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雨瞬间慌了,也顾不得她刚刚说完他们之间没有关系,伸手去抱住丁程鑫,眼泪啪嗒啪嗒落下来,“你怎么了,丁程鑫,幻化成人之后你不要吓我。”
不过转眼时间,丁程鑫已经满头豆大的汗珠,一张脸完全没有一点血色,嘴唇也被他咬破,鲜血混杂流到地上,“阿雨,对不起,我们不能在一起,不能,对不起。”
看得出来,刘雨听到这话是伤心的,可是看到丁程鑫这样痛苦,她也是心疼的,“丁程鑫,我们现在不说这个问题好不好,你先告诉我你怎么样,你这是怎么了,要不要紧!”
她应该是想等到丁程鑫好一些的时候再重新讨论关于感情的问题。
我也到了丁程鑫身边,抓过他的手腕,搭上去。虽然已经是厉鬼,按着阳间的说法,是没有脉象的,其实不然,在灵族,我们所谓的脉象是气息,一种比心跳更难以体察的存在,也正是因为难以体察,所以凡人感觉不到,这也是灵族区别于凡人的一项重要特征。
我把灵力沿着他的血脉延伸进去,追着他身体中灵力的运转,一直追到全身,诶?奇怪,他的灵力除了紊乱一点,并没有任何不妥,而且这点紊乱,也根本无法构成伤害。
那是怎么回事?
我皱眉,收回手,刘雨看我这样表情,以为我查出了什么严重的问题,焦急地追问道:“嫂嫂,他怎么了?是不是很严重?”
查不到受伤原因,应该算是很严重……严重到必须要他自己亲口说才能解开答案。
我没有回答刘雨的追问,定定的看着丁程鑫,问道:“丁程鑫,现在这里没有外人,我跟你保证,你说的话,不会让除了我们之外的另一个人知道,包括刘耀文,说说吧,你这身体,怎么回事?”
丁程鑫皱眉,满脸痛苦,“娘娘,您这是逼我……”
逼你不逼你,你说与不说,你这一身的痛苦就在这里摆着,有什么区别?不过就是不逼你,你就不说,然后你一个人忍受一切,甚至是刘雨的误会,相比之下,逼你说出来还好些,至少我们还可以想办法救你出这种痛苦。
丁程鑫缓缓闭上眼睛,再睁开,目光静静地看着头顶天空,“娘娘,在说这些之前,我想问你,你对厉鬼,是如何理解的?”
我一愣,怎么还有反问?不过他既然在这个时候问起,应该有他的用意。我想了想,然后回答道:“厉鬼……心中执念颇深,拥有强大灵力,明明可以成神,却因为自己的执念而放弃成神的机会,堕落为鬼。”
丁程鑫歪嘴一笑,虎牙露出一颗,看起来竟有些不屑,“你这理解还真是简单粗鄙。”
被人说理解有问题,任谁都不会开心。我皱了皱眉,看他一脸血,懒得跟他计较。
丁程鑫继续道:“厉鬼并不是因为心中执念才成为厉鬼的,而是上天无门。”丁程鑫微微转头,看着疑惑的我,“什么是我们的自己的选择,我们根本没有选择,只能堕落。”
直到丁程鑫把成为厉鬼的原因跟我说了,我才知道,原来对于拥有强大灵力的鬼而言,成神竟然只是一个传说,他们经历千百年修炼,在灵力达到可以飞升的程度时,等待他的却并不是飞身神界的机会,而是九九八十一道天雷,神族美其名曰“天劫”,是对每一个苦修成神的灵族的历练,只要能安全度过这八十一道天雷就可以名列仙班。
开什么玩笑,那可是天雷,即便是当年鼎盛时期的父神都不能在六十四道天雷下全身而退,神族竟然想到让这些苦苦修炼的灵族经历八十一道天雷才给与神位!这不是摆明了不想收他们嘛!
丁程鑫已经被刘雨扶起来,坐到了石凳上,身体缓过来一些了。
“鬼族修炼不同于其他的灵族,靠着日月元精华,长年累月,慢慢积累,灵力充盈,便可化为人形,没有竞争,还可以相互之间的提携。在鬼族,我们修炼要用尸气,冥界尸气虽然很多,却也是有限的,鬼族庞大,不可能人人都有足够的鬼气用来修炼,所以杀戮无法避免。”顿了顿,看向我,“你说鬼族天生残忍,可是若不残忍,怎么生存下来?你不杀人,就要被人杀,所以,只能一直杀下去。”
丁程鑫低头,手上都是自己的血,鲜红温热,“我杀了很多人,自己都数不清,其中还有我的妹妹,我的父母,因为听我们每天都在计划着要怎么杀了我,要怎么掠夺我身上的灵力,我没有办法,只能先下手杀了他们,看着他们的尸体在我面前倒下,那一刻,我以为冥界就是这样,每天都要有不停地杀戮……直到我遇见了炽殿下。”
说道刘炽时,丁程鑫的眼睛亮了一下,不过很奇怪,这一下精亮中透着浓浓的杀气。
嗯?他不是忠心耿耿跟着刘炽的吗,怎么还会有这种眼神?
