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可儿可人,是因为可儿长的真的很漂亮,一头乌黑的长发,光可鉴人,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好似天上的明月,虽然身子有点干瘦,但皮肤白皙,并且她当时来应聘时穿着是一件天蓝色的外套。
当时是隆冬之际,那时全球变暖还没那么严重,东北的冬天足以把玻璃杯子冻裂,每天都能看到路人一边跺着脚,一边搓着手,同时嘴里说着“呀,冻死了,冻死了。”
不过可惜的是这么多年来我从未亲眼看到有谁冻死过。
而那天可儿来应聘时,那抹身上的蓝色成了我往后生命中最喜欢的色彩,尽管我们早已分开十几年,但每当我看到身穿蓝色外套的女孩都会忍不住要看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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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记得,看到可儿的第一眼,就好像灰暗中突然出现了一个身披光芒的天使,她的样子符合一切我心中对姑娘的标准,那一刻我仿佛看到可儿身后展开纯白色的翅膀,笑着向我跑来,扑进我的怀里,对我说“成陌,我等你好久了。”
然而,可惜的是,那是不可能的。
可儿年长我两岁,当时来做的只是和我一样普通的大堂服务员,但那里就是个大染缸,而像我们这些刚入社会的人,只是一张白纸,你接触什么,就会成为什么,而且一旦染上了颜色,就永远不可能再变回从前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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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为什么自己当时会那么喜欢那抹蓝色,也许只是因为当时那抹蓝色是穿在一个漂亮小姑娘身上的原因,有时我会想,如果可儿当时穿的不是蓝色而是黄色会怎样,又或者那抹蓝色穿在另一个不是很漂亮的姑娘身上会怎样,但可惜的是,人生没有如果。
尽管可儿的童年很不幸,不过好在她是个开朗的人,且很喜欢吃冰糖葫芦。
也许是因为她长的漂亮,也许是因为那抹蓝色,可儿到来以后,只要不忙,我就喜欢看她,而每次我看她时间长了,她都会对我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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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次,可儿吃糖葫芦时发现我在看她,大方的把手里的糖葫芦递给我“你要吃么”说着直接把手里的糖葫芦递到我手里,坐在我身边“你为什么总看我。”
我拿着可儿递过来的糖葫芦说“因为你长的好看,你很喜欢吃糖葫芦么。”
“你长的也好看。”可儿笑了笑,然后说“小时候姐姐总吃,我看着眼馋,但婶婶从不给我买,只有姐姐吃不完,才会分给我两颗,我总是吃一颗,留一颗,吃啊,你怎么不吃。”
可儿在说那句话的时候,脸上的笑容另人心疼,我在心中说对自己说“从这一刻开始,我每天都会给这个女孩买糖葫芦吃。”
结果,当那个年代的人买着当地花店里3快钱一朵玫瑰追女孩子时,我每天择买两串五毛钱的糖葫,而更让我奇怪的是往后很多年的生命中,我从未觉得女孩有多难追,也从未在她们面前红过脸。
而就在两个月以后,我们开始正式确立关系,以上就是我生命中第一个女人的出现。
有人说,人生不能总停留在过去的回忆中,但其实我觉得人能留下的仅是回忆而已,因为人们总是一边求生,一边腐烂,在前进的路上总是会丢失很多东西,一边得到,一边失去,而失去后才发现,那些失去的东西才是最珍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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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次醉酒后,我总是会想起很多曾在我生命中出现的女人,而那个我不知道名字的女人,仅是因为自己脑子抽风,问了她一个愚蠢的问题。
当然,以上只是我无数次醉酒中一小段回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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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响起,赵传的《我是一只小小鸟》
我是一只小小鸟,想要飞却怎么也飞不高,我寻寻觅觅,寻寻觅觅,一个温暖的怀抱,这样的要求算不算太高…
不用看,我知道一定是那个可恶的吸血编辑,因为能给我打电话的人,除了身边的胖子,只会有编辑的催稿,有时我会想,等哪天老子出名以后,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狠狠的打丫一顿,所以我立刻接起电话,字正腔圆,且义正言辞高傲的说“嗨,老陈,咋了,这一大早十万火急的给我打电话。”
电话的另一头也十分客气的大声慰问道“成陌,你丫的不想混了是不是,20万的稿子,你三个礼拜还没写完,你他妈是属乌龟的么,你知不知道这个选给你写我顶多大压力,足足20天啊,你连五万字都没写出来,你是吃屎的么。”
听着陈编辑的慰问,我不禁十分感动,但他不应该说我吃屎,虽然没吃过,但我知道一定很难吃,所以我决定奋起反击,立刻打车来到这个该死的编辑家,用手里的键盘狠狠的打丫的猪头,但依然可惜的是,那是不可能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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