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他偷偷溜入老人家,将氰化物放入暖水瓶中。
然而,刘鑫达的文化程度不高,对于下毒也没有任何经验,不知道氰化物致死的剂量。
氰化物虽然是剧毒,放入整个暖水瓶中肯定剂量不够。
老头子喝下一杯水以后,很快出现中毒症状,却辗转了几个小时才毒发毙命。
这也暴露出这个村子的老龄化重大问题。
这个村子的老人大多都没有文化,识字的都不多,再加上村子地处偏僻,遇到这种事往往都不送医院。
这个老头子服下的毒药,刚刚到致死的水平。如果紧急送到医院抢救,老头子也许就不会死亡,医生或许可以第一时间确定是氰化物中毒,刘鑫达可能当时就被捕了。
最终结果是,老头子辗转几小时后死去,而村民只是认为他突发什么疾病而死。
此次杀人后,老头子的家人果然回来大操大办一通,刘鑫达他一个杀人犯却借此赚到不少钱。
随后,他继续投毒,就有经验得多了。他将大量氰化物放在水杯里,或者某些食物内。
由于剂量足够大,中毒者短则15分钟,长则一二个小时必死无疑。
2004年那个72岁老人,就是被他下毒而死的第二个老人。
随后,老人接二连三死去,刘鑫达生意大好起来。
他认为自己反正杀了人,一发而不可收拾,连续下毒。
随着大量的驴友进入村内探险,刘鑫达也聪明地看到商机,便改行开了旅馆,生意一度非常好,比之前做丧葬还要赚钱。从此时开始,他就放弃了毒死老人的缺德事。
可到了下半年,刘暝恺的旅店抢走了大部分客人,刘鑫达的旅店几乎要关门。他明知道此时报复不合适,他还是按捺不住去放火,烧毁了刘暝恺家的旅店。
在警方做出自燃的结论后,他又放火烧毁了老仇人马炳贵家的房子。
自然,这一切只是刘鑫达的口供,还需要通过证据来证明。
经过调查,警方发现目前还有7名死者的遗体没有火化,这里面就有家属愿意验尸。
开馆验尸后,证明其中2人是被氰化物毒死,同刘鑫达的交代吻合。
因此,刘鑫达因故意杀死两人,被判处死缓。
刘鑫达涉嫌纵火罪、故意杀人罪,村民认为他至少毒死了三十多人,有的认为他只杀了7人。
可是到了最后,却只认定了刘鑫达故意杀死两人,并没有确认他有纵火罪。
也就是说,刘鑫达涉嫌纵火并没有确切的证据。
另外,通过开棺验尸最多只能证明,他和两起凶杀案有关系。
不过,即便是毒杀两人也是可以判死刑的,为什么改判死缓?
有一种说法是,大部分死者遗体被火化,已经无法确认死因。
而毒杀这种事情,本来就很难取证,毕竟事隔这么多年,证据链不够也是一个原因。
两人是中毒而死,确实有可能是刘鑫达所为,但还是缺乏完整的证据链。
因此,刘鑫达就没有被判处死刑。
然而,对于是不是刘鑫达作案,村民也有怀疑。
那些村民觉得他真不像是这种人,30多岁,平时笑嘻嘻的,哪里像为了钱就杀死老人的家伙。况且,他从小在村里长大,我们这个村几乎都是亲戚。说他毒死的那些老人,基本都是他的长辈亲戚,平时关系都不错,他能忍心下这种毒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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