沁元十年,南夷企图造反,当今圣上派遣镇西北王——常羁将军,万里赴荆楚,关山度若飞。
这一战,龙腾虎跃,鸟兽齐鸣。
三个月硝烟四起,哀鸿遍野,所过之处,万里成焦土。血雨腥风,奴血成河流!最终平定荆楚蛮夷班师回朝。
“郑爱卿,这一战气势恢宏,威震四方,稳固了我大好河山哪!朕现在就赐你千亩良田,万匹绸缎,千两黄金,还有——一个美人儿”高高在上地九五之尊不过二十出头。
朱唇皓齿,宛转蛾眉,眼眶深邃睫毛浓密,嘴角微微上扬,刹是好看。
台下受封赏的却一脸不情愿“回圣上,微臣不喜欢女人,不必陛下费心劳神。”
王座上的男人多少有点挂不住脸,眼神一凛“男大当婚,女大当嫁,这是规矩!朕既然已经决定了,爱卿接受便是,退朝!”不欢而散。
我叫南诺,唯唯诺诺的诺,我家小姐本是楚国的嫔妃,可是因为荆楚和中原一战,战败,中原要求荆楚缴纳岁币,向中原俯首称臣,并且将皇室未受宠幸的嫔妃嫁过去。
听到这里,各个嫔妃都贿赂画师把自己画的如花似玉这样王就舍不得把她们送走了,很可惜的是,我们小姐实在是太穷了。
贿赂不起画师,于是,就上演了一出“昭君出塞”。
我是一个地方官员府里丫鬟的私生子,我虽然不知道父亲是谁,但幸好我阿娘对我很好,即使在府里经常挨打挨骂受苦受累只要有阿娘我就很满足了。
南诺五岁那年,一场风寒,让阿娘的生命永远定格在了那个冬天。
后来南诺被老爷卖进了花街,即使每天被老鸨嫌弃经常罚饿肚子,有时候甚至拳脚相向,至少……至少南诺不用留宿街头。
花街的人很杂,很乱,在这里他很不舒服,空气里都充满了肮脏的气味。
他就像只被关进笼子里的囚鸟,又像是水缸里的金鱼,离水则死,进了这里的无论是窑姐还是顾主都是无心人。
来时瓦合,去时瓦解,就这么简单。
南诺13岁了,这是金主大老爷们喜欢的年纪,都喜欢尝尝鲜不是?可是天资愚钝的南诺长得平平无奇乏善可陈,瘦的没几两肉,人蠢嘴笨,老鸨子那是看着哪儿哪儿不顺眼,一单生意都没做成!
其实这也不能完全怪南诺,花街本来就是个祸起萧墙勾心斗角的地儿,混得好就富贵显赫,混得不好连狗都不如。
他一进花街,老鸨子就把所有的脏活累活全压他身上,他知道自己是个奴才命,所以一直默默无闻,同辈讥笑也好,孤立也罢,他,心甘情愿的。
可是15岁那年,他生了场大病。老鸨子直接把他扔大街上自生自灭了。
楚老爷救了他,把他带进府里,从那时起,他暗下决心:老爷是他的救命恩人,他一定尽心尽力服侍楚家人,赴汤蹈火,在所不辞。
后来,小姐加入皇室,楚府上上下下年轻得力的就只有南诺和小翠儿了,就一起进了宫。等真正进了宫。
虽然里面的人儿素质是高了许多,但心性却比外面还要复杂歹毒,尔虞我诈,一不小心就横死的比比皆是,南诺心思单纯,在这里每天活得提心吊胆,步步惊心。
小姐嫁入中原,小翠忽然暴病不起,没办法,只有南诺同去中原服侍小姐了。
“唉唉,你听说了吗?那个没被宠幸的楚姑娘要被送去中原和亲!”几个婢女窃窃私语
“是啊!是啊!听说要被嫁给攻打我们的常羁将军,听说此人鸢肩豺目,乌面鹄形,青面獠牙,我跟你说,我们这儿的战士一上去就被吓死了。”
“对啊,他听说他嗜血成性,是个暴戾之徒,最爱将人活活折磨至死!”
“咦!好可怕……”
“岂止这样啊,听回来的将士说,他身高八尺有余(190cm左右),毛发丝栗,专靠饮血食生肉而活,浴血清洗身体,一席长袍是鲜血染红的,就连发丝都是浸透了淋漓鲜血,那叫一个毛骨悚然啊!”
光听着这群小丫头七嘴八舌的背后议论,南诺心里非常坎坷,看来此去凶多吉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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