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法国,目前吉卜赛人在法律上仍受到歧视。1969年1月3日颁布的一项法令规定,吉卜赛人外出时必须携带“通行证”,以便警察当局随时进行检查。法国在今天的西方被认为是开放的社会,连边境都可以自由出入,在国内没有对任何民族集团的成品在迁徙道程中作出具体的限制,但对吉卜赛人却作出带有歧视性的限制。该法令第七条规定,流浪的吉卜赛人归属于哪个行政区管理,应由地方行政长官决定。欧洲委员会的报告中指出,法国的其他公民均有选择居往地点自由,而吉卜赛人所属的法定的行政区域,却不安排9万流浪的吉卜赛人的居住地。只是简单地由警察对他们进行严格管理。1912年法国制定的法令,对于吉卜赛人的流浪传统加以限制和刁难,这个法令现已为历史所淘汰。1912年的法令,看上去似乎并不太苛刻,但对吉卜赛人的歧视实际上并没有减少。
该法令还规定,吉卜赛人的身份证必须详细记录持征人的身体特征。吉卜赛人的家庭每到一处,无论城镇或村庄,都要出示证件,由地方省局验证并加盖公章。每当他们停留在某地时,还必须去学校为孩子们注册。地方教育局据此统计吉卜赛儿童入学情况,当然这种统计的结果吉卜赛儿童入学率非常之高。实际上,吉卜赛儿童中大部分并没有去上学,甚至90%的吉卜赛人是文盲,他们在文化上的发展几乎看不出来。此外,有些地区对流浪的吉卜赛人实行高压政策,使他们在当地连一夜都呆不下去。新法令第十条还规定,对不能在一个地方定居三年者,剥夺其公民权利。
英国是高度发达的工业国家之一,当局对环境保护十分重视,然而处在这种“文明与福利社会”之外的吉卜赛人日子却不好道。据统计,英格兰中西部地区的地方当局,以环境保护为由,用于骚扰和驱赴吉卜赛人以及围栏赶走吉卜赛人后空出来的地皮的费用高达1oo万英磅,而同一时期他们仅为45个吉卜赛家庭提供了合法的固定住所。沃尔索尔市议会在1974年12月16日作出决议,将市内的流浪者赶出市区。该市当时不想解决、也解决不了对吉卜赛人的安置,因此这批吉卜赛人生活越来越没有保障,不得不继续流浪。以前他们还可以购买地皮,营造过冬的住所,但1960年颁布的大篷车营地和开发条例,授权地方议会封锁这些营地、拆除住房。因为这些住房“不合乎标准”。于是这些吉卜赛人家庭又回到一种被警察和地方官员驱赶而东搬西迁的生活。由于工作性质的变化,吉卜赛人从农村流向城市,增加了对城市的压力。各地拆毁贫民窟和驱赶吉卜赛人的暴力行力和悲惨景象随时可见。
当吉卜赛人走投无路、不得不触犯那些不公正的、早已使他们陷入绝境的法律寸,他们便遭到制裁。针对吉卜赛人沿途流浪的习俗,有些国家故意制定法律禁止在公路上过夜。英国1959年的公路法规定:“凡未经法律许可或宽宥而在公路上宿营者便是犯法。”
受歧视、受迫害的原因
吉卜赛人自古至今在世界各地几乎都遭到歧视和迫害,这是极不公正的。不应该如此地去对待这样一个值得同情的民族。从对吉卜赛人起源的考证,我们己清楚地知道,是由于异族的侵略使他们离乡背井、漫游世界去寻找一条生路。然而,在流浪的道程中,可以说从公元10世纪开始直到20世纪的今天,一千年来都没有彻底改变他们的命运。为什么吉卜赛人到处都受到歧视和迫害呢?这是大家普遍关心的问题。
吉卜赛人无休止地遭受迫害的原因之一是非吉卜赛人世代相传的偏见。按照中世纪的况念,来自遥远的国土,讲着别人听不懂的语言的吉卜赛人,是可疑的和下贱的。人们往往把吉卜赛人同流浪汉、小偷看成是一类人,甚至认为他们回施展妖术,会给人们带来极大的不幸。因此对他们避而远之,以免遭到不测。
