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公主(1370年-1417年),明太祖朱元璋第八女,母安妃郑氏,洪武十八年(1385年),下嫁张龙之子张麟,生一子张杰。 [1]
公主相貌清秀,据吏官于相史记载其琴棋书画无一不精,善与治国安邦之道,精灵聪慧常与明太祖相臣之女为伴,曾多次献计出谋替朱元璋解决燃眉之急,死后葬于安德山(今南京市雨花台区)。
明福清公主墓于2006年正式进入国家文物保护范畴。2004年据相关发现人亲眼见证福清公主墓是我国发现的唯一一座仍然存在守墓人的公主墓,其墓棺靠后,有寺庙在其前供守墓人居住,环境清雅,外建牌坊名为“山高水长”。
福清公主(1370-1417年),明太祖朱元璋第八女,母郑安妃。公主于洪武十八年(1385年),下嫁张龙之子张麟为妻,生一子张杰,永乐十五年卒,年四十八。同年葬安德山(今南京市雨花台区邓府山)。
相关史料编辑 播报
《明史·列传第九》
福清公主,母郑安妃。洪武十八年下嫁张麟,凤翔侯龙子也。麟未嗣侯卒。永乐十五年,主薨。
公主墓志编辑 播报
墓志盖:“福清公主圹志”
志文:“福清公主圹志讳,太祖高皇帝第八女,母后孝慈高皇后。公主生洪武三年十月,十八年,为驸马都尉张麟妻,永乐十五年卒,年四十有八,子男一,是年,四月初四,丧葬安德山。谨志。”
寿春公主(1370年代-1388年8月1日),朱氏,明朝公主,名不详,明太祖朱元璋第九女,生母不详。
寿春公主,明太祖朱元璋第九女,母不详。公主于诸女中特为太祖所钟爱,故恩礼最异。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友德子傅忠,二十一年,公主逝世,太祖赐明器仪仗以葬。太祖定寿春公主、诸王及妃与功臣胡大海等俱侑享四祖帝后庙,後四祖祧而侑享卷。 [1]
洪武十九年三月十日(1386年4月9日),公主下嫁颖国公傅友德之子傅忠。当时法律规定:公主未受封者,每年供给各类丝绸布卷;如果受封,赐庄田,每年给岁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由于寿春公主深得明太祖喜爱,于是赐吴江县良田一百二十余顷、岁入八千石,远远超过其他公主数倍。洪武二十一年六月二十九日(1388年8月1日),公主去世,明太祖赐明器仪杖以葬。
《明太祖实录》
“洪武十九年……三月……丙寅,以傅忠为驸马都尉,尚第九皇女寿春公主。忠,颖国公友德子也。”
《明史》(卷121)
“寿春公主,洪武十九年下嫁傅忠,颖国公友德子也。先是,九年二月定制:公主未受封者,岁给纻丝纱绢布线;已封,赐庄田一区,岁征租一千五百石,钞二千贯。主为太祖所爱,赐吴江县田一百二十余顷,皆上腴,岁入八千石,逾他主数倍。二十一年薨,赐明器仪杖以葬。”
后妃全传提示您:看后求收藏(同创文学网http://www.tcwxx.com),接着再看更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