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1日 晴天
开学好几天了呢。昨天晚上英语老师布置了一篇作文,是关于自己的好朋友的。我就想着题目,哎!有了。
我可没想到我的突发奇想导致了后面事情的发生。我写了她。没错,我喜欢的那个她。我和她在小学就一起学习,相互之间也算朋友吧。可是她一直不知道我在默默地喜欢她,整个小学呢。
我写了她的脸,鼻子,耳朵,头发还有身高。开头也写明她是个戴眼镜的女孩儿。最后,特别是最后,我……我居然说我特别喜欢和她在一起……玩!
老师呢,倒是欣赏我的文采。上课时,特地抽时间读了我的作文。一读不得了啊!下课后,一个个好像都知道我写的那个人是她!我就纳闷了:你们这么知道?他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只是说我承认了!承认了!!!我:什么承认了,承认什么了? 他们异口同声:你写“情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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