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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洛克·福尔摩斯

福尔摩斯 (英国作家阿瑟·柯南·道尔创作人物)一般指本词条

福尔摩斯

是多义词,共12个义项

夏洛克·福尔摩斯,或译为歇洛克·福尔摩斯,男,英国小说《血字的研究》及其衍生作品中的男主角。

福尔摩斯自称是顾问侦探(Consulting Detective),当其他警探或私家侦探遇到困难时常向他求救。他头脑冷静、观察力敏锐、推理能力突出,善于通过观察与演绎推理和法学知识来解决问题。平常他都悠闲地在贝克街221号的B室里,抽着烟斗等待委托上门,一旦接到案子,他立刻会变成一匹追逐猎物的猎犬,开始锁定目标,将整个事件抽丝剥茧、层层过滤,直到最后真相大白。

夏洛克·福尔摩斯

外文名

Sherlock Holmes

别名

歇洛克·福尔摩斯、歇洛克·呵尔唔斯(张坤德 译)、歇洛克·福而摩司(黄鼎、张在新 译)

性别

登场作品

英国小说《血字的研究》及其衍生作品

角色背景

19世纪末20世纪初,也就是英国维多利亚时期著名顾问侦探。私家咨询侦探(很多侦探和警长常常会去请教他,自称为侦探的最高裁决机关)。

角色形象

外貌特征

福尔摩斯的相貌和外表,乍见之下就足以引人注意。起先福尔摩斯在《血字的研究》中被明确描述为身体极高极瘦。他有六英尺多高(合约183厘米多),有一双灰色的眼睛,因此显得格外颀长(外胚层体型),大背头、棱角分明的钻石脸;细长的鹰钩鼻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有着一双长腿。经常拿着烟斗与手杖(在《大侦探福尔摩斯》中是手杖剑),喜欢把情节弄得戏剧化,外出时经常戴黑色的高筒毡帽,《波希米亚丑闻》中是圆顶硬礼帽,乡下办案(如《博斯科姆比溪谷秘案》和《巴斯特维尔的猎犬》等)中的插图是猎鹿帽,有时也会戴鸭舌帽。

福尔摩斯的形象要追溯到河滨杂志和艺术家悉尼·帕吉特绘制的插图,帕吉特以他兄弟沃尔特为原型绘制了福尔摩斯,沃尔特·帕吉特的英俊外貌,为夏洛克的诸多形象提供了模版。

性格特点

性情冷漠、孤僻(不愿意透漏自己的丰功伟绩),虽然对结交朋友并不在意但很珍重友谊,坚持己见,但也不乏幽默感(有时会开些玩笑,如《海军协定》),自己承认热衷于恶作剧(《王冠宝石案》),喜欢以出人意料的方式揭开案件谜底(《诺伍德的建筑师》),平日里冷静、不易动感情,自负有时接近狂妄(用自己超强的演绎推理愚弄警方以此作乐),但不寻求名望(允许警方拿自己的成绩占为己有)。

角色能力

运动方面

擅长拳击、巴顿术,精通刀剑棍棒。

学识范围

在福尔摩斯初登场《血字的研究》里,道尔爵士将其塑造为一个冷血的推理机器,认为一些知识即使知道也不会对其工作有好处(见《血字的研究》)。但在后续故事中,福尔摩斯变冷酷的外表下有颗热爱的心,他也会引用莎士比亚的句子。在《血字的研究》中,华生将福尔摩斯的学识范围列举如下:

文科方面

文学知识-无(华生说他缺少文学知识,但福尔摩斯也引用过一些《圣经》中,或是大作家的句子,文学知识比较广博。)

哲学知识—无(晚年还曾研究过哲学)

政治学知识—浅薄(虽然说他的政治学知识浅薄,但在《波希米亚丑闻》中他一眼识出假冯·克拉姆伯爵的真实身份。)

恐怖文学—十分广博,他熟悉近百年发生的几乎所有的灵异事件。

心理学—在《波希米亚丑闻》中他成功用一个小伎俩就让艾琳·艾德勒暴露出照片隐藏的位置。

语言学—福尔摩斯至少懂拉丁文、德语和法语三门外语,他偶尔会引用拉丁文,或是用法语说话。如在《四签名》里“I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ont de l’esprit! ll n'y a pas des sots si incommodes que ceux qui ont de l'esprit(法语,没有什么比那些有点小聪明的傻子更令人厌恶的了。)”或是像在《血字的研究》里他一眼就认出了德语Rache(复仇)这些细节都可以作证。

