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的标题内容似乎有些夸大,叫《生活宝鉴》。这篇文章试图说明,一个善于观察的人,如果对他所接触的事物加以细心且系统地观察,他将会有很大的收获。我觉得这篇文章很矛盾,虽有其精明独到之处,但也存在荒唐可笑之处。在论理上,它严密且紧凑;但是在论断上,我觉得有些牵强附会,夸大其词。作者说,从一个人瞬息之间的表情,他的肌肉的每一次牵动以及眼睛的每一次转动,都可以推测出他的真实想法来。对一个经常通过观察和分析来研究别人的人来说,欺骗是无法立足的。这个人所作出的结论和欧几里得的定理一样的准确。而这些结论,在一些门外汉看来,确实惊人。在别人尚未弄明白这个人得到这些结论的分析细节前,别人会把这个人当做一个未卜先知的神人。
作者说:“一个逻辑学家不需亲眼看见,听说过大西洋或尼加拉瀑布,他就能从6这样的尝试,看起来好像幼稚无聊,但是它却能够使一个人的观察能力变得敏锐起来,并可以用自身的经历教导别人应该从哪里开始观察,应该观察些什么。一个人的手指甲、衣袖、靴子和裤子的膝盖部分、大拇指与食指之间的茧子、表情、衬衣袖口等,上述的任何一点,都能明白地显露出他的职业来。如果把这些情形联系起来,还不能使案件的调查人恍然大悟,那几乎是难以想象的事了。”
我读到这里,不禁把杂志往桌上一丢,大声说道:“真是废话连篇!我一辈子也没有见过这样无聊的文章。”
“哪篇文章?”福尔摩斯问道。
“嗯,就是这篇文章。”我一边坐下来吃早餐,一边用小匙子指着那篇文章说道,“我想你已经读过了,因为你在下边还做了标记。我承认这篇文章写得很漂亮,但我读了之后,还是不免要生气。显然,这是一个饱食终日、无所事事的懒汉,坐在他的书房里空想出来的一套谬论。这篇文章一点也不切合实际。我倒愿意把他关进地下火车的三等车厢里,让他把同车人的职业一个个都说出来。我愿跟他打个赌,一千对一的赌注都行。”
“那你就输了,”福尔摩斯平静地说,“那篇文章是我写的。”
“是你?”
“对啊,我在观察和推理方面都具有特殊的才能。我在这篇文章里所提的那些理论,在你看来或许荒谬绝伦,其实它却非常实用,实用到我甚至就是靠着它挣钱过日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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