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闷热,令人昏昏欲睡。我退出网站,关掉电脑,走到卫生间里洗了把脸,对着镜子开始化妆。马上可以开心地约会了,哈哈。
打理好形像,我拎着手提包出了门。一般情况下我坐公交车去办事,但是这么热的天挤车实在不舒服,我就改坐出租车。
“去哪里?”坐上车后司机懒洋洋地问。这天气谁都很困倦。我说去城南,水塘小区。
“新的那个还是旧的那个?”司机又问。水塘小区是有两个,一个是09年新建的,一个是04年就有的。我说旧的那个。
“蛮远的啊。”司机说,“我以前就住在城南。小姑娘去那儿做什么啦?”
我回答说,“去朋友家玩。”
破出租车上空调不足,等到了水塘小区我身上出了不少汗。司机停下车,说四十块。我从包里拿出一张五十的给他。他在腰包里摸索半天,掏出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递给我。
“慢走啊。”
我撑起太阳伞下车,出租车掉了个头开走了。五幢一单元602室,我默念着地址找过去。
这个小区果然很老,房子排得乱七八糟的,我找了近十分钟才找到五幢一单元。
楼道里凉快多了,我走进去收起伞,正要上楼梯,听见一个人从二楼走下来的脚步声。
因为楼道很窄,两个人并肩难免擦擦碰碰,所以我停住脚步,决定让下楼的人先走。
等那个人走到我面前,我吃了一惊:是一个比我小得多的女生,这么热的天却穿着一件古装戏里常出现的红色斗蓬,泰然自若地看我,她说,“请让一下好吗?”
我退后两步,侧身给她让出走道,她却没有向前走,而是像在思考什么一样用奇怪的目光看着我说,“请问,你现在有空吗?”
我皱皱眉头,觉得这女生可能精神不太正常。没有人会在夏天穿这种衣服,从头包到脚,连鞋子都看不出。她向我搭讪,不知道是出于什么目的,我想都不想就说,“对不起,我马上要去见我朋友。”
她笑了一下,说,“是住在这幢楼里的吗?”
我说是啊。她又问,是几楼几室,我警惕地看着她,不说话。
“你的朋友是住在602室吗?”
我感到很惊讶,条件反射地问道:“你怎么知道的?……你也认识他么?”
“对。”她点点头。“你现在去是见不到他的。”
“他不在家吗?”我问道。
穿着斗蓬的女生说,“对,我刚从他家里出来。”我的心脏一下子猛跳起来,用一种微弱的声调说,“你和他是……”
“我和他没有什么特殊关系。”她坦然地抿了下嘴。
“请问,可以找个地方和你说几句话吗?不会耽误很长时间的。”
我很紧张,不知道为什么非常地紧张,好像感觉到什么刺激性的东西。我深呼吸,平静了一下,说可以。
我撑着太阳伞和她一起走到小区里的一条河边上,找了条石凳坐了来。毛绒绒的斗蓬像一个袋子,把她紧紧地裹在里面,边缘像扫把似的拖到地上。她还戴上了帽子,好像现在是寒冬腊月一样。我光是看就觉得热得难以忍受,怎么会有人在夏天穿这种东西?
“你是汉服爱好者吗?”我问她。
“算是吧。”她说。
“据我所知。”我调整了一下呼吸,胸口怪闷的,“斗蓬是冬天为了御寒而穿的,现在是夏天。应该穿更凉快的襦裙或者短打。”
“没错。”她说,“斗蓬确实不适合夏天穿,但我有特殊的理由,待会儿再告诉你。”
“哦。”我把目光投向河面,不去看她那身惹眼的斗蓬,“那你先要和我说什么呢?”
“我想和你说说我是怎么认识他的。”她意识到自己讲得不太清楚,马上补充道,“我不知道他的真实姓名,我只知道他网名叫飞速。我以前从来没见过他,今天是第一次。”
“你也是飞速的网友?”我唰地站起来,“你和他是在同城论坛上认识的?”
