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泰亨冷着脸盯着坐在椅子上小口抿着茶水的人,心里愈发的感觉怪异。
自从程诺诺进府,这小子动不动就跑过去,倒是已经好几日没来他少帅这里坐坐了,今日突然过来,还不紧不慢地喝起茶来了,实属反常。
金泰亨:朴副官每日这么忙,怎么有空来我这里喝茶了?
朴智旻:不忙不忙,这不是想着好几日没见少帅了,想念的紧。
金泰亨:是吗?
金泰亨不免冷哼:
金泰亨:我倒是觉得你对那乞丐比对我要殷勤的多。
朴智旻:瞧瞧,吃醋了不是?
朴智旻今日是将厚脸皮给发挥到了极致,只有他在这坐住了,那小丫头才有机会能进来。
金泰亨:吃醋?
金泰亨:我有什么好吃醋的?我又不喜欢男人。
朴智旻总算将手里的茶杯给放下了,伸出一根手指在面前摆了摆:
朴智旻:不不不……没说你吃那丫头的醋。
朴智旻:是说你吃我的醋。
朴智旻:人家姑娘本来是奔着你来的,结果你愣是不去看,倒让我捡了便宜,这心里啊……不舒坦啊……
金泰亨:我不舒坦?笑话。
金泰亨眉头抽了抽,听他这阴阳怪气的一句接着一句,好悬没直接拿个茶碗将那人砸出去。
那人却丝毫没打算闭嘴:
朴智旻:不过,少帅,你既然不喜欢人家,倒不如将她赏了我,我这副官夫人的名头,也亏不了她。
金泰亨:又不是我家的家奴,如何赏你?
朴智旻:这好说啊,你把她唤过来,就与她说,你不喜欢她,顺便给我俩保个媒,以我这风流倜傥,玉树临风的风姿,只要你放手,我拿下她只是眨眼的事情。
这一招,先前朴智旻都屡试不爽,往往看上金泰亨什么东西,过来掰扯几句,那人就会回他“喜欢拿去便是”。
今日,他就这么一试,看看那丫头到底还有没有戏。
果然,那人突然就沉默了。
朴智旻:少帅不答,我便当你答应了。
朴智旻:来人,去把诺诺姑娘请过来。
便见金泰亨搭于椅子上的手不自觉的缩了一下,很快便又松开,恢复如常。
原本该看到那个乞丐就烦的,可不知为何,刚刚心脏竟是揪了一下。
程诺诺很快便被请了进来,怯生生地就站在下首,便连头也未敢抬起。
今日的她不再是一身破烂的乞丐打扮,朴智旻特意为她选了一身月白色的旗袍,身体的曲线完美的勾勒而出,雪白的大腿从下摆开叉处若隐若现,本该火辣到使人流鼻血,却因这淡雅的颜色而带了几分清丽脱俗。
她的头发整齐地盘起,上面只是简单地吊坠了几个小小的发簪,那张圆润而娇俏的脸,趁着这怯生生的样子,更是让人忍不住生出几分保护的欲望。
这姿态,这神情,来之前朴智旻已经让她练习过多次,确保恰到好处的娇媚,却又不显做作。
若是此番还惊艳不了那人,那他便也没了法子了。
就在半个时辰之前,程诺诺看着镜中的自己,还是没有多少把握:
程诺诺副官,这样真的行吗?
程诺诺大腿都露在外面,他不会嫌我太随便吧?
以她对金泰亨的了解,漫画里的那个男人从不允许程诺诺穿旗袍,唯一的一次必须要穿的场合,他还命人将旗袍的开叉给缝到了膝盖以下。
朴智旻:放心好了,男人我比你了解。
朴智旻:只要是男人,就没有不喜欢大白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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