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人生有的时候的确变幻无常,也许前一天你还沉浸在幸福之中,但是第二天你就可能遭遇凶险。”
在20nn年冬季,在内蒙古自治区的一个小镇上,一个新婚不久的年轻女教师,在家中被人杀害了。
——————开始——————
法医:她的伤主要是两处,关键的一刀是在她的颈部,这也是致命伤。
死者是一名女性,蜷缩在一张双人床的床箱内,看上去只有20多岁。
从伤口上看,负责现场勘查的技术人员推断,凶器很有可能是一把屠宰用的尖刀。
法医:日常人们生活用的屠宰尖刀长度大约在十几公分左右。
警方在案发现场没有发现凶器,被害人家中的刀具也没有丢失,可以推断出犯罪嫌疑人是自已带着凶器上门的。
法医:受害者死亡是一刀毙命,犯罪嫌疑人去的目的就是想要她的性命。
死者的尸体位于一户两居室的单元楼房内。
经过辨认,死者是房子的女主人董梦雅,年仅27岁,刚刚结婚一个多月,新房里就发生了这样的血案。
这让身处现场的商都警方觉得,周边的一切都是那么的刺眼。
法医:我们一进入现场首先看到的是大量的血迹,第一个印象给你感觉到就是这个人肯定是遇害了,人肯定是没救了。
受害者董梦雅的家是一户南北通透的两居室,尸体是在北边的卧室里发现的。
高斌诚:北卧室一看,床箱打开了,这个人到底在哪儿呢?
高斌诚:原来是在一个上衣下面覆盖着,已经看到脚在外面露着。
除此之外,高斌诚他们在北卧室的门上也有了发现。
高斌诚:北卧室的门是开着的,门框上的锁片松动,锁片的周边有划痕,锁片下方的地上有掉落的木屑,我们警方分析是被人撞开的。
然而,商都县公安局刑警大队大队长高斌诚认为受害者董梦雅应该不是在卧室内被害的。
这是因为地上有一道明显的拖蹭血痕,从一进门的地方一直延伸到了北卧室。
高斌诚:我们警方认定犯罪嫌疑人杀人的地点应该在一进门的地面上。
高斌诚的推断被门口的血迹和搏斗的痕迹证明了,门口的脚垫被踢到一边,被害人的眼镜丢在地上,一片镜片也掉了下来,被害人带回家的瓜子撒了一地,地上还有几缕长头发。
高斌诚:因为那个头发比较长,应该是女性的头发,所以我们警方判定是打斗过程中抓下来的。
与地面的杂乱无章相反,入户门的门锁是完好无损的。
高斌诚:防盗门的情况是没有撬压痕。犯罪嫌疑人应该是和平进入房间的,有可能是尾随受害人进来的。
在拖尸的血痕上面,技术人员发现了多枚拖鞋的血足迹,在房间的其他地方也有不少,但是在死者董梦雅家门口技术人员发现了被害人家的一双拖鞋,鞋底沾有血迹。
高斌诚:而且这个鞋底的花纹和案发现场的这些血足迹正好相吻合。鞋的头对准了门,说明这是犯罪嫌疑人穿着这双鞋在临走的时候脱下来换成了自己的鞋,然后离开案发现场的。
【未完待续】
作者君:求鲜花+收藏,求关注我一下+人气,求点击观看,谢谢你们#
430档案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