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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生活开始归于平静,小说连载在一个很小的网站上,因为对于大的网站来说,我的小说进去可能会石沉大海。
其实对一个没自己出过书的作者来说,有人欣赏你的作品,就是莫大的荣耀,这甚至跟能不能赚钱都没有任何关系。
而在我的小说在某网站连载四天的时候,我终于有了第一个进粉丝群的读者。
这是一个初中的学生,是通过我在小说网站发的帖子扫二维码进群,而此时在我的群中,除了我,还有几位有限的朋友,比如小龙和飞少。
我身上带着小龙的梦想,因为他也写过无数的作品,却同样没有一部用自己的名字发表过,而现在,他功成名就,也已经不再需要为了生计而再费这些时间,所以我的书,也承载着他的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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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于飞少,那是个极其无聊的人,自从自己当了电影猪脚后,虽然没有在影视业有过任何波澜,却让他的生意风生水起,所以他几乎赖定了我和龙少,当知道我自己写的书里有他时,更是激动不已。
看完过后“唉,我说,兄弟你有点过分啊,我有你说的那么不堪么。”
小龙“哈哈”一笑“要是我写,你会更不堪。”
而说起我第一位读者,我所了解的十分有限,我只知道她是一个初三的学生,这点让我很意外。
因为我写的书太过灰暗,它讲述了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和我眼中这个腐烂的世界,事实上它并不是适合这个年纪的小孩子去读。
所以我对这个小女孩也开始好奇起来,但我能知道的毕竟太少,因为人类是个很复杂的东西,也许每个人的灵魂深处都是孤独寂寞的,所以我们才会试图在人群中寻找温暖,才会去找一个不知道结果的心灵寄托。
而我这么多年,也只是拼命的想表达我对这个世界的看法,但从有了第一个读者粉丝后,我终于明白,有时候,你想证明给一万个人看,到后来,你发现只得到了一个明白的人,那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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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去太多的了解过这个进群的小女孩,彼时,我只知道她读初三,网名叫“麒”,麒麟的麒,这个字通常是男生才会用。
而这些年,因为和闫诺接触过很多,我对人性的了解也逐渐多了起来。
就是每个人表面所做的事情,其实都和内心有很大的关系,特别是那些可能不寻常的事情,比如一个男人喜欢女装,又或者一个姑娘不喜欢布娃娃一样,如果你细心观察,在他们身上都会有不同的故事。
可见麒的世界,也许并不是我所想的那样简单,也许这正是她这个年纪会喜欢我这种笔风的原因。
而她特喜欢一个韩国组合,但是名字我没记住,因为记忆中是一个英文名字的组合,而我的英文向来不过关。但我记得她喜欢的那个偶像的名字rosie,中文是朴彩英,而麒的头像也是朴彩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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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我第一次看到有读者进群的时候,其实很激动,因为这对我这样一个做了十多年抢手的人来说,是一种最大的认可,所以我激动的欢迎着她的到来,并在群中发了一个一天生活费的红包,不过麒并没有抢,说是会被妈妈没收。
也是因为如此,我才问了她的年纪,因为我过了15岁的时候妈妈就不会没收我的钱了。
而麒也是一个很有礼貌的人,不停的说着谢谢你好之类的礼貌用语,连晚上睡觉的时候都会在群里说句“晚安。”
但飞少看着罗西的照片,也就是此时麒的头像感慨“诶,你说老王那的女演员咋没长的这么好看的,不然我高低再投钱拍一部电影。”并且在群里疯狂与麒搭讪。
小龙一脸嫌弃“看看你那将近一百八十斤的身边,人家长那样也不和你拍。”似乎完全忘记自己当初两百斤的体重。
飞少不以为然“唉,你说我追这姑娘咋样,虽然还在上初中,不过长的好看,咱可以等嘛。”
我和小龙一脸黑线,同时问“你说啥?”
飞少尴尬的对我笑笑“我说我去追你那读者咋样,你看年纪虽然小了点,但是长的挺成熟的。”
此时小龙终于忍不住笑了起来“你个傻X,那头像是韩国的一个明星,不是她本人。”
飞少一脸尴尬,从此放弃了对麒的骚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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