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小五郎:从这家餐厅离开,走到停车场的门今天晚上因为下雨的缘故,被锁上了,而厕所窗户的路,也因为窗户下面大滩积水的四周并未发现凶手脚印,这一点完全排除
毛利小五郎:这么一来,唯一的可能就只有从餐厅的正门出去
毛利小五郎:伴场是这场婚宴的主角,要是他走出这家餐厅,一定会有人看到,并且记得这件事吧?
安室透:也许并不是没有人看到,还是没有人注意到而已
安室透:要是我的话,应该会这么推理
目暮十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安室透:原因就是因为他在厕所变装了,但是先把便装用的衣服藏在这家餐厅的厕所里面,比如说要是他变装后,戴着毛线帽,穿上风衣的话任谁都不会发现那个人是他吧
安室透:因为他在宴会一开始的时候,就在大家面前和大家打招呼,让大家很自然的记住他便装之前身上的穿着和打扮
龙套:(伴场)那么在初音的车子烧起来之前,她打给我的那通电话,这点又要作何解释呢?
龙套:(伴场)初音在电话里,明明一边哭一边说永别了
安室透:那电话真的是在火烧车之前打的吗?
龙套:(伴场)什么?!
安室透:实际上是你变装后在停车场埋伏,准备好要袭击他,然后她正好从车上下的时候,才打那通电话给她的,对不对?
安室透:趁他被那通电话吸引注意力的时候攻击他,让他失去意识
安室透:虽然说初音小姐还是多少有点反抗,你费了一些力气,好不容易把它塞进了车子里,然后对那辆车点火,匆匆忙忙跑回到了餐厅,再到厕所里换回原来的衣服,然后又故意冲向我这个服务生,企图殴打我,让自己受伤,这样就可以让被她弄的伤的伤口蒙混过去了
安室透:接着你只要在假装打电话给初音小姐,让周遭的客人听到,她好像是再对你说出自己的遗言的那句话并将眼睛看向窗外,让客人们跟着注意到那辆正在燃烧的车子
安室透:这样就能成功的塑造出心爱的女人在自己眼前自杀的悲剧男人的形象了
安室透:而且正好在那个时候,车内喷漆罐正在爆炸,还真是幸运
龙套:(伴场)胡,胡说八道,初一真的跟我道,别说永别了。你们可以去查查初音的电话应该还在车子里面才对呀!
高木涉:车上的确是有一只short的电话,没错就算我们可以让手机的资料复原,也没办法查出你们到底讲了些什么
目暮十三不过按照你这样的推理,厕所里应该留有他变装的衣服才对呀
安室透:一定是被剪的碎碎的,冲到下水道去了
安室透:毛线帽当然没问题,要是尼龙制的薄风衣的话,我想应该还是可以剪的很碎的
#毛利小五郎:那鞋子怎么办呢?
安室透:诶?
顾安冉鞋子就没那么容易剪碎了吧?
安室透:我想是因为鞋子根本没必要换掉,只要一直走路不停下来的话别人根本无法分辨他穿的到底是什么样的鞋子
安室透:实际上他的鞋子也是随处可以买到的,常见的运动鞋
顾安冉可,伴场先生的鞋底还是留有他没有出过门的证据的
毛利小五郎:那么半场你就脱下来给他们看吧,看看你的运动鞋的鞋底
伴场赖太俯身,脱下鞋子
高木涉:鞋底好像沾到了类似奶油的东西……
目暮十三什么?
毛利兰:啊……那个,我想是巧克力蛋糕的奶油
毛利兰:因为半场先生好像踩到了掉落在地板上的蛋糕
目暮十三那么,他的什么时候踩到的?
毛利兰:应该是在初音小姐离开这家餐厅去美甲沙龙之前
高木涉:啊,是吗,要是在事发当时下大雨的时候,走到案发现场的话,鞋子下面的奶油一定会几乎全部脱落才对,要是他在犯案后马上赶回餐厅里面的话,更是如此
目暮十三原来如此,也就是说半场先生并没有离开过餐厅
毛利小五郎:是的,不瞒你们说,事实上我看到那个的时候,也直接想到那可能是伴场设下的圈套
毛利小五郎:其实它是用某种方法换掉了脚下的鞋还故意让我们看到他鞋底的奶油,好让我帮他证明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这家餐厅
毛利小五郎:可是那个蛋糕是这位年轻侦探掉落在地上半场先生才不小心踩到的,而半场从来没有跟任何人说过。它的鞋底粘到奶油这件事
毛利小五郎:而且他刚才还想冒着大雨离开这家餐厅,让这个足以证明他清白的重要的证据化为乌有
毛利小五郎:所以我才确信这一点,那奶油绝对不是伪造的而是足以证明伴场是无辜的,清白的证据
龙套:(伴场)毛,毛利
安室透:那么dna呢,夹指甲上附着的那些皮屑的dna和他的dna几乎完全一致,这一点呢?这不就是证明他当时在死者身边的证据吗?
顾安冉加支架上附着的,有可能是死者自己的皮屑这一点你们没有想过吗?
安室透:你在胡说些什么啊?我刚刚不是也说过了,要不是有血缘关系的近亲金耀几乎一致,是不可能的事啊,你现在研究来说,无血缘却拥有相同dna的人出现的几率是4兆七千亿人之中才可能出现一个这么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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