她看了我一眼,“这么说我们都是在网上认识他的。对,就是同城论坛。”
我自觉有点失态,把一缕头发理到耳朵后面,重新坐了下来。我想,这个女生不会和我有一样的目的吧,她看起来好像还没到十八岁……
“我从头说起。”她说,“可能要说得比较多。你耐心一点,不要打断我。”
“哦。”我说,“你讲吧,我听着。”
她沉默了一会儿,大概在整理回忆,然后开始说:
“两个月前,我高考考完,之后就一直待在家里。没事情干,整天上网。我上网一般不打游戏,都是去同城论坛里看贴,回贴。有一个我经常去的版块,叫同城聊聊。”
我忍不住插话说,“那个版块最无聊了,整天都有人吵架……”
她说,“你先别打断,你听我说下去。是的,那个版块人气最高,因为吵架贴多。我很不喜欢看人吵架,说脏话,但是每次一上论坛,就是很想去这个版块看看,看他们在说些什么,看完之后心情就挺郁闷的。可是越郁闷越想看。”
“你这叫什么呀。”我说,“自己找罪受。他们说什么关你什么事,不去理就行了。世界这么大,又不是就几个人在那儿蹦跶,他们算老几呀……”
她看了我一眼说,“你先别说话行吗,让我讲完。有一次我看到一个贴子,题目是‘同性恋有什么错?’,我点进去看了,觉得楼主说得很好。”
“啊,原来你是同性恋。”我叫起来。她看向我,眼神突然变得很可怕。我马上坐正说,“没有,我不是歧视同性恋的人,我支持性取向自由,真的。”
“哦。”她应了一声转过头去。我鸡皮疙瘩起来了,这个女生情绪好像不太稳定。
“那个贴子的楼主说自己是同性恋,这个社会给自己很多压力,经常想要自杀。他说不小心被同事知道了这件事,后来整个公司都知道了,他实在受不了在电梯里别人盯着他看那种表情,辞职了。他说,不过是两个人在一起,是男的是女的有什么分别吗?”
“下面回贴的人有支持楼主的,有说楼主是变态的,还有持中立的。有一个回复写得特别长,说要把男同性恋通通杀掉,把女同性恋全部干了……”
“那肯定就是飞速写的。”我立马接上她的话,“飞速和我在企鹅上聊天的时候讲过这句话。他这个人特别冲动,说话很直接……”
“我快崩溃了,我一定要杀了他。他怎么可以这么说?他有什么权利?”
“你别这样……”紧张的感觉又浮起来了,我看见她裹在斗蓬里的身体在抖,好像痉挛一样。
她猛然站起来,斗蓬掉在地上,露出里面穿的裙子:粉红的雪纺纱上沾染着大片血液,很明显那就是血。我明白了刚才发生的事,却还是犹豫着难以置信。
“我花了所有零用钱找认识的人盗取了他的资料,里面有他的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他和我住在一个城市里,我很容易就能杀了他。”
“警察!警察会查到是你!”我喊道,“杀人是要偿命的!”
原来刺激性的东西是血腥味,我看着她的裙子不安地想。这个女生是不是打算杀人后自杀?
“我带上菜刀和榔头,穿着斗蓬一路走过来。很多人都在看我,可没人来问我什么。”她茫然地说道,“我找到这儿,走上去,把斗蓬脱下来扔到五楼,然后上六楼按他们家的门铃,他马上出来给我开门了。他都没有问我是谁就给我开门了,脸上还在笑。”
“天哪他以为是我。”我惨叫一声,“他以为是我……”
“我用菜刀砍他的脖子,他摔倒在地上。我用榔头敲他的太阳穴,感觉榔头很沉很沉……”
“他不动了,我走到里面把脸洗干净,再走出来,穿上斗蓬下楼。马上会有人报警,警察就要来了……”
她喃喃地说着,踉跄走了两步,跳进河里。我一见之下大惊,转身就跑。这件事和我无关。
我撑着伞走在路上,还是很热,汗从睫毛上滴下来,弄花了脸上的妆。
太阳伞只能挡紫外线,挡不住高温。我想这件人命案子会闹出很大动静来。警察能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吗?
照理说很容易就能把跳河自杀的女生和飞速联系在一起,血迹斑斑,铁证如山啊。不过他们会不会翻阅飞速的对话记录?他家的电脑现在应该还开着,一只两个太阳的企鹅挂在上面。和他被杀一事没有关系,只能顺藤摸瓜查到我。
倒霉,说不定再过几天我就要进警察局了!
我和飞速的事是这样的:我加入了一个群,这个群叫“没钱也要乐一乐”,宗旨是为去不起酒吧和娱乐场所的青年男女提供交友机会。
我在里面认识了飞速,他是个很爽快的人,不扭捏,我和他约好了玩一次。
他说不喜欢在外面做,只喜欢在家里,没有时间限制,又不花钱。
他坦白说干的活工资少,吃饭付房租交了网费之后几乎是个空麻袋。一个追求简单生活的情趣的人,就这样被杀掉了。
他因为几句话,被某个冲动的同性恋杀掉了。
我想起那个女生的脸,她身上扭曲的稚嫩气质。太荒唐了,全世界那么多反对同性恋的人,她杀掉一个,然后自杀——小孩子就是小孩子,做的叫什么事儿啊。世界上又多两个莫名其妙的冤魂了,他俩都冤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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