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州卫口外的边都沟(今青海省循化县文都乡)土司,是十世班禅大师所出身的文都千户家族。该家族原在西藏,与萨迦款氏家族同宗,先祖随八思巴到青海,定居在循化文都,成为当地的藏族首领。明朝初年该家族归附明朝,其首领赏思曾进京朝贡,受到朱棣的封赏。
朱棣还试图把当时宗教人物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请到明廷。到15世纪初,宗喀巴主张的一种新的和更严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永乐五年(1407年),朱棣请他来朝廷。宗喀巴拒绝了,永乐十一年(1413年)朱棣再次发出邀请,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释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京。释迦也失从永乐十二年(1414年)至永乐十四年(1416年)留在南京,随即获准带了丰厚的礼物回藏。格鲁派继续与明朝朝廷交换礼物并派去使团,直至15世纪30年代 [92] 。
明太祖所创制的治藏政策特别是宗教政策到明成祖朱棣在位时更趋完善。这一政策的核心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自明成祖开始,在藏区各教派中先后封了三大法王、五个王及其他各级僧官若干,“俱给印诰,传以为信”,为朝廷效力。
加上又封了若干大国师、国师、禅师,它们分属于萨迦和噶举派的噶玛、帕竹、止贡等支派,所辖区域几乎覆盖了整个西藏地区。受封的诸王和国师等僧官,都得到皇帝颁赐的印鉴、宝物,并允以世袭延续,定期朝贡。 [234]
蒙古
朱棣通过搞瓦解、赏赐和军事平定蒙古不听命于他的诸部落,想方设法在北方边境取得和平。在朱棣征剿叛逆的阿鲁台和马哈木部落领袖的同时,他还派使团带着礼物邀请蒙古人在纳贡制度下进行贸易。明朝廷利用这一制度出于几个目的。它提高了朝廷的威信;它能不求助于武力而使游牧民安分;它为明朝骑兵提供马匹的来源。
为了控制蒙古纳贡使团的次数和规模,他们来华的路线和入境点、他们在朝廷呈献时的礼仪、朝贡品应付的价格、以及送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的礼品,明朝廷都制订了细致的规定。例如,兀良哈诸卫获准每年派使团两次,每次三百人,一次在皇帝生日时,一次在元旦 [93] 。蒙古使团一般呈献马、家畜作为贡品,要求报酬、礼品、官职和贸易特权。朝廷以钱钞、白银、丝绸、纺织品、官品和官衔赏赐给部落领袖及其使者,以高价收取贡品,并准许蒙古人在指定的地点进行贸易。
奴儿干都司
永乐元年(1403年),明朝派人至奴儿干地区招抚,次年各部归附,朝廷任命各首领为指挥同知等职,其后数年,明朝即以此为基础,逐渐在黑龙江、乌苏里江流域成立了一百三十一个卫,永乐七年(1409年),在当地官员忽剌修奴的建议下,在黑龙江入海口一带成立都指挥使司以统辖各卫,以康旺为都指择同知,王肇舟为指挥佥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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