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我开始在无意中就频频注意到这个阳光的男孩,他很喜欢打篮球,是篮球社社长,他真的好高呀,身型魁梧。
其实刚开学的时候社团来宣传的时候就看见他了,高高的个子转着篮球,引来了好多的女粉丝争着要参加,但大多数是被刷下来了。
看见他对篮球侃侃而谈时,眼睛里闪耀着光芒。
那是真正的热爱。
此后,每每注意到他就会心生欢喜。
慢慢慢慢的,总会在路过操场的时候回头看看他,他还是那么认真,仿佛没什么能打乱他。
每一个动作都会引起一群人的尖叫,还会有一群女生递水,但好像他每次都会喝自己带的水。
大概,喜欢一个人,自卑就变成了常态。这也是我始料未及的,我开始注意到别人的态度,朋友说我越来越随和,没有了刚见面时的冷漠,其实他们不知道我是因为他才变了。
喜欢他的人这么多,那么多好看的人,有才华的人。
他是那么的好,那么的优秀。
积满书信的邮箱,我无意中,听见了。
“这么多,全是你的追求者送的吧?啧啧啧,牛呀,兄弟。”这是他和他的兄弟的一段对话。
“是挺多的。”
“那怎么办?难道扔了?”
姜铭洲皱了皱眉,摇着头说“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人,都有爱的权利,先放你那里吧”
“好。”
一天晚上,我偶然路过,想他这么喜欢打篮球,现在会不会在这里面练球,越是这样想心里就越是窃喜和高兴。
贴着门,朝里面望,没想到他居然在打篮球。
那一个晚上,梦特别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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