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他的记忆,多与月有关。
年轻气盛的我大抵是厌烦了安定人生的枯燥,凭着一腔热血,带着一柄外表看起来破破烂烂的剑,还有一个酒葫芦,我踏出了生活了十几年的故乡。
我一路上看着美景,喝着美酒,兴致来了还会诗性大发,挥着剑在任何地方刻下一首又一首的诗句。
数年后,我踏入了一个从未到过的地方——繁华得令诸国称羡的大唐长安城。
这座城市是那么的与众不同,它包容着拥有任何能力的人,不管魔种还是正常人,都可以在这个城市里找到自己的生存价值。
我感觉自己就像回到了家乡,我甚至看到了与他一样来自碎叶的人们,在这里自由自在的生活。
和旅途中见过的荒芜与血腥不同,这片土地意外的繁华昌盛,人人安居乐业,路不拾遗,财富资源无穷无尽,似乎包含了世间所有的美好。
这样美好的风土人情,这样美丽的城市,甚至连微风中飘来的香气都让人感到微醺的醉意。
我如愿的在美好的夜色中喝得酩酊大醉,路过朱雀门时难免诗兴大发,趁着酒兴,提剑便在那朱雀门上刻下“欲上青天揽明月”一行诗。
“何人在此作乱!”
严肃的声音钻进耳朵,我闻声而看去,却对上那双眼眸。
他带领着一队士兵匆匆赶来,看向我的眼神如利剑般犀利,可那一瞬间,我察觉到了他面上的微微动容,不知是惊艳还是惊羡的神色一闪而逝,快得无人看清。
那个人,有着明月一般清亮而皎洁的眼睛,干净到容不下一丝污垢。
那样的一个人……
朱雀门下惊鸿一瞥,那轮鎏金双眸,映入我眼,亦入我心。
世人皆说这长安的治安官寡情古板,没什么人情味,实在是不讨喜。按理来说我应该厌烦这样循规蹈矩的人。可是,他拿我没有办法而隐隐窝火的样子,倒有些可爱。
在长安的几日,月下的追逐,成了我乐此不疲的戏码。
好几次,在他快追上我时,再微微一加速,让他扑个空,就是喜欢逗他。
我知道自己风流倜傥,也明白自己才高八斗,无论是剑术还是诗文,是毋庸置疑的天才,从小到大,我想要的,几乎不费吹灰之力就能拿到手。平日里只要我勾勾指头,或随意挥笔写下几句诗,就能让那些小姑娘被迷的七荤八素的。
时间久了,我似乎也习惯了走到哪里就收获一大群迷妹的日子,看她们围在我身边,叫我剑仙大人,似乎我是天生的强者。
可是,第一次敢对我大打出手的,他是第一个。
他再欣赏我的才华,也不会因我而痴狂,他永远忠于内心的理性与智慧,宛若天上那轮不容亵渎的明月般。
我想啊,不必飞上青天,清风明月自在身侧。
后来的故事,你们大概都知道了。
现实给了我一个沉重的打击——曾经美丽而让我沉醉的故乡变成荒漠,那个拥有温暖阳光的碎叶成了一片焦土。
三入长安,在女帝的绝对威严下,我的一腔骄傲被击得粉碎,曾经意气风发、锐不可当的气势变得黯淡无光。
那夜下了好大一场雨,可我却无家可归了。
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街上,任凭雨水浸湿了衣衫,直至他撑了一把油纸伞站在我身侧。
“狄大人,你是来嘲笑我的不自量力吗?”面对他难得的温情,我毫不留情地出口呛他。
他没有讲话,陪我静静站在雨中,整整一夜。
从那之后,我开始自我放逐,从寂寞的旅途中寻求新的意义。
我不愿回长安,却止不住想起那轮明月,看来,我还是忘不了他啊。
或许,在我不知情下,什么情愫在悄然生根吧。
终于,在多年游历后,我还是回来了,不仅仅是因为自己错怪了大唐多年,也是因为对不起他吧。
月光,诗篇,还有对彼此的惺惺相惜,这些就是被选来制作完美感情的必要成分,但是他们自己不小心在配方里多加了一种考量和立场,因此克制,遗憾和求而不得诞生了。
李白:大河之剑天上来!这次,我不会让自己的想守护的东西消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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