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料记载,当年溥仪选皇后的时候,下面推荐上来两张照片,就是文绣和婉容,要溥仪从中选出一个皇后和一个皇妃。当时只有16岁的溥仪指定文绣为皇后,但无奈婉容出身贵族家庭,找人说动了隆裕太后,把婉容定为了皇后,自此婉容就对文绣记恨在心。
婉容右和文绣
皇上和婉容
末代皇妃离婚记
1931年8月25日下午,淑妃文绣偕其妹文珊并一贴身太监,乘坐溥仪汽车驰出天津协昌里的静园(溥仪迁津之后的寓所)大门之后,便揭开末代皇妃“革命”的序幕。
文绣出走静园
汽车司机受文绣指令一直把车开到国民饭店,下车后文绣、文珊推门而入,向值班店员略问几句就直奔37号房间而去。太监惊疑不止,而又不敢多问,只好紧紧相随。进房刚刚坐稳,文珊就正言正色地对太监说:“你先回去吧,淑妃就留在这儿啦,还要向法庭控告皇上呢!”
听了这话,太监赶紧双腿长跪,苦苦哀求淑妃回去。文绣却态度坚决地从衣袖中取出3封密函,交付太监说:“今日之事与你无关,你可拿着这几封信,回去转告皇上。”太监接过信还想哀求,这时3位西服革履的先生推门走了进来,他们就是文绣求表外甥女(前民国总统冯国璋孙媳)为她代请的3位律师———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
原来这都是3位律师会同文绣表外甥女一起安排好的。文绣这次出走静园,摆脱“宫禁”,也是律师的主意,借口出外看戏散心,由文珊恳求溥仪恩准的。同时律师们事先在国民饭店租好了这个房间,等待行动。律师们在拟写的这几封信中,申明已接受诉讼的委托,正式受理这桩离婚案件,并透露文绣出走的原因和要求。
溥仪阅后大惊失色,即命太监速去饭店寻回文绣。谁知文绣姐妹早已离开饭店,只有3位律师还在。律师们对太监说:“文绣女士让我们转告各位,你们回园转告皇上,按信中所提条件考虑办理吧!”
当晚的静园上下乱成一团,溥仪派人四处搜不到文绣,只得又派“代表”企图去说服3位律师,说什么“溥仪与淑妃伉俪情深,绝无虐待之事,请不要误会”,最后要求淑妃还是回到静园。律师张绍曾、李洪岳一口回绝了他们的要求。“代表”无奈,只好使出最后一招,那就是要求和淑妃见上一面。
“在现在的情况下,文绣女士拒绝会见任何人。如果溥仪先生有诚意,允许文绣女士择居另住、照给用度,我们尽力调解,以求和平解决!”只有张士骏律师的口气、态度似觉缓和。听到“代表”们的汇报,溥仪更是焦急万分,只得立刻请来郑孝胥和胡嗣瑗面议对策,最后决定由胡嗣瑗派出清室办事处常务律师林、林廷琛,第二天先去会晤文绣律师张士骏,目的是争取和解,把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律师出面调解
第二天上午二林会见了张士骏,说明来意后,张士骏坚持说:“淑妃但求园外居住,另给用度,而皇上能于每月之中临幸数次,于愿已足。像这样的要求显然是不过分的,‘皇上’也是不难办到的。”二林听了很高兴,就把这番话如实报告了胡嗣瑗。胡嗣瑗不相信张士骏说的是淑妃的本意。于是连夜又派二林与张士骏约定,明日由张律师转告淑妃,确定见面时间,地点在法国律师事务所。在文绣逃出静园的第二天———1931年8月26日,这条新闻便不胫而走。当时天津各报的显要版面登载文章的题目是《前清废帝家庭之变》。
1931年8月28日下午,林、林廷琛受胡嗣瑗派遣,乘车按约定时间去接张士骏,然后同车去法国律师事务所。
淑妃一边流泪,一边诉说9年来在皇家的悲惨境遇。说着淑妃还顺手从衣兜里掏出一把当票来。她说:皇上常常不管她,没有钱花只好典当衣物。这次聘请律师实出无奈。
8月29日,胡嗣瑗忽然收到林打来的电话,告诉他,张士骏已经知会法院调解处,并签发了传票。因当时正处在商议和解之时,胡听说此事很是生气,即命林前往张士骏处诘问,为什么一边调解还一边告状?为什么如此不守信用?同时命林如传票收到后可暂不收受。
胡嗣瑗哪里知道,这正是张律师的本意,即以调解为名,行告状之实,以求文绣彻底获得新生———与溥仪彻底脱离关系。所以当天上午林奉命质问张士骏时,张士骏并不正面回答这个问题,只说淑妃有自己决定的权利,当律师的不便干预。
8月30日,天津地方法院调解处接到张士骏的“知会”以后,即向溥仪下达了调解处传票和“副状”,通知他定于1931年9月2日下午2时在本院民事调解处施行调解。溥仪接到传票和“副状”,直急得像个热锅上的蚂蚁。“九五”之尊,对簿公堂,简直是要他的命!
然而正当溥仪感到穷于应付之际,却从鄂尔德特氏家族(文绣的家族)“杀”出一个封建礼教的“卫道士”来,使他在这场恼人的官司上得以喘上一口气。这个“卫道士”不是别人,正是文绣的族兄文绮。他接连给文绣写了两封快信登在天津《商报》上。信中百般辱骂文绣“糊涂、荒谬、大胆妄为、辱没祖宗,终不免为社会上人唾骂而死!”。他最后威胁文绣“急速回头”,并在信中骂了文珊一顿。文绮的信见报之后,一股围剿淑妃的“黑风”顿时拔地而起。在这种关键时刻,律师张士骏首先站了出来,于9月1日郑重向溥仪的律师提出警告。
达成离婚协议
为了再“将”溥仪“一军”,文绣和律师张士骏、李洪岳事先约好彼方律师,于9月4日下午在法国律师庞纳富的事务所内见面。见面后文绣口气非常坚决地向溥仪提出了3个条件:一、彻底脱离,各不相扰;二、我日常使用的衣物已经开列了清单,应照此单全部付给;三、必须拨付赡养费15万元。并说明若能依照这3条办便可无事,否则只好法庭相见。最后淑妃把事先准备好的衣物清单递给了溥仪的律师。这之后的谈判尽管又一度陷入僵局,但由于张士骏等3位律师的努力,终于在双方律师会晤中,使案情有了新的进展。
9月15日下午,林廷琛先后与张士骏商谈两次。在供养费问题上几经反复,最后统一在5万5千元这个数目上。文绣在做了很大让步之后,只要求一次交付现金,并在短时间内办理手续。溥仪只好答应了。
1931年10月2日下午,双方律师最后一次会晤,办理脱离手续。
文绣的律师张士骏、张绍曾、李洪岳和溥仪的律师共同签字,至此双方达成和解。
这桩离婚案了结之后,张士骏律师的亲友都为之松了一口气。谁知溥仪对此事一直耿耿于怀,衔恨在心。他在1934年坐了伪满“皇帝”后,立即派出亲信及爪牙多次到天津缉拿张士骏等3位律师。张士骏预先得知消息后,只得被迫迁往天津异国租界多年,才算幸免于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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