丁程鑫轻轻握住刘雨的手,继续道:“炽殿下算是我的救命恩人,要不是他,我现在已经被其他的厉鬼杀了,是他将我从魂飞魄散的境地拉到了厉鬼的阵营中,他帮我修炼,教会我如何在众鬼之中生存下来,也是他,让我来陪阿雨。”
刘雨反握住丁程鑫,两个人紧紧牵在一起的手被血浸红,像是要长在一起,再不让人分开。
“他跟我说,阿雨一个人在宫殿里会无聊,就让我每天过来陪着她,陪她聊天也好,出游也好,只要我能好好陪着她,就可以让我度过天劫,晋升神族。”
喝,这个诺许的可不小,让丁程鑫晋升神族,连刘炽自己都不一定能安全度过十几道天雷!
丁程鑫苦笑了一下,似乎在笑当年自己的单纯。
“其实我开始接近阿雨,就是为了能摆脱厉鬼的身份,可以成神,可以再不用活在那暗无天日的鬼谷,畅游六界,”抬头看了看刘雨,终于可以坦白了,他的目光看起来都要比刚刚要澄澈许多,“只是天有不测风云,我没想到,在跟阿雨在一起的日子里,我忽然觉得,这样其实也不错,赏花,喝酒,玩闹,将将六界趣事,无聊了,就出去打猎,看着满林子跑的野兽,不用灵力,只凭一张弓箭,射到便欢喜,射不到也不生气,还可以再继续。阿雨,那段时间,是我最快乐的时光。”
不仅是他最快乐的时光,看阿雨现在的表情,那段时光对她而言,也是难以磨灭的一段美好记忆。
但是,这显然只是一个前奏,若是一切按那样发展,他们想现在根本不可能会如此痛苦。
刘雨眼里擎着泪,看丁程鑫,道:“那你为什么还要离开,还要跟我说那些话,你明明早就知道我对你的心……”眼神晃了晃,“还是说,你从来都没有感受到我对你的心情。”
半晌,丁程鑫就这样静静地看着刘雨,最后叹了口气,继续道:“我知道,我当然知道,不然那我也不会离开你。”
这是什么逻辑?既然感受到了刘雨的感情不是应该想办法留下来吗?怎么还会因为这件事离开?事情在丁程鑫的叙述中抽丝剥茧,渐渐显出最本真的真相,只是这真相,对一对相互爱慕的人来说,还真是血淋淋。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炽殿下从阳间冒着灰飞烟灭的危险到冥界寻找身具强大灵力的厉鬼,并且用自己鬼族王子的身份许以他们最想要的承诺,是想在他回来的那天利用这些厉鬼,实现自己的野心。”
说起来有些可笑,丁程鑫表示,刘炽的野心竟然是在得到冥王之位后彻底攻陷神族,将神族收归旗下,若是没有得到王位,便先杀了刘耀文,之后一鼓作气攻上神界。
可是现在,这个一心想着要得到神族的人此时正在神族用手里最大的砝码——厉鬼将军跟神王谈判,企图让神王来帮助他得到冥界王位,之后偏安一隅,做一个闲散君主。
丁程鑫抬起自己另一只手,看了看,我这才注意到在他的手上有一块很小的刺青图案。不对,不是刺青,这图案好像在哪里见过……我眯着眼睛,想了想,浅青色带着翅膀的虫子,虫尾上有一条倒刺勾,对了,蛊虫!
这还是我以前闲来无事翻看阴书的时候看到的一种虫子,因为形象别致才多看了一眼,据书中记载,这种虫子一旦入了人体变回藏在那人的心脏之中,对感情,尤其是男女之情引起的心跳变化十分敏感,稍有异样便会啃食寄主心脏内最柔软的部分,以疼痛,压下他心里的悸动。
我还以为只是传说,没想到竟然真的存在。
“炽殿下不愧是殿下,他早就看出自己收来的这些厉鬼最需要的除了那个许诺外还有什么,他给每个人身上都下了蛊,并且用各种方式让我们知道了这蛊毒的厉害,从此以后,受制于他,我们没有反抗的资格。”
一句话说完,丁程鑫表情渐渐冷静下俩,刘雨却整个人愣住,双眼直直盯着丁程鑫的胳膊,上面青色的虫子隐隐有些发红了。
“不可能的,二哥哥从来没有骗过我,从小到大,他对我最好,怎么会这样,不对,这其中一定有误会,丁程鑫!”刘雨猛地抓住丁程鑫的肩膀,“二哥哥是不是没有跟你说清楚,他曾经是想用蛊毒来控制你,但是现在,不,从他知道我对你的感情时,他就已经想要把蛊虫从你的身体里取出来了?一定是这样的对不对,丁程鑫,你说啊,你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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