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雨不停地用笔在他的日记本上写着什么,我也没有去看林雨到底写的是什么,我估计是我描述的花毅的作案过程吧。
我跟林雨继续着我对花毅作案的进一步推测: “我再说他杀完李晴晴之后,如何离开的现场。他杀完李晴晴之后,从李晴晴家所在小区出来的监控录像有可能拍不到他的。他是走了600米,还是脚踩轮滑鞋滑行了600米,这就不得而知了。我估计他还是踩着轮滑鞋的可能性比较大。因为,这样可以节省时间。花毅大概应该是凌晨的1:40~1:50分左右,从李晴晴家出来的。他从李晴晴家出来之后,返回了距离李晴晴家600米的这个小区。
进入小区之后,收起自己的化妆品。他没有选择骑那辆摩托车,他把化妆品有可能藏在摩托车里或者干脆就丢掉了。即使,他丢掉了那些化妆品,现在我们也应该找不到了。据我所知,我们这座城市,垃圾是每天清运两次。凌晨清运一次,晚上大概6:00清运一次,环卫工人基本都是这两个时间段清运垃圾。
只有在花毅丢掉的那套化妆品上才有他的指纹,只要那些化妆品离开了那垃圾箱,我们就不能认定花毅曾经在那小区出现过。我们找到了这套化妆品,取了花毅的指纹,他也可以说他不喜欢这套化妆品了,他给随手丢掉了。
所以,这一条线索走不通的,死路一条。
我们在说花毅如何离开的这个小区。他从这个小区出来的时候,穿着环卫工人的衣服,把三个垃圾箱都推到了小区门口,假意让凌晨的垃圾清运车来清运这些垃圾箱。他把垃圾箱放到小区门口之后,大摇大摆的背着他的轮滑返回了距离KTV1千米的那个带监控的小区。
而在这过程中,他离开了摄像头的视线,就把环卫工人的这套衣服丢掉,把钱子威的这套衣服换上。他穿着钱子威的衣服沿路避开主干道的摄像头,一路踩着轮滑回来到了KTV。”
听我说到这儿,林雨一下从椅子上站了起来,林雨看我的眼神就像看见了一个和他不属于同一个种族的异类:“我靠,芦染,你特么神了!”
我听林雨说话居然带脏字,我用手指着椅子对他:“你坐下说话,不要说脏话,有点素质。”
林雨赶紧不好意思的对我笑了笑:“唉,不好意思啊,芦染。我不是骂你啊,我骂我自己呢。”
随后,林雨又坐到了椅子上。我对林雨说出了我需要他验证的几个问题:“现在,我们有以下几个疑点。
第一个线索,我们要验证钱子威跟花毅都有摩托车驾照,要查一下这辆摩托车到底是谁的。我们要确定一下这辆摩托车曾经出现在KTV的门口,还出现在了那个距离李晴晴家案发现场600米的小区里。还要看这辆摩托车最后被放到了哪儿了?
在摩托车里还有没有那套化妆品?我估计以花毅的性格,他是一个化妆师。如果,他的这套化妆品他很喜欢,他轻易是不会丢掉的。他放在摩托车后备箱的可能性很大。我们要想办法证实这套化妆品被花毅带到过李晴晴被害现场。
如果,能证实李晴晴脸上的化妆品,跟花毅用的化妆品是一套化妆品。这对花毅的指证就多了一条线索。
当然,花毅可以跟我们警方解释说,当时李晴晴是化好了妆从影楼走的。如果我们要拆穿这个谎言,我们可以问一下影楼的其他工作人员。问他们在案发的那一天李晴晴有没有去影楼化妆。如果李晴晴没有去影楼化妆,而花毅的这套化妆品在李晴晴的脸上被检测了出来,那你说这证据够不够直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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