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文斌:哈哈哈!谁叫她不听我的话啊,就知道来回乱跑,活该被我杀了。
这时,李文斌的爸爸回到了家。
他放下手上拿着的安全帽:
李师傅:怎么又在看那个啊!你不知道我们赔了人家多少钱吗?!那些钱留着给你买什么不好啊,非得交给人家!
李文斌不开心地撅了噘嘴:
李文斌:真是的,干嘛要赔那个女的的家人那么多钱啊?真是的,明明就是她不听我的话,不想和我玩才被我捅了的,而且我就是和她玩一玩,我的手还累呢!
李文斌爸爸叹了口气:
李师傅:下次不许再拿刀捅人家了啊!要不然我们还得赔钱,真麻烦。
李文斌点点头,笑着说:
李文斌:嗯!知道了爸爸!
李文斌静静地看着电视屏幕,听着新闻里警官说的话:
凌警长:首先,关于您所说的“凶手不止一个人”的问题:根据现场的一些痕迹,我们推测,凶手应该是三个人;其次,我们已经知道了凶手们都是谁,但是我们无法将他们抓捕归案,因为根据法律,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
凌警长:但是,这次案件的凶手,三个人都未满十二周岁……
李文斌笑出了声:
李文斌:(哈哈哈!法律都治不了我!刚才还来找我来着,结果那几个警官的表情看起来超级遗憾啊!!!!!哈哈哈哈哈!!!!连抓都抓不了我!真可惜呀!!)
李文斌看向了摆在桌子上的瑞士军刀,回忆起了昨天的事情:
昨天,8岁的李文斌和两个孩子在公园里荡秋千。
张鑫源拿着一根棍子,向李文斌炫耀:
张鑫源:你看,这是我爸爸刚给我买的棒球棍!怎么样,酷吧?
另一个孩子也不甘示弱地拿出了一个钢制棒球棍:
肖隆安:我妈妈还给我买了这样的呢!我的棒球棍可比你的耐打多了!
看着两个孩子吵得不可开交,李文斌拿出了瑞士军刀,在两个孩子的眼前晃了晃:
李文斌:你们那些棒球棍都弱爆了!看看!这是我爸给我买的瑞士军刀!比你们的那些棒球棍帅多了!
两个孩子瞬间被李文斌的军刀吸引住了:
张鑫源:哇塞!!!!可以给我看看吗?
李文斌点点头,随后把军刀递给了张鑫源:
李文斌:小心点,别给我弄坏了!
张鑫源掰开军刀上面的一个刀刃:
张鑫源:哇塞!这还是真的刀啊!我还以为没有开刃呢!
李文斌得意地仰着头:
李文斌:那当然!这可是好不容易买到的!很厉害的!
肖隆安也想摸一摸。
李文斌点点头,把那把刀递给肖隆安。
就在两个孩子看刀的时候,李文斌看见公园的秋千上坐着一个穿粉色连衣裙的少女。
他跑过去搭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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