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夜晚的街道行人稀少,偶尔驶过的汽车引擎发出轰轰的响声。
屋里黑乎乎的,只有电脑显示屏幕透着光亮,坐在电脑前的男人,看背影有些消瘦,那双手正噼里啪啦的敲击着键盘,速度很快。 【吕眉回到家,面对着丈夫与公婆的质问,她无言以对,只能站在那里低头哭泣。
她不敢将儿子的身世告诉丈夫,她怕会失去丈夫,可公婆的恶言相对,让她无缘的被扣上了出轨的帽子,对于这个一心为了丈夫与儿子的女人,她无法承受。】
打完这段话,黎落深呼出一口气,晃动鼠标,从码字助手中复制,然后粘贴到言情小说写
写作网上。这才左右转动了一下僵硬的脖子,颈椎骨早就已经酸痛,可是他为了生存,在好几个网站上都连载的小说。
言情的,玄幻的,种马的,各种各样的他都涉及,就为了每个月从各个网站赚些微薄的保底稿费,他拼死码字。
将脑细胞榨干后再继续压榨,好歹每个月他还了房贷以后,还能剩下一些钱来做平时的生活费用。
这套两室一厅的房子是当初他妈妈还在世的时候张罗买的,结果好不容易凑齐了首付款,买了这套二手房,他妈妈没住到半年就出车祸死了。
虽然用赔偿款还了一部分的房贷,可剩下的一部分却成了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尝试过去打工赚钱来贴补学费,但他几次都碰壁,没有哪家公司企业愿意去要一个还没大学毕业的人,他也去酒店当过服务生,可因为他长得还算帅气,一直被人骚扰。
无奈之下,黎落决定在家里当一名网络写手,还好他一直就喜欢写作,开始的几本小说在网上也算畅销,可最近几年,网络写手越来越多,他的压力就越来越大。
黎落有个优点,从来不会去怨天怨地,也不会去嫉妒那些生活品质好的人,他努力赚钱来养活自己,就算不被父接受,他也没去恨过怨过。
嘀嘀嘀的声音在耳边响起,正看着屏幕想下一篇小说的内容的黎落一愣,随后点开了企鹅q。
编辑:大鸭梨,你下个月有没有时间?
大鸭梨:有,编辑有事么?
编辑:嗯,是这样的,你的那篇《当爱靠近》在无线上反应不错,所以上面决定让你下个月再开一篇系列文,如果可以的话。
大鸭梨:……那文是两年前写的了,我都忘了大概情节了。
编辑:╮(╯_╰)╭ 没事,只要你能再开一篇,公司会给你适当的保底稿费的。
黎落看着保底稿费四个字出神,他很缺钱,但是他不会盲目的去开文,这样对他,对读者都会很不公平。
想了想,他噼里啪啦的打字。
大鸭梨:编辑,我会在这半个月内归纳出一个大纲,到时候你帮我审核一下,如果可以,我就开坑。
编辑:\(^o^)/~太好了,如果反应好的话,到时候可以拍摄成短剧。
顿了好一会儿,编辑再次打出了一段话,反而让黎落有些纳闷。
编辑:那什么,大鸭梨,你也别太辛苦了,我见到你在其它网站上发的小说,每天日更,你身体会吃不消的。
黎落嘴角带着一丝笑意,叹了口气,吃不消能怎么办,大学毕业后到处碰壁,他除了压榨脑细胞码字更文以外,还真没有什么别的工作。 宅男么,只要在家里面对电脑赚钱就可以了。 大鸭梨:谢谢编辑关心,我知道。
编辑:……好吧,那你忙吧,加油!↖(^w^)↗ 大鸭梨:嗯,我会的。
编辑:对了,你上个月的稿费已经转到你的卡里了,注意查收哟!大鸭梨:已经收到了,麻烦编辑了。
编辑:……你好冷淡,好吧,那我去忙了,( ^_^ )/~~拜拜。
看着迅速黑下去的头像,黎落无奈的摇头失笑,他的这个编辑如果光看聊天方式会以为是个女人,不过正好相反,他的编辑是个男人,还是个比他大上三岁的男人。
黎落今年24岁,可能是从小生活在单亲家庭的缘故,他对事都挺冷静的,就算知道自己是私生子,亲生父亲还是个大官这件事情后,他也没有任何激动的表现,只是平淡的跟他妈妈说了句,“哦,知道了。”
然后就转身回自己的屋里了。
又连续写了两个小时的存稿,他实在是坐不住了。
明天打算早起去趟马路对面的超市,家里方便面快要没有了,他得出去采购一些口粮。 因为不怎么出门的缘故,他的皮肤比一般人要白皙,而长时间不去搭理的头发也有些微长,他懒得去管,只用了一根皮套将头发胡乱的束在脑后,过长的刘海则用一个小黑卡子别好。 这几天忙着赶稿,他的额头上起了几个小红疙瘩,抬手碰了下,咧嘴,有些疼。拿了手机与钥匙,站起身,打算出门溜达溜达呼吸下夜晚的汽车尾气,顺便去看看已经有大半个月没见到的男朋友。
没错,是男朋友。
黎落上高中的时候就发现了,自己对任何外形的女生都不感兴趣,对那些身材高大威猛的男同学,视线总会不由自主的盯着看。
刚发现自己可能是同性恋的时候他挺慌张的,但是时间长了也就无所谓了。
黎落的朋友不太多,就那么一两个比较要好的,不是他没朋友,是那些人都在知道黎落是同性恋以后离他远去了。
剩下的这两个倒是不介意他的性向问题,这些年也就一直都联系着。
他的男朋友是黎落大学时的学长,俩人一直是柏拉图式的恋爱,没上过床,倒是牵过手接过吻。
不是黎落矫情,只不过是没什么机会在一起,但是他觉得自己对这份感情其实也挺认真的。起码他会去关心男朋友的身体问题,其余的……抱歉,他想不起来,没谈过恋爱的人就这样。 出了门,双手插在裤兜里,脚踩一双白色帆布鞋,上身一件纯棉t恤短袖,看起来实在是平凡的不能再平凡了。
边走边想着,正好他忙着码字忘了吃晚饭,等会儿跟林浩去夜市吃的宵夜,他们两人半个月没见了,他还挺想林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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