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着男孩依然不太放开,孙然起身,看着一旁的粉袜子男孩,“你照顾好他。”
“不用你说。”
孙然转身离开,他看了一眼墙面的镜子,整理了衣服的领子。
民谣歌手赵泽扛着吉他从北门进来,孙然与他对视,他愉快且主动的打了招呼,孙然微笑着点了点头。
这是一个长的很帅的胖子,像熊出没中熊大的身材,大腹便便,穿上传送的衣服再合适不过了,一点也不显瘦。
不过他的人际关系在这个酒馆是在好不过的,这起源于她为一个非常好的性格,以及憨憨的长相,大家都以小赵称呼他,他自称“小赵同学。”
虽然她满脸络腮胡,但看着还是像个学生,眼睛里的稚嫩无法掩饰,在这个利益纷争的世界,在这个杂乱无章的社会中,格外的明亮凸显,所以每个人看到他的性格,释放出的魅力,双眼中的希望的光以及他对民谣的执着与向往,就会悄无声息潜移默化的被他接近。
这个酒馆并不缺少与他表白的人,起初他的外貌已经吸引了一部分人的垂青,如果他磁性的嗓音在传入大家的耳朵,那简直会让人发疯。
他有喜欢的人,所以他不会接受其他人的告白,曾经有一个很有钱的男人年龄与他相仿,家境殷实,准备了很大的惊喜给他,一把价值十几万的吉他,对于民谣歌手来说或许是很大的诱惑,但不知道赵泽认为手里的吉他更好用,与它之间已经有了感情还是不喜欢而不接受,开始大家都认为很可惜。
男人很帅,身材也很好,每次过来都是专情于赵泽的演唱,坐在下面一杯又一杯的喝酒,眼睛寸步不离。
也是因为如此在该男子表白失败后无法接受,所以三番五次的过来挑事,直接清空所有观众,让赵泽给他一个人唱歌,依然唱得很投入,他爱的是他唱出来的歌表达出的感情,并不是观众。
后来男子发现任何方式都不能接近他,所以渐渐的放弃了念想,直到最后一个晚上,他没有在包场一个人听,他在人群的角落中像一颗尘埃低着头,一直在喝酒,从没有抬头看他。
可那一天赵泽却一直在看着这个男人,在人渐渐散去,男人也没有最后离开,他混迹于人群中,去往吧台结账,发现已经有人结过了。
这时候休息的赵泽走了过来,一点声音也没有发出,只是带着身上淡淡的洗衣液清香,男子回头,赵泽在后面。
“你……”
“嗯,我请你喝。”
“不用了,怎么,最后一顿吗?”
“没有,这是第一顿。”
“那你的意思是……”
“虽然成不了你想要的状态,但我们可以做朋友……”
“放屁,谁要和你做朋友?我缺朋友吗?”男子摇摇晃晃,明显酒精上头,眼睛满布红血丝。
“我想我送你回家吧。”
“你,你凭什么送我回家?你知道我的家在哪里嘛?”
“你还真是喝多了,你上次堵住我非要把你家的住址写成纸条塞到我的手里,你忘了吗?”
“那你……”
“刚好下班顺路,一起走吧。”赵泽转过头喊着,“今晚提前收场,大家喝的尽兴,明日再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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