15世纪时,法国东北部马尔纳河畔的某个村庄来了一批吉卜赛人,他们要求村民允许他们在该村过夜。而这些法国农民如临大敌,有人拿着长矛,有人拿着弓箭,不分老幼蜂拥到村口,不准许他们进村。原因是在此之前曾来过一些吉卜赛人,在村中住宿的时候偷了农民的东西。因此村民(实际上是世界上许多人——包括研究吉卜赛人的学者)认为“吉卜赛人妇女和儿童善偷窃,经常神不知鬼不觉便偷走村民的金银首饰、食品、家禽;家具以及一切可以偷走的东西,所以不受人欢迎”。
1907年10月法国国会辩论中,一位议员打断另一位议员的发言时提出:“你能根据什么来判断准是吉卜赛人?”回答是:“这些人没有职业和国籍,因此也没有家,不知道他们从何而来,听说他们好象来自波希米亚、罗马尼亚、保加利亚那些地方,也有可能来自中欧或东南欧洲。对于这些是非人物,我们希望不要惹上麻烦,保护自己。这些人做的是铸造匠、编竹工和马贩子一类我们所不了解的行当,他们从老远的地方来,安的是什么心?这是极为明显的事!由于他们的强盗、小偷和行乞的行径,使我们的村民常常受到骚扰,这也是他们得不到任何人同情的原因。其所以要把他们置于保护之下,不论是基于应付当前的暴乱或将来的报复,那都是为了他们所制造的恐怖。”
这是一个带有污辱性的、十分荒涎的定义,但它却代表了各国统治者和不了解吉卜赛这个特殊民族的某些人的看法。千百年来一直把这种谬论强加于吉卜赛人。在荷兰,上个世纪末和本世纪初还把吉卜赛人称为异教徒。教会的活动不准吉卜赛人参加。因为教会反对占卜、看手相和施巫术,于是长期以来吉卜赛人成为欧洲受人歧视的“黑人”,遭到教会、政府和行会这些中世纪社会基石的反对。统治阶级认为偷税漏税的,生活方式奇特的吉卜赛人没有用处。因为对这些人难以施加剥削。吉卜赛人一直处在封建制度、资本主义制度之外,大部分人靠从事受人蔑视的马贩子、铁匠和卖唱艺人等活动为生,近年来一些国家招聘他们充当清道夫、废品回收人一类的职业,最令人愤慨的是,在西方某些国家的法律中,无论过去还是现在,都企图把吉卜赛人同一些被剥削者(不管是16世纪英过的乞丐,还是今天流离失所的失业者)一起列入剥削者的行列。
这种偏见一直持续了许多世纪,甚至希特勒时代惨无人道的大屠杀,也没有清除掉反吉卜赛人情绪。战后的欧洲同世界上其他地区一样,对吉卜赛人仍然抱着各种偏见不放。许多国家以“妨碍安全”和“构成反社会的犯罪因素”为借口随意剥夺吉卜赛人的自由。德国、比利时、荷兰等国,已经试图对外国的吉卜赛人重新关闭国境,以此来缩小问题的规模。与此同时,又集中力量采取各种措施来折磨他们国内的吉卜赛公民,认为自由不羁的生活一旦受到各种限制或约束的时候,吉卜赛人就会被迫定居下来,在新的城市贫民窟中销声匿迹。但荷兰自1957年起被迫停止了这项政策,因为当局对这些从一国到另一国往返流动的吉卜赛家庭所采取的各种限制措施,同法国、英国及其他国家一样没有收到预期的效果。
另外一个原因是吉卜赛人顽固地保持自己的文化、侍传统和风俗习惯,不易受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同化,招致其他人的反对。吉卜赛人的文化模式自15世纪以来没有什么变化,继承了祖先遗留下来的传统,尽量不受各国文化的影响。莎士比亚、塞万提斯这些不同时期的、弛名世界的著名作家笔下的吉卜赛人都具有颇为类似的特征。因而吉卜赛人看了这些作品之后都异常兴奋,甚至认为这些作品中的人物都是自己民族形象的真实写照。这也说明吉卜赛人许多世纪以来并没有抛弃祖先遗留下的传统,因而不同时期作家的作品中,不同人物的形象都使人感到与现实生活中的吉卜赛人颇为相似。
