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斌诚:这辆电动自行车的车辆识别号、电机号跟被害人董梦雅家属提供的购车电动自行车的时候发票上面的型号完全是相符的。
这辆电动自行车正是受害者董梦雅的。
侦查人员立即查看了钢材经销部周围的监控视频,结果发现在案发当天下午一点四十八分,有一个骑电动车的男子,行迹十分可疑。
高斌诚:刚好走到钢材经销部的时候,他就把车停了下来,观察一下,然后他用手捏了一下后轮胎,没办法骑着走了。
高斌诚:发现后胎没气了,然后他推着电动车在周围绕了两圈,可能是在寻找充气的地点,没有找到,然后他就推着电动车往东走了,已经在监控范围里消失了。
这个监控视频里还可以看到,这个男子在推车的过程中,电动车的车筐里掉落了一个黑色的皮包,看上去很像是装笔记本电脑的包。
这个男子弯腰捡起了这个包。
局长:刚好就是受害者董梦雅在家里面也有一台笔记本电脑被盗窃了。
高斌诚:所以通过电动自行车还有笔记本电脑包
我们警方就是锁定了他暂时为我们的嫌疑人。
侦查人员马上开始沿着这个可疑男子来钢材经销部的方向进行倒查,经过仔细查找,他们再一次有了重大发现。
这个男人,最早就是从死者董梦雅所在的小区正门骑着电动自行车出去的,时间是一点三十八分,而这个时间恰恰是董梦雅刚刚被害之后。
他骑走了受害者董梦雅的电动自行车,车上还装着疑似受害者董梦雅家丢失的笔记本电脑包,这个男人具有重大的作案嫌疑。
可是因为监控距离较远,看不清楚这名男子的外貌特征,只能看个大概。
高斌诚:中年男性,30岁左右,个子在1米七左右,然后他身上穿的是一件夹克,头发中等略短一点。
专案组决定立即以他最后出现的钢材经销部为中心查看监控视频,争取找到这个嫌疑人的落脚地点。
在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钢材经销部向北将近1公里的地方有一家宾馆,负责监控摄像头的警察发现了一个人。
20nn年11月14日,也就是案发当天下午两点十四分,一个仅能看到下半身的人,提着一个类似电脑包的东西,徒步向东走去。
全能跑龙套:他拎的包就是像一个电脑包,而且从他的步态,确定是一个男人。
为了确定这个半身人到底是不是嫌疑人,侦查人员马上做了侦查实验,经过几次实验,从发现电动自行车的钢材经销部步行到这家宾馆,用时都是在18分钟左右。
高斌诚:这就基本确定了这个男人应该就是骑电动自行车的人。
这家宾馆监控中发现的提包人作案嫌疑重大,然而围绕这家宾馆周围所有的监控都查遍了,却找不到这个提包的人了。
高斌诚:这就说明了嫌疑人的落脚点很可能就在这家宾馆周围内。
这家宾馆周围有几个居民区,离死者董梦雅家所在的小区并不太远。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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