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元让》
这个可怜的男人姓李名元让,相连的是曾三国时期的夏侯惇,他字元让。
从小属于半死不活的成长着,初中时期的他每天醒来的第一件事就是挨训罚站写罚抄,这老三样充斥了李元让整个初中四年。
喜爱牛肉的口感和味道,喜欢荔枝和柠檬以及巧克力。曾经并不喜欢巧克力的他是因为那个烈性子女孩导致他爱上了这份甜蜜。
喜欢绘画,热爱程度以至于不吃不喝也要去画,画到面瘦肌黄也要画,只有有人强行制止他的这种狂热行为,他才会停止。
身高近一米九零,体重■■斤,性格偏向低沉内向,当然,曾经的他也是个爱笑活泼的男孩,是偏见改变了他,也将他撞入另一个生存的世界中。
自身性格的原因,对谁都会异常的好,这大概是他内心中最后的温柔吧。至于喜欢的异性,大概只有她了吧。
热爱香辣的味道,这个热爱一直持续到急性肠胃炎的发作,但又何妨,看着那个女人快乐的吃着自己喜欢吃的食物,他也会高兴不少。
大概是脸皮薄的缘故,他总是显得不起眼,总是一个人坐在角落里看着别人,用那毒辣的眼睛观察着每一个人的身体。
黑色背头和寸头随意替换,黑色的长风衣和黑色长裤是他永远的装饰,他似乎很喜欢黑色风衣结构,他更喜欢一直穿着风衣。马丁靴和运动鞋这两种鞋子是他最常穿的步行品。
家人都健在,让他骄傲的是他姥爷,一个中尉军衔的老兵,奇葩的是他姥爷当年为了参军特意挑选了军官刁难他们那帮新兵蛋子的任务,顺利完成后被军官认可,这才成为一名光荣的弟子兵。有一个叫做李清照的表姐,目前暂无音讯。
喜欢在冬天的世界里感受那片刻的安宁,喜欢跟着公孙晴雪走在新春的道路上,喜欢在春天顺着油菜花田满屋目标的行走,喜欢拉着公孙晴雪沿着轨道走向车站,呼吸着暖冬的味道。
喜欢蔷薇花,没有为什么,就是单纯的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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