法学:具有丰富实用的英国法律知识。

理科方面

天文学知识—无,《希腊译员》中提到福尔摩斯对天文学的了解(黄赤交角变化的原因)。

植物学知识—片面,对莨菪制剂和鸦片非常了解;对毒剂具有一般知识,但对园艺学一无所知。

化学知识—精深。

解剖学知识—准确,但不系统。

地理学知识—限于实用。他一眼就能分辨出不同的土质。华生散步时曾把泥点儿溅在了裤子上,根据泥点儿的颜色和硬度他能告诉华生是在伦敦还是别的地方溅上的。

其他科学

对于破案最有效的知识,福尔摩斯可以说是了如指掌,他对烟草和烟灰的研究极为细致(在《血字的研究》、《住院的病人》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均有提到)

对火药和枪支的研究也很全面;

在物理方面的知识,如用脚印或是用自行车轮胎轨迹来判断犯罪时刻的场景

对书写痕迹、密码的研究(《跳舞的小人》《身份案》)

(这是华生初识福尔摩斯时列举的清单,有很大的局限性。其实,福尔摩斯是一个博学的人。华生医生记录的也只是他的部分探案集,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福尔摩斯还有更多的知识没有显露出来。会观察、会学习,这些都让他成为了一个伟大的侦探。可不是嘛,退休之后,我们伟大的侦探甚至去研究怎么养蜜蜂了。并出版了《养蜂手册兼蜂王隔离》)

其他方面

观察、照相机记忆、演绎推理,属于理性思维。还有超出常人的力量与天才般的舞台化装与演技。同时也是个优秀的拳击手,擅长巴顿术、心理模拟法和步法追踪等。

角色经历

早年经历

1854年(出生):1月6日,福尔摩斯出生,祖父为世代乡绅(《希腊语译员》),有位叫弗纳·凡尔奈的做医生的远亲(《诺伍德的建筑师》)。

1858年(4岁):全家到法国的蒙彼利埃旅行。

1860年(6岁):全家回国。外祖父去世;全家到荷兰的鹿特丹,后定居在德国的科隆。

1861年(7岁):进入贵族学校(寄宿制)或是请家庭教师接受教育。舅公是拿破仑时代的法国画家克洛德·约瑟夫·韦尔内。福尔摩斯自认为他也继承了这样的血统(血液中的这种艺术成份很容易有最奇特的遗传形式,出自《希腊译员》);后全家到大陆旅行。

1864年(10岁):全家回国,在肯辛顿-切尔西区租了幢别墅。和迈克洛夫特一起被送到寄宿学校,歇洛克被送到牛津大学。

1865年(11岁):大病一场。

1866年(12岁):被带到约克郡,作为走读生进入所预科学校,和迈克洛夫特很靠近。

1867年(13岁):虽然当时的贵族子弟一般都要进入公学(贵族和上流社会子弟,注重体育的学校),但福尔摩斯对这种学校常设的体育项目橄榄球不感兴趣,所以就没有入学,而是请家庭教师继续传授知识(《贵族单身汉案》)。

1868年(14岁):和双亲到法国的圣马洛及波城旅行;加入了个剑术沙龙,7月,父亲因镇压叛乱被派往印度,母亲因肺结核卧病在床,因而迁到法纳姆由伯父管理的福尔摩斯庄园,后与迈克洛夫特指定的家庭教师学习野外生存及逻辑学等知识,后卷入起案件,被迷晕带到法国的瑟堡,最后成功阻止了一场针对英军的阴谋;9月,“红水蛭”事件,因朋友被抓而与老师父女登上斯科舍号前往美国的纽约,在船上偶遇齐柏林伯爵和一名爱尔兰的小提琴手,为打发时间开始学习小提琴演奏,在纽约为救朋友与老师的女儿被带到新泽西州的佩泽维恩斯,后成功阻止了叛军意图通过武装斗争分裂加拿大的阴谋;10月,因卷入意图阻止美国从沙俄手中购买阿拉斯加州的阴谋与迈克洛夫特前往俄国的莫斯科,阻止了刺杀第三厅的负责人彼得·安德烈耶维奇·舒瓦洛夫并嫁祸迈克洛夫特以挑拨英俄关系的阴谋。12月,前往爱丁堡,不久回到法纳姆,在房间内被弄晕后被扔上了前往中国的船;5月,在船上侦破荷兰的商人用蛇毒杀害中国厨子及美国的商人的案件。(《少年福尔摩斯》系列故事,因其得到阿瑟·柯南·道尔产权会及柯南·道尔家族官方认可,故将其列举在此。)

1870年(16岁)1月,结束长达两年的冒险旅行,坐船来到爱尔兰的戈尔韦却巧遇迈克洛夫特,得知伯父去世的消息,兄弟2人联合侦破了“灵媒杀人案”,2月,转居牛津,侦破了医院的太平间发生的人体器官偷盗案。

1872年(18岁):得到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的辅导,进入牛津基督教堂学院。在那时,他不喜好集体体育活动,而喜欢击剑和拳击,专业为化学(《“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似乎认同“文学知识等于零”这个观点,而且还因此遭到过华生的嘲笑。

