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清朝乾隆十五年(公元1750年),官库中丢失了玉器,官吏们便对住在官库附近的园林工人逐个审问。
轮到一位名叫常明的人时,官吏还没提问两句,忽然发现常明的神色有些不对,脸色惨白,目光呆滞,嘴角抽搐了几下,忽然发出一种只有稚嫩童子才能发出的声音说:“玉器不是常明偷的,但人却是他杀的,我就是那个被他杀死的人的冤魂!”
官吏吓坏了,两旁的衙役也一片大乱,毕竟那是个每个人心上跑鬼神的年代,居然真的看到冤魂附体,都哗然起来。主审官好不容易才稳定住局面,觉得这等诡案,自己这衙门万万办理不了,于是立刻移送刑部。
刑部委任纪容舒、余文仪为主审官,对那个身是常明、魂不知名的人进行了审理。
那人继续用稚嫩童子的声调,讲述了一件恐怖离奇的凶杀案:
“我名叫二格,今年十四岁,家住在海淀,父亲名叫李星望。去年的正月十五上元节,我去街上观花灯,路遇邻居常明,他跟我一同玩乐。夜深人静的时候相伴回家,在路上,常明突然开始调戏我,并对我动手动脚的,我一边抗拒,一边叱骂他,并告诉他回到家要把他对我做的事情告诉我父亲。常明一听,顿时目露凶光,把我拖到一个僻静的小巷子里,用衣带将我勒死,埋在河岸下面。父亲找不到我,十分着急,打听到观花灯时常明曾经与我在一起,怀疑是常明把我绑架藏起来了,就向巡城御史告状,连刑部都惊动了,派出人仔细查访,却没有结果,只好以缺乏证据、无法找到真凶来搁置此案,两位大人请替我申冤报仇啊!”
说着那人啼哭起来,哭声依旧是个没开嗓的童子音。
主审官纪容舒依然不敢相信,想了一想厉声问道:“你先不要哭泣,倘若所言不虚,本官自然为你做主,既然是去年的案子,那么你为什么这么久才来告状呢?”
那个童音回道:“大人明鉴,我含冤在身,无处投胎,变成了孤魂野鬼,便日日跟着常明,想附在他身上,然后投奔衙门告状,但每次到离他四五尺的地方,就觉得炽热得好像烈焰烧烤一般,不得接近,后来热量稍微减轻了一些,我能接近他二三尺左右了,慢慢地又渐近到一尺左右……昨天突然发现他身上热力全消,又赶巧衙门审玉器失踪的案子,他自己站在公堂前,我正好附身于他。”
主审官余文仪还是不敢相信,问道:“那你还记得去年你被害后,刑部提审常明的日期吗?”
那人立刻说出了一个日期,一查,果然时间吻合。
这一下,不相信也不行了,两位主审官问其尸骸所葬何处。
那人便准确地说出了在河岸的第几棵柳树旁,派了衙役去挖掘,果然发现了一个少年的尸体,尸身还没有完全腐烂,让二格的父亲李星望去辨识,李星望悲恸地哭泣:“我的儿子啊!”
二
此案轰动京城,很多看热闹的人都去河岸边看“犯罪现场”,指着那个挖出二格尸体的尸坑吐沫星子横飞。而在朝堂上,也引起轩然大波,虽然过程很奇幻,但结果经过验证都是真实的。
官府的审理还在继续,受审者也依然处于一种极端不正常的状态,审讯时叫他常明,这个人就清醒了,说话跟常明一致;叫他二格,这个人好像昏醉了,说话变成了稚嫩的童音。最神奇的是,还出现了两种声音互相辩论的情状。
虽然这个人到底是常明还是二格是一个谜,但常明谋杀二格一事,确属无疑。
刑部以实情上奏乾隆皇帝,乾隆下令依法处死人犯。
谕旨下达的那一天,那人身上二格的灵魂十分高兴,二格生前是个走街串巷卖年糕的小哥,竟高唱起卖糕时的吆喝声来,他的父亲听了放声大哭。冤魂说:“父亲保重,我去也!”从此,便仿佛脱离了常明的身体一般,从此再问常明,不再发出二格的童音。
三
此案之诡奇,就是今天听了也不免令人瞠目。
那么,真的有冤魂附体吗?
事实上,这一案件与我们在日常生活中经常听到的“鬼上身”,是同一性质,医学上叫“癔症性附体状态”,表现为一个人突然改变了性格特征,在语言、姿态、声音上变成了另外一个人。
现代医学对此已经有了比较清晰的认识:癔症性附体状态与幻觉是同样普遍的精神异常,根本原因是潜意识的爆发性表达,患者往往因为长期和巨大的心理压力,而有强烈的潜在诉求,但在日常生活中倾诉无门,长期的压抑和扭曲,导致一旦遇到某个突发事件,而这一事件又恰好是加在患者沉重心头上的“最后一根稻草”时,疾病就会发作。
比如乾隆年间的这起“冤魂附身奇案”,就是作案人因为杀害了一个无辜的少年,而长期背负沉重的心理负担和精神压力,总怀疑受害者的冤魂围绕在自己的周围,因此,一年后,当内务府审讯一桩古玩失窃案时,他误以为东窗事发,再也撑不住了,用受害者的声音和举止讲出了自己的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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