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风捋着头发,“要治这病不难。”“花风,你想到办法了!”娇娇问道。
“这就要问窦红这位小公子了。”窦红沉默不语。“嗯,红豆寄相思,我说的没错吧。某个人对陆少爷情深根种,这种情寄托于红豆身上,红豆幻化成人。久而久之,化成了执念,影响到了陆公子,这才使他患了相思病。”
“那陆公子喜欢这姑娘吗?”娇娇好奇的问。“自然是喜欢的,只怕陆公子的执念比那位姑娘的还多,大抵是喜欢没说出口吧,人就是这样,拥有时不知道珍惜,失去了才知道后悔。”花风横抱着双臂,一脸的鄙夷。
“这红豆在哪呢?”“这不就在这呢吗。”花风指了指窦红,“我说的不错吧,小兄弟。”
“姑娘好眼力,与别人很不一样。”窦红终于开口,“姑娘知道如何救治少爷吗?若有需要我的地方,我在所不辞。”“他的病因你而起,你消失了,他自然好,这你也能接受吗?”“能。”“好。”
“那我要开始了。”铃铛响起了清脆的一声,眉间花钿闪现了一抹金光,嘴中念念有词“世间万物,皆有缘由,告诉我,你因何所困?”
桃源山上风景如花,桃花盛开,灿烂怡人。桃红复含宿雨,柳绿更带春烟。
陶家有女,名唤宿春,生于医者世家。其父陶德是远近闻名的医者,其母是女工高手,擅长刺绣做衣。其兄陶清秋继承父亲衣钵,传承医术。
奈何宿春从小就喜欢像父亲一样治病救人,陶德也将一身医术传给自己一双儿女。不得不说从小便能看出,自己的女儿比儿子更有天赋,奈何如今这世道根本无女医者的一席之地。
这使得宿春心生不满,立志要做个医者。
邻居家生得一子,名唤陆华,自幼饱读诗书,二人青梅竹马。小时候,掏鸟蛋,打野兔,自然的力量无穷尽,养活了一方水土。陆华在山中采果子时,被毒虫咬了一口,正巧宿春路过,从背篓里挑挑拣拣出几株草药,又在附近寻了些。
“有毒虫的地方一定有解毒草药。”
就这样,陆华想了无数赞美她的话,却觉得没有一句适合她。只听“陆小华,我还要去找找草药,你回去后要到医馆再瞧一瞧。”说罢,转身,一身粉色衣衫走远。“桃之夭夭,灼灼其华。”对,就是这句。
陆小华,只有宿春一人这般叫他的名字,自己的名字也变得好听了些。
这天,听闻军队急需大夫,陶德安顿好家里,将医馆托付给清秋就奔赴战场,成为了一名军医。“宿春,清秋,待在家里,等爹爹回来,给你们带糖葫芦。”
“爹,我已经十八岁了,你的糖葫芦还是给妹妹吧。”“嘻嘻,爹爹,哥哥不吃我吃,宿春会在家乖乖等你回来的。”宿春期待的看着陶德。
“快去快回,注意安全。”陶母温柔的说着,手中摆弄起给丈夫做的新衣。
可这一等就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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