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来自22世纪的三好轻年吴二狗,扶八旬老人过马路,城市清洁小能手,帮隔壁村老母牛怀孕,18岁去大城市打拼,本以为会前途一片光明。
却被社会打压,只能成为一个在便利店打工的穷屌丝,线下时间会看小说打发时间。特别喜欢看刑侦类小说,谁的心里还没有一个侦探梦。
可是那天上班,遇到一个外国人,别问为什么,知道是外国人。因为外国人的头发都是金黄色。以我看了多年刑侦小说的经历来看,这人绝对不简单。
看他在便利店里走了一圈,却只到前台来买了一包烟,而且买的还是中华,当时我就在思考这个人和我的区别。看上去也是一副屌丝样,却买得起算贵的中华,心中只好流泪。
结完账后,我就发现这人不简单。普通人为什么会戴着白手套,难道搬砖刚结束,被老板解雇了?可怜的人不像二狗我,那人穿着一身西装一看就是暴发户
夏天的烈日总烤的让人想睡觉,真是日了狗了,太困了,上班睡觉会被扣工资的,如果再扣工资的话就买不起手办了,买不起学习资料了,以后就只能想着那些老婆,自己手动解决了,管他的,反正工资就那点,再扣就直接辞职,卷铺盖走人,不干了,还是睡觉比较重要。
…………
还是我吴二狗,一觉醒来发现自己穿越到别人身上是什么感觉,没错,这个大冤种就是我。
才刚醒来,第一眼看镜子还以为自己是个女人,哪只剩下那只坤坤暴露了自己的真实性别,妈蛋,人妖!!
是什么人才想出来干的事儿,明明长着一副女人的脸头发,也是长发,而且还那么漂亮。可可为什么,多了两蛋蛋!!
真的,为什么这个设定那么眼熟?这难道不是自己前几天看的一部刑侦小说,“不死图腾″吗?前几天他还和这本书的读者吵架来着。不仅男主是个娘娘腔,而且还和里面的男二各种踉踉跄跄,最后还无情的甩人的男二,奔向另一个男主的怀抱。
开始他还以为这就是一部普通的刑侦小说。哪只是打着刑侦小说的标签写的一部耽美文,就他不能忍受。虽然他承认近几年来耽美文的热度直线暴涨,看这本小说的男三,不能说悲惨,只能说宇宙无敌悲惨,自身作为一个的实验品,逃离实验室,经历各种非人磨难。
他还记得,印象最深刻的一段,主角左手手臂被硬深深扯断,他抱着断臂逃进大山。最后实在饿的不行,生吃了自己的左手手臂。但因为他是成功的实验品的原因,他的左手又自己长了回来。
被孤儿院收养,当了警察后,对男主各种刁难,抢了男受的女朋友,然后被局长猥琐然后,为嫖娼被爆出,身败名裂,丢了工作。
变成了一个精神病。又被实验组织抓去,进行不当人实验,最后倒在了实验药品副作用下。过完这悲惨的一生。
然后男受和男攻幸福快乐在一起
Fuck !这剧本用脚写的吧!不仅用刑侦文的标签写着耽美文,而且剧情还那么狗血,先别说剧情混乱,文笔又烂,这剧情有点拉扯的远。从警察又到 黑帮,从黑帮又到科幻,科幻又到修仙,连他这个烂人都看不下去了……
作者简直就是神经病,精神病没两年病历写不出这种文的
写文毫无逻辑,胡编乱造。路边上随便抓一个人,就有可能是隐藏卧底的那种。什么黑道大佬体验生活去卖煎饼果子,黑道那些哪有精力去干卖煎饼果子这种蠢事。
……………
看这个场景,现在他应该是穿越到了男三晓阳的身上,在男三入院后,不是已经变成瞎子了吗?看着镜子里的自己,还是不敢相信。
又想到自己以后的命运如此非常悲惨,光看文字感觉不到,但想想那个画面就感觉到非常可以起鸡皮疙瘩,生吃自己的手臂。
现在自己变成晓阳了,自己要活下去,而且还要猥琐发育。等所有的剧情都过完了,自己还没死的话,就洗心革面,重新做人。
这时候我门外传来了一阵敲门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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