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管理
朱棣在位期间,一方面严厉整顿和限制佛教,完成了对明代整顿和限制佛教政策的补充和完善,另一方面又大力对之加以提倡和保护。朱棣对佛教采取的政策和措施,对他维护和巩固封建统治、维护国家统一发挥了重要作用,他对佛教整顿和限制政策也为后朝所沿用,影响深远。 [92]
朱棣崇奉真武神,大修武当山宫观,扶植武当道教,这是明史和中国道教史上的一件大事。 [93]
民族
西藏
主词条:西藏八王、乌斯藏都司
河州卫口外的边都沟(今青海省循化县文都乡)土司,是十世班禅大师所出身的文都千户家族。该家族原在西藏,与萨迦款氏家族同宗,先祖随八思巴到青海,定居在循化文都,成为当地的藏族首领。明朝初年该家族归附明朝,其首领赏思曾进京朝贡,受到朱棣的封赏。
朱棣还试图把当时宗教人物格鲁派(黄教)的创始人宗喀巴请到明廷。到15世纪初,宗喀巴主张的一种新的和更严格的寺院生活很受人注意,所以在永乐五年(1407年),朱棣请他来朝廷。宗喀巴拒绝了,永乐十一年(1413年)朱棣再次发出邀请,宗喀巴派了他的主要弟子之一释迦也失代替他前往南京。释迦也失从永乐十二年(1414年)至永乐十四年(1416年)留在南京,随即获准带了丰厚的礼物回藏。格鲁派继续与明朝朝廷交换礼物并派去使团,直至15世纪30年代 [94] 。
明太祖所创制的治藏政策特别是宗教政策到明成祖朱棣在位时更趋完善。这一政策的核心被概括为“多封众建,因俗以治”。自明成祖开始,在藏区各教派中先后封了三大法王、五个王及其他各级僧官若干,“俱给印诰,传以为信”,为朝廷效力。册封情况如下表 [241-242] :
王号
册封时间
受封者
阐化王
永乐四年(1406年)
扎巴坚赞(帕竹地方政权执政)
赞善王
永乐五年(1407年)
思巴儿监藏(灵藏僧人)
护教王
永乐五年(1407年)
宗巴斡即南哥巴藏卜(贡觉僧人)
阐教王
永乐十一年(1413年)
领真巴儿吉监藏(止贡噶举派僧人)
辅教王
永乐十三年(1415年)
南渴烈思巴(萨迦思达藏僧人)
大宝法王
永乐五年(1407年)
得银协巴(噶玛噶举派五世活佛)
大乘法王
永乐十一年(1413年)
昆泽思巴(故元帝师贡噶坚赞之孙)
大慈法王
永乐十三年(1415年)
释迦也失(宗喀巴之弟子)
加上又封了若干大国师、国师、禅师,它们分属于萨迦和噶举派的噶玛、帕竹、止贡等支派,所辖区域几乎覆盖了整个西藏地区。受封的诸王和国师等僧官,都得到皇帝颁赐的印鉴、宝物,并允以世袭延续,定期朝贡。 [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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