1873年(19岁):一年级的最后一个学期,因被同级维克多·特雷弗的狗咬伤,两人便熟识起来,之后的一个夏天,福尔摩斯受邀去维克托·特雷弗家做客,在特雷弗的父亲提醒下意识到自己有做侦探的条件(当时福尔摩斯的推理、观察力就已经非常强了)。得知了“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案件。暑假期间,他多半时间沉迷于化学实验中(《“格洛里亚斯科特”号三桅帆船》)。

1874年(20岁):转入剑桥大学冈维尔与凯斯学院并经历了大学的最后一段日子,同学们盛传他的推理方法(《马斯格雷夫礼典》)。

1875年(21岁):大学毕业。

侦探生涯

1877年(23岁):开始在大英博物馆附近的蒙塔格街开办侦探社,利用为数不多的工作间隙,积极研究各门科学,为将来打基础,生活过得很艰难。

1879年(25岁):受同学雷金纳德·马斯格雷夫的委托,侦破了“马斯格雷夫礼典”案,这是福尔摩斯所侦破的第三个案件,此案使福尔摩斯迈出成功的第一步,但在此间,其经济状况仍尚不宽裕。

同年在伦敦的舞台剧《哈姆雷特》中登场,并随团前往美国。

1880年(26岁):从美国回国。

1881年(27岁):在圣巴罗米医院,通过朋友小斯坦弗的介绍,福尔摩斯与退役的华生医生结识,合租了贝克街221号B,并介绍雷斯垂德和葛莱森给华生认识,后不久便侦破了“血字的研究”案。

《血字的研究》插图

1883年(29岁):4月侦破“斑点带子”案,在本案中以“工作本身就是报酬”安慰了当时付不起委托费的的海伦·斯托纳小姐。

1887年(33岁):春天,因侦破“荷兰-苏门答腊公司案和莫波吐依兹男爵的庞大计划“案而在欧洲声名大噪。也因疲劳过度而病倒,在华生医生的朋友海特上校的邀请下前往萨里郡的赖盖特修养,并在此地侦破”赖盖特之谜“案。同年7月侦破了”四签名“案。在侦破”四签名“案件前几个月,福尔摩斯开始服用可卡因,令华生大为其担心。

之后,华生与”四签名“案中的玛丽·摩斯坦结婚而离开贝克街,但仍常与福尔摩斯一起办案。

在华生结婚前几周接”单身贵族”案。(但在此案中福尔摩斯与委托人圣西蒙勋爵的对话中曾提到《波希米亚丑闻》一案,但在《波希米亚丑闻》案中华生医生已经结婚并搬离贝克街重新开始行医,故此可能为华生医生有争议的婚姻次数或作者笔误所致,还请读者自行思考判断。)

1888年(34岁):1月侦破了”恐怖谷”案,在此案中,福尔摩斯的宿敌詹姆斯·莫里亚蒂教授首次露面。

同年3月20日,侦破“波西米亚丑闻”案,且因案中的艾琳·艾德勒而改变了福尔摩斯小看女人的看法。并首次称华生为“我的鲍斯韦尔”,即传记作者詹姆斯·鲍斯韦尔。

《波希米亚丑闻》

夏天,侦破了“希腊语译员”一案,此案中福尔摩斯首次向华生谈到了他的哥哥迈克罗夫特并介绍其认识。

1889年(35岁):6月,侦破“歪唇男人”案,后又侦破了“驼背人”、“证券经纪人的书记员”及“博斯科姆比溪谷疑案”。

同年7月先后侦破“第二块血迹”、“海军协定”案,且两案都是福尔摩斯为维护国家利益所侦破的案件。

同年夏天,侦破“工程师大拇指案”。

同年9月,侦破“五个橘核”案,华生的妻子回娘家省亲使华生再度成为贝克街的常客。在此案中失去了本该保护的委托人约翰·奥彭肖,使福尔摩斯感到难过。

同年10月侦破“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案。

同年11月发生“临终的侦探”事件。

1890年(36岁):6月,侦破“红发会”案。

同年12月,侦破“蓝宝石”案。

从冬季到春季,福尔摩斯受到法国政府的聘请,在法国进行工作。

1891年(37岁):“最后一案”—5月4日福尔摩斯和宿敌詹姆斯·莫里亚蒂在瑞士的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随后假死,曾化名“西格森”在西藏、波斯等地旅行。

