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制度
朱高炽对科举制度也做出了重要的贡献,当时由于南方人聪明而且刻苦,进士之中多为南方人,但北方人天性纯朴,忠贞,也是皇家不可或缺的支柱,但北方人文采出众的较少,为了保证北方人可以考中进士,朱高炽规定了取中比例“南六十、北四十”,这一制度一直被沿用至清朝。
民族
兀良哈部
朱高炽即位后积极改善与蒙古各部的关系。永乐二十年,朱棣北伐鞑靼不成,返回途中以兀良哈三卫曾随鞑靼掠边的名义击之。待到朱高炽即位后,于当年十一月,便“遣使赍敕谕兀良哈官民,曰:皇考太宗皇帝宾天,朕己钦承奉天命继承大位,主宰天下。凡四方万国之人,罪无大小悉己赦宥,若兀良哈官民敬顺天道,许令改过自新,仍前朝贡,听往来生理。”朱高炽所言兀良哈之罪指的是兀良哈数次犯边。这道敕谕明显是朱高炽为了缓和双方关系而做出的让步。让步效果很快显现,次年(1425年)二月,辽东总兵官武进伯朱荣奏,“兀良哈三卫鞑靼欲来卖马”气明廷与兀良哈三卫之间中断数年之久的朝贡贸易,得以在朱高炽时期再次展开。双方交流的展开,对于缓解明廷北边压力无疑颇为积极。明廷设置兀良哈三卫的初衷便是希望其能够牵制鞑靼、瓦剌等蒙古部落。然而兀良哈三卫又时常不受明廷节制,常出现辅助其它蒙古部落扰乱明廷边防的现象。明廷的策略便为“镇”,“抚”结合的策略,如兀良哈三卫辅助鞑靼犯边,明廷出兵袭击兀良哈,此为“镇”。兀良哈三卫进马请罪,明廷必纳之,并给予相应赏赐,此为“抚”。正如朱高炽所言,如果不接受兀良哈的请罪,其必直接归附鞑靼或瓦剌等蒙古强部,“将来必为边患”.因此,朱高炽恢复与兀良哈三卫的关系颇为符合明廷实际利益。
鞑靼部
永乐时期,鞑靼实力颇强,因此朱棣晚年数次北征的目标便为鞑靼,希望削弱其力量。虽然朱棣最后三次北伐均未达到直接打击鞑靼阿鲁台部的目的,但阿鲁台畏惧明廷的强大兵力,所以积极寻求和解,故阿鲁台在朱棣驾崩的同年十二月便遣“使者阿卜都剌等贡马。”此对于即位不久的朱高炽而言是极好的缓解明蒙关系的时机,故其在“赐赉有差”的同时,亦敕谕阿鲁台表示愿“宥其前过,令通使往来如故,并赐王及王母彩币表里。”双方由此继续展开朝贡活动。朱高炽抓住这次阿鲁台主动朝贡的机会,缓解了明蒙间不久前险些兵戎相见的危机,恢复了与鞑靼阿鲁台部的朝贡关系。尽管双方之间恢复了朝贡关系,但朱高炽丝毫未放松对边防的重视。在阿鲁台主动朝贡同时,朱高炽敕大同、宁夏、甘肃、辽东、宣府、山海、永平、开平总兵官及备御官“近阿鲁台遣使来朝进马……令通好如故。然此寇谲诈,或乘国有天丧,边境无备,复来侵扰,盖未可测。宜整搠军马,严加堤备。仍令各隘口及烟墩昼夜用心瞭望,谨慎!谨慎!毋致疏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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