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3年1月初 俄罗斯远东地区
想到这里,李锋就觉得真的是一个劲的头大,历史还真的就是很残酷,果然没给自己留下多么大的福利,这个时候远东人少,钱少,工业没有,轻工业也没有,什么都没有。用一个比较夸张的词汇来说,李锋现在可是要穷的当裤子了,整个伯力也要穷的当裤子了,整个远东那就更加穷困了。
李锋觉得目前最要紧的还是发展东北的农业和轻工业,才是重点,于是李锋又一次的开始了自己疯狂书写的历程。
首先,李锋不得不做的就是远东农业的发现规划。
远东这个时候真的是地广人稀,简直就是千里大平原,一览无余,要是你在夜晚迷路了,可能你走一晚上也见不到一户人家。
远东这个时候除了几条铁路以外,基本就是没有其他的路,要是有的话,大概就是走的人多了,也就成了路的那种路吧。
于是李锋写下了《远东农业规划》以下简称《农业规划》。
《农业规划》有三大部分,其中第一部分为《耕地开垦令》,第二部分为《耕地国有令》,第三部分为《耕地税收令》。
《耕地开垦令》中这样写到:
1.耕地开垦受国家保护;
2.耕地开垦需要得到国家允许,私人不得独自开垦;
3.耕地开垦是每个公民的权利;
4.耕地开垦不能破坏森林,河流,湖泊和牧场等自然环境;
5.耕地开垦不能占据道路,城市等公共用地。
6.耕地开垦中单人开垦超过规定限额的,发予奖励,超过部分收归国有并重新分配。
《耕地国有化》中这样写到:
1.所有耕地归国家所有;
2.所有耕地以租赁方式给予个体;
3.所有耕地不得为其他用途所占用;
4.所有耕地不得无理由荒废;
5.所租赁耕地三年内无人经营收回国家重新分配;
6.严禁耕地私相售卖,交易和占有。
7.凡年龄超过10岁且小于六十岁者皆可凭借户口凭证领取耕地三亩。凡年龄超过60岁者土地收归国有,中年去世者土地收归国有。
8.因懒惰,赌博等个人有余力劳却荒废土地者,土地收归国有,并十年内不予发放土地。
《耕地税收令》中这样写到:
1.耕地税收归国家所有。
2.耕地税收按地区平均产量1/20进行收取,可以以金银等货币进行缴纳。
3.新开垦耕地自开垦之日起三年内免收租金。
4.家中有残疾不能行动者,有孤儿,有配偶去世者,家人参军者免收租金。
5.如有连续三年不缴纳租金者则土地收归国有重新分配。
6.个人拥有耕地超过限制部分租金翻倍。
《东北农业规划》还有附则,那就是今后因为土地官司而不断新加入的条例,此处暂且不表。看着这些内容,李锋觉得事有可为,但是难度还很大,就是觉得自己手下太缺乏治理人才了。好的政策不一定能获得好的效果,有时候还不如没有政策,俄国人一言不合战斗的能力还是让人瞠目结舌的。于是张学良打算设立农业部督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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