《最后一案》福尔摩斯与莫里亚蒂教授在莱辛巴赫瀑布决一死战

1892年(38岁):侦破“威斯特里亚寓所”一案。但此案发生的时间仍处于福尔摩斯的假死期间,故普遍认为是柯南·道尔爵士的笔误。

1893年(39岁):在蒙彼利埃定居,主持煤焦油衍生物的研究。

1894年(40岁):4月,“空屋”案。福尔摩斯归来,化身为旧书藏书家,揭破一系列枪击案的真相。此前不久,华生的妻子玛丽·摩斯坦过世。福尔摩斯以“工作是对悲伤最有效的解药”来安慰华生。

8月,接“诺伍德的建筑师”案。应福尔摩斯的请求,华生出让肯辛顿-切尔西区的诊所,搬回贝克街221号,与福尔摩斯合住。

11月,接“金边夹鼻眼镜”案。

1895年(41岁):4月,接“三个大学生”案。福尔摩斯与华生在某大学城住了几周,研究英国早期宪章。

4月23日,接“孤身骑车人”案。

7月的第一个星期,接“黑彼得”案。

11月的第三个星期,接“布鲁斯-帕廷顿计划”案。成功阻止了国家机密外露,因此获维多利亚女王赐见,并授绿宝石领带别针一枚。

1896年(42岁):年末,接“带面纱的房客”、“失踪的中卫”案。在华生的督促下,福尔摩斯停用可卡因已有数年之久,此间福尔摩斯时常两眼深陷,面容阴郁。

1897年(43岁):冬末,接办“格兰其庄园”。

3月,接办“魔鬼之足”案。由于日夜操劳,福尔摩斯身体转坏。在案中,福尔摩斯坦承从未恋爱过。

1898年(44岁):7月,接“跳舞的小人”案。

1899年(45岁):接“退休的颜料商”案。

1902年(48岁):5月,接“修道院公学”案,此案结束后,福尔摩斯获赏6千英镑。

6月底,接“三个同姓人”案,福尔摩斯对被歹徒袭击受伤的华生相当关切,表现出冷面背后的情感,使华生大为感动。

9月,接“显贵的主顾”案,福尔摩斯在此案中遇袭受伤。

后接“红圈会”案。

1903年(49岁):1月,接“皮肤变白的军人”案。华生再婚离开贝克街,此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写。(本文中此案发生时间在紧接《修道院公学》案后,但《修道院公学案》在记述中发生在5月,且调查时间不长,因此存在与本案时间上的矛盾。)

夏天,接“王冠宝石案”。此案以第三人称进行记述。

9月,接“爬行人”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即告退休。

退休生活

1907(53岁):离开伦敦,到苏塞克斯郡研究养蜂,享受退休后的田园生活。

7月,接“狮鬃毛”案,这是起发生在福尔摩斯隐居地附近的命案,由福尔摩斯亲自撰述。隐居后与华生偶尔共度周末。

1912(58岁):接办“最后的致意”案,在首相的力邀下重出江湖,花了两年之久,在美国、爱尔兰各地进行调查,最后一举歼灭德国间谍集团。这是福尔摩斯真正的最后一案。案子结束后,福尔摩斯再度退隐,并到芝加哥旅行。

1914年(60岁):回国,出版《养蜂实用手册:兼论隔离蜂王的研究》。

1926年(72岁):11月发表《皮肤变白的军人》,同年12月发表《狮鬃毛》。[1]

还有一些案件中柯南道尔爵士并没有写明发生的年月,特将其列举如下:

《身份案》、《绿玉皇冠案》、《铜山毛榉案》、《银色马》、《黄面人》、《住院的病人》、《六座拿破仑半身像》、《失踪的中卫》、《三角墙山庄》、《米尔沃顿》、《吸血鬼》、《雷神桥之谜》、《肖斯科姆别墅》、《硬纸盒子》、《弗朗西斯·卡法克斯女士的失踪》。

角色生活

兴趣爱好

思考、小提琴演奏、拳击、剑术、化学实验,在报纸上发表一些论文。就他本人说:“我好动不好静,我非常憎恶平淡的生活,我追求精神上的兴奋”。

常用物品

peterson的石楠根烟斗,装烟草的波斯拖鞋、插信的折刀、苏格兰呢斗篷、休闲皮鞋、散落的化学仪器,斯特拉迪瓦里的小提琴,带黑斑的书桌,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

减压的方式

投入地听场音乐会,小提琴演奏(演奏得很好),艺术欣赏,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他认为使用可卡因会兴奋大脑,特别是在侦破乏味无趣的案件过程中尤是如此),做化学实验。

生活习惯

穿真丝睡衣和拖鞋,在家里打枪(曾在墙上打出了“V.R——维多利亚女王”)。烟叶放在波斯拖鞋里,来信用一把折刀插在木制壁炉的正中央,喜欢用子弹装饰座椅对面的墙壁。在华生来前常注射可卡因(百分之七溶液),在华生到来后也曾注射过(见《四签名》)。

字迹

笔法刚劲有力(详见《最后一案》),以及著名的“爪子体”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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