从吉卜赛人被迫踏上征途的时候开始,直到目前他们的足迹踏遍全世界五大洲,不论是流浪的还是定居的吉卜赛人,他们都与所在国的社会、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相脱节,而且在历史上一向被当地社会所排斥。在许多国家,地方政府企图把他们纳入当地社会,使他们成为社会统一体的一部分。实际上就是让他们放弃流浪生涯,定居在各国;让他们改变过去的传统和文化,接受所在国主体民族的同化。但是吉卜赛人总是想尽办法摆脱当局这些安排,继续按照他们自己的意志来维持他们的生活方式和文化上的一致性。尽管吉卜赛人同他们最初到达的国家的居民混血很多,但他们的后代同样保持吉卜赛人固有的传统,并没有对这个民族集团的发展起很大影响,这使各所在国当局和大民族主义者十分恼火,把吉卜赛人看作是顽固不化的落后民族,是天生的流浪者,不能接受现代社会的文明。因此,这些长期被人歧视的吉卜赛人的处境就更日趋恶化,招致更多的歧视和迫害。
另外,吉卜赛人自公元10世纪从印度西北部经波斯向欧洲迁徙和流亡后,没有形成一个民族国家作为吉卜赛人的坚强后盾。这也是吉卜赛人总是受到歧视和迫害的原因之一。而且千百年来各国学者,甚至连吉卜赛人自己对于吉卜赛人的起源问题也没有搞清楚,不知他们来自何方,也不知道他们的祖国究竟在哪里,只是根据种种设想和传说,或许来自埃及,或许宋自波希米亚。加上世裘的偏见和吉卜赛人不易被同化和顽固地保持自己传统的特点,他们所遭受的歧视和迫害就司空习惯、永无休止了。
华侨或者华族是遍布于世界各地的,在亚洲、欧洲、非洲、南美洲、北美洲、大洋洲都有他们的足迹。大部分集中在东南亚各国,其中在新加坡,华族占全国人口的80%,在马来西亚,同马来族、印度族构成名地人口的绝大多数。然而在我国解放前,华族在各国处境也是十分困难的,除少数上层人物外,大部分人也受到歧视和污辱,因为旧中国是一个半封建半殖民地国家,没有作为大国的国际地位。华族有自己的祖国,只是这个祖国不强大,遭受到歧视和污辱,那么吉卜赛人没有祖国,势必会遭到更大的不幸。由于吉卜赛人的起源没有搞清,印度也没有把他们当成大家庭的成员,何况当时印度也同旧中国一样受到帝国主义的压迫和奴役。
近几年来,印度政府对吉卜赛人的命运表示了关心,1974年6月印度议会发言人g.s.迪隆说:“欧洲吉卜赛人来源于印度的旁遮普。”印度前总理英迪拉.甘地夫人也表示了对吉卜赛人的关心。某些西方学者希望印度利用她同东欧国家的特殊关系,去影响各国政府对吉卜赛人的政策,以此来提高他们的地位。但是学者们的好心并不能解决长期以来存在的问题,印度政府所表现的某种关怀对各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也不会产生任何影响,吉卜赛人必须经过自己的努力和斗争来改变受压迫的现状。
四、内部社会结构
绪言
许多世纪以来,吉卜赛人艰苦而顽强地生活在世界各个角落。但是,不管他们生活在哪个国家,都是当地社会的最低阶层。目前在一些国家中对吉卜赛人的歧视,尽管在法律上已被废除,但实际上仍然存在。他们被排除在发达的社会之外,缺乏就业机会,只能从事人们所鄙视的、“下贱”的职业。他们做铁匠、马贩子、酒吧间的乐手和歌星,近一些年来有一些国家招聘吉卜赛人当清道夫、废品回收人,如西班牙的马德里市30%的收废品的小贩是吉卜赛人。还有一些吉卜赛妇女在大城市的广场上行乞。
吉卜赛人容易在以衣业为主的发展中国家找到就业的机会,那里到处存在和需要他们所擅长的职业,在当地的社会经济中比较能发挥他们的作用。而在工业高度发达的资本主义国家里,手工业早已奄奄一息,吸收手工业劳动的机会已日益减少,社会化的现代工业生生,改变了吉卜赛人所向往的自由不羁的生活和保持民族特色的社会历史条件,使吉卜赛人无法靠从事手工劳动而生存。资本主义“文明”的侵袭,又使他们的传统生活方式越来越难以继续维持,他们的部落组织已无力解决吉卜赛人所面临的种种问题了。
