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竹的伯父和买房子的人正好要签约卖房合同,这时候,三竹的堂姐请了法官到达三竹的家。
买房子的周先生正好要签约卖房合同,从门外传来一阵“停!住手 !”,周先生就没有签了。
“宋法官?”三竹的伯父感到惊讶。
宋法官说:“你好,请问您是吴康隆先生吗?”
“是的 ,请问有什么事?”
宋法官请示买房子的人出去。
“吴康隆先生,刚刚接到一个起诉电话,说您私自卖掉弟弟的房子,而且这是你弟弟留给你侄女的房子”
“我弟弟前两周出车祸身亡了,大侄女被别人收养了,小侄女我们自己抚养,所以我就决定卖掉这栋房子,因此这栋房子已经没用了,两个侄女都不住这里”
宋法官严肃的说:“这怎么可以呢,你已经违法了,房子的权力,一切属于你弟弟,你弟弟过世后,一切属于他的儿女,谁也不能享有别人的房子的权利,哪怕是亲弟弟的也不行”。
三竹的伯父只好不再纠缠,口是心非,他说:”对不起了,我不知道这是违法行为”。心里还想着一定是三竹让法官亲自到公民这里来。
于是他打电话给陈叔。说卖房失败,陈叔烦恼的说:“你卖房失败了,跟我有什么关系呀?又不是我叫你卖房的”
“陈先生,肯定是你们家的三竹先一先的打了起诉电话,法官都亲自来我弟弟的家了,导致我房环失败”
陈先生听了哭笑不得,“吴先生,你有没有搞错呀?我们家三竹才四年级,她怎么知道打起诉电话呢?她才10岁而已呀,一般这时候小孩子都万万没有想到打起诉电话”
这时候,三竹的堂姐来到在三竹伯父面前,说:”爸爸,是我打了起诉电话,让法官亲自到叔叔家。“
陈叔听了以后立即挂断电话,而在吴先生这边,他打了他的女儿一巴掌。“你这个小丫头,才比三竹大了几岁呀?才大她三岁而已,她是个小孩子,你也是个小孩子,怎么就偏偏打父亲的乱呢?”
三竹的堂姐说:“爸爸,你这样做是不对的,违法了,知不知道?你能不能有一点法律意识的,你有没有认识宪法的?法官也好,警察也好,他们的脑袋里面充满了法律意识,叔叔曾经是法官,但是在法庭工作了五六年,就罢工了,他亲自去当一名道德老师,交给学生们许许多多的法律,让学生们记住法律。”
而在陈叔这边,三竹被关在阴阴暗暗的小房子里,被陈叔放了出来。陈叔告诉三竹,房子已经失败卖出。
三竹高兴的不得了,她一蹦一蹦的回到房间关上门,然后和堂姐通电话,她想要谢谢堂姐,为他们家保留了房子。
堂姐月妮刚好接到电话,飞快的跑到离他父亲最远的地方接电话,刚好被他弟弟俊然。听到了她们的对话。他弟弟11岁,只比三竹大了一岁,但是他知道哪怕是听到这些话,也不会告诉他父亲的。
但又被他父亲逼问。他才说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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