宾利慕尚驶入美达花园酒店,这是原主父亲留下的产业之一,也是小说中最知名的七星连锁酒店。
婚礼场馆的档次如此高端,酒店门口摆着明晃晃的展牌,可见原主对杜冰清多么看重。
秦朗眼底闪过一抹嘲讽,原主的恋爱脑真心无药可救。
婚礼现场近在咫尺,杜冰清不由自主的坐直了上半身,这是属于她的主场,很快她就会成为秦家的女主人,真正成为站立在金字塔尖的人上人。
这是她梦寐以求的,但仅仅这样还不够。
她要地位、权利、名誉,更需要爱情。没有爱情滋润的女人是可悲的,被爱的男人顶礼膜拜的成就感才更让人满足。饶是她身边的男人把她当成女神,可她不爱秦朗,她的心始终在另一个男人身上。
而此刻他正在为自己拉开车门,两人短暂的目光交汇都带着炽热,这种时时刻刻都在亻俞忄青的快感让她疯狂。
她想,这个男人必然同样疯狂依恋着自己。
但他比秦朗理智,也更深谋远虑,才让自己心甘情愿的帮助他完成梦想。
“杜小姐好。”宋一南穿着可体的上等黑色西装,黑色的领结让他整个人看上去更加克制。
杜冰清高昂着头颅,骄矜的看了他一眼便快步走进大厅。
他们的目光交流没能逃过秦朗的眼睛,其中的炽热透着勾搭成建的酸臭味。还有没有点公德心,他快被熏死了!
但他不得不承认,宋一南骨子里透着家族的积淀,这是只有上流社会才有的气质。而原主这个从小在上流社会浸因的贵公子居然对此毫无察觉,还傻傻的相信宋一南是草根,简直傻透了!
秦朗的大长腿跨出车外,慢条斯理的系好西装纽扣,任由宋一南扶着车门立在原地。
换做平时,秦朗会边走边整理西装,为的是不让随从不尴不尬的杵着。今天自己却在顶着烈日被门童和司机行注目礼,这让宋一南很不舒服。
终于,秦朗整理好西装下摆,而他仍旧一动未动,似乎在打量婚礼场馆。
宋一南等的不耐烦,在杜冰清哪儿,他是说一不二的,翻身农奴把歌唱的他早已经不习惯对秦朗唯命是从。
于是,他没等秦朗收回目光就开了口:“秦总,婚礼一切准备就绪,宾客也到的差不多了,您和杜小姐是时候换装了。”
才站了多大一会儿他就沉不住气了,在杜冰清哪儿他的尾巴还不翘到天上去?
眼角的余光冷冷扫过宋一南,秦朗走向酒店大厅,完美的忽略了宋一南。
被忽略的男人好像被人泼了一盆冷水,难以置信的盯着秦朗的背影,一副见了鬼的表情。
听说秦朗失踪了一夜,杜冰清怎么他了?婚礼在即,他们期待的东西唾手可得,那个女人到底在搞什么!?
而先走一步的杜冰清也等的心焦,她不懂秦朗在看什么,婚礼场地是完全按照他的意思布置的,昨天下午他还亲自视察过现场,有什么好不放心的?真是谨小慎微的过头了!
不过,宋一南对她要是有秦朗一半上心就好了,天知道她多么期待把宋一南也捏在手心里。
见秦朗朝自己走来,她立刻换上亮眼却不带媚态的假笑:“你亲自监工的现场能出什么问题?你就算底子再好,也得让化妆师给你修饰修饰,这样才显得精神。”
说话间,她自然而然的去挽秦朗的胳膊,秦朗却像没听见似的,径自越过她走向不远处。
杜冰清瞬间火大,目光紧紧追随着他迅速远去的背影,终点竟然落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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