近些年来西欧和北欧的吉卜赛人的境遇日趋艰难,特别是那些较小的四处流浪的吉卜赛人共同体。西方国家对待吉卜赛人的态度和政策分为两个方面:一方面是以和善的姿度要吉卜赛人放弃他们的身份和传统的生活方式,进入所谓现代化的“正常”社会;另一方面是对他们进行骚扰和同化,迫使吉卜赛人放弃他们传统的流浪生活,以适应迅速变化的环境。
东欧和东南欧的某些国家,在理治上把帮助不发达民族作为自己的责任,但是,政府在制定计划时对吉卜赛人的需要和愿望缺乏了解,实际上对吉卜赛人采取同其他国家一样的高压政策。强迫流浪的吉卜赛人停止他们的旅行,并鼓励定居的吉卜赛人接受当地各民族的同化,以提高社会地位。如前捷克斯洛伐克在1969年曾允许其国内吉卜赛人召开全国代表大合,到1973年却改变态度,竟然阻止吉卜赛人在“五一”市前夕举行集合。斯洛伐克地方当局也曾破坏当地吉卜赛人的平静生活,把大多数吉卜赛人家庭强迫迁移到波希米亚和摩拉维亚。前捷克斯洛伐克社会学家伊娃.达维多娃博士曾遮遮掩掩地说:“……不管怎么说,搬迁政策在消灭这些吉卜赛村落方面并没有取得成功,原因在于执行过程中,并不总是征得吉卜赛人的同意,或者是没有充分了解吉卜赛人的特点。”
法国
第三部分已经谈到法国的吉卜赛人在法律上是受到歧视的。1969年1月3日颁布的法令中明文规定吉卜赛人外出时必须携带“通行证”,以便警察当局随时进行检查。另外,法国政府同意大利、西班牙政府一样,也曾发出通知,建议地方当局为吉卜赛人设立大篷车队的停车场,但是,政府既不强制地方当局这样做,也不检查上述建议的放行情况。实际上,队政府这些通知作出反应的不过是微乎其微的几个地区,而且地方当局所指定的停车场所的条件很差,只是在荒地上建立了宿营地,那里连自来水都没有。在全国各行政区,有很多地方都挂着“茨冈人禁止入内”的牌子。这种对吉卜赛人明目张胆的歧视,似乎并没有引起法国中央政府的重视和公众舆论的强烈谴责。甚至发生了这样一起事件:1974年3月,在赫尔德市议会所在地,发现了一个有10个孩子的吉卜赛家庭,此事使该市市长十分恼火,他亲自签署命令将这个吉卜赛家庭赶走。政府派人用推土机将这家简陋的木屋推倒,然后放火烧毁,并命令这个家庭将全部牲畜、家禽杀掉。这位市长大人这么做的原因是“为社会治安负责”。在其他地区,这类骚扰也是司空见惯的。1969年11月,宪兵队驱逐在塔米尼的洛塞附近一个树林里的70辆大篷车组成的车队。在此之前,在尼斯有9家吉卜赛人被驱逐,一个婴儿在被驱逐时丧生。1973年又有许多家庭遭到里尔警察当局的暴力驱逐。上述作法是对法律的公开践踏。这也反映出地方当局和政府的矛盾,他们无视政府的规定,用暴力驱逐吉卜赛人。但话说回来,他们之所以敢这么做,实际上得到政府的默许和纵容。
户瓦尔省的大工业城市南特,200-300户吉卜赛人找不到居住的地方,少数流浪的吉卜赛人被允许在罗歇莫里斯附近指定的场所停留,但是,禁止吉卜赛人从这里前往非吉卜赛人旅行者的宿营地。后来由于莱雷斯慈善协会开设了两个私营宿营地和市政府设立了一个公开宿营地,才使情况有所好转。
1972年10月12日巴荣纳市颁布了一项法令,禁止茨冈人的任何车辆在市内停留,他们只能在官方指定的一小块没有自来水、没有下水道、没有任何卫生投设备,而且只能容纳两辆大篷车的地方停留。法律公布后,巴荣纳的吉卜赛人向市长提交了抗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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