觉令他不舒服,而那一天,他买了很多酒,把自己关在房间里,喝了整整一天,在醉和醒的界限,他看到方惜文把自己的哭声调成了静音,整个人都在颤抖,眼泪滑过白皙的脸颊,她很痛苦,看到最爱的人入狱,被最爱的人背叛。
回到W市,他才发现自己想得太过于简单,经过几番私家侦探的调查,终于找到了方惜文,她从美院毕业,和大学同学开了一家工作室,她每天的生活两点一线,工作和家里两边走,每周五都会去监狱看望弟弟,她清秀的相貌和以前没有什么变化,她努力地维持着自己正常的生活,可私家侦探调查的不只是她生活的正面,还有不可逃避的背面。
每次看完弟弟她都会像失了魂在那里发呆,她常年有吃安眠药的习惯,她会酗酒,还经常一个人在那里哭泣,就算没有其他人,她依旧无法做到号啕大哭,她坐在小角落里,为自己哭泣,那副隐忍的模样告诉陈家明有些事情就算过去再久,久到所有人都忘记了,受害者都不会忘记。他很想帮她一把,可这么久没见,他不知道自己以什么身份再去见面比较好。
最好的帮助是让她没有压力的那一种。动用人脉让工作室保持每个月都会有工作可以接,她可以维持生活,他看着她日子越过越好,从小房子搬到了大房子,新衣服也变多了,她脸上的愁容似乎也少了,可他知道,方惜文的病是心病。
借着自己新书的上市,书中的插画他留给了方惜文,他想以作家的身份跟她见面,而不是一个商人。他挑了一件白色的毛衣,卸下了手上的手表,穿了一件牛仔裤,有点近视的他选择了金丝边镜框的眼睛,将头发简单地吹至蓬松,他感觉自己一下子年轻轻松了十岁,商场上那个老奸巨猾的自己,看久了,自己都觉得厌烦。突发奇想,他也想要尝试方惜文最爱的早点,牛奶加燕麦片,口感还不错,看来自己和她相似的点还是很多的。
陈家明脑海里方惜文的轮廓是那么得清晰,每次早操的时候,她那张无公害的脸在太阳的光的照射下隐隐约约还能看到血管,她喜欢看《百年孤独》,一本被无数高中生厌恶的书籍,里面翻译过来的文字让大多数人索然无味,但方惜文喜欢,不沉溺的时间才会在一瞬间停止,他们呢第一次看面就是在学校的图书馆,准确来说是他见到方惜文,她踮起脚尖想要够到那本书,却被身高限制了能力,陈家明帮了她一把,一句谢谢一直挂在他的心头。他也爱看《百年孤独》,却很少能在生活里遇到和自己兴趣相投的人,喜欢这本书的人或许是因为内心深处真正的孤独。但对于方惜文来说,陈家明这个名字初听却有着一种陌生感,她记不起这个人的样子,想不起这个人的声音,她摸索着记忆的轨迹,却怎么也找不到他的脚印。她知道自己在某一刻见到过他,以前好像还会给自己写信,可这个人是谁,她真的记不起来。
一点半见面,方惜文却因为前一天熬夜一下子睡到了一点,好在工作室不远,她抓紧起床洗漱,也懒得精心打扮,把头发扎起来看上去清爽一些,换了一件黑色的毛衣,匆匆忙忙离开了家。
“你好,我叫方惜文。”当这句话从她口中说出,陈家明就知道眼前这个心心念念的女孩早已经忘记了自己,暗恋是一场孤独的旅行,他看到的风景都是有关于她,而她却把自己当作了生活里一晃而过的风景,他有些不知所谓,从口袋里拿出了一颗大白兔软糖塞进了嘴巴里,心里苦的人才喜欢吃甜的。
“诶,你也喜欢吃大白兔软糖吗?我高中的时候有个同学也很喜欢吃。”
被叶子当中挑衅的早会上,她不知道以什么表情回到班级的队伍里才会不那么尴尬,索性就装作晕倒,这样子就可以什么都不用想了。
“你怎么会突然晕倒了?”顾辰问道。
“低血糖啊。”
之后的每一天早上她的桌子上都会有一颗大白兔奶糖,直到高三顾辰毕业,糖果就再也没有出现过了,如此巧合的瞬间,让她以为这个送糖老人是顾辰,却没有想过高三那年离开的人不止有顾辰。
陈家明深知自己是打着工作的名号才来到这里,说太多废话反而招她怀疑,况且自己能说的不过是自己的那些回忆,属于自己,但不属于方惜文。国内外陈家明美女见了不少,各式各样的人他都见过,很多人向自己递出橄榄枝,自己脑海里却始终忘不了方惜文那张不施粉黛的脸,得不到的永远在骚动,或许就是这个意思。他努力了这么久,终于有一天她能够看自己写的书,这对于陈家明来说是比谈了一笔上亿的交易还要开心的事情。
“都已经这么晚了,不知道能不能请你吃顿饭呢?”
方惜文表情凝固了一秒,尴尬地摇了摇头,自己虽然随着年纪的增长,已经学会了如何对伤口进行疗伤,但跟一个认识了还不到一天的男性吃饭,始终还是做不到。她起身将暖气关掉,也示意自己要离开了,好在陈家明也是一个识时务的人,也收拾好了东西找了借口告辞。但他一直揪心的就是方惜文的右手,她一直在用左手给他送水,用左手翻书,用左手写字,她的右手就像是一个摆设,但在记忆里,她不是一个左撇子。
自己离开的那一年到底发生了多少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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