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白,不熟悉它的人,认为它神圣,但熟悉它的人,却认为它只是孤寂。它独自站在那里成千上万年,即使周围的一切变了又变,它依旧是孤身一人,这可真是像极了那个人。一样的孤独,一样的独自面对世事变幻,但幸好他会失忆,不用一直记得。想到这里我笑了笑,原来这失忆并不只有坏处。
十年之约已经到了,我和胖子收拾了装备再次来到了这里,长白还是十年前的长白,但我却不复十年前的天真无邪,但又有什么关系呢,至少我身边的人都活的好好的,至少我还有过精彩的半生:我看到过人间无数的奇景,我有世界上最神奇,最有故事的伙伴,我们在峭壁高歌,在雪山诵经,在戈壁对酒,在海上看月。(——《盗墓笔记》)这辈子我不亏,这就够了。我再次抬头看这座雪山,雪是所有雪共有的白,阳光却是独有的寒冷。我回头看了看胖子,这已经是一个老胖子了,几时装的再年轻,那眼角的皱纹却是怎么都掩不住的。现在想想,其实我最对不住的应该是胖子,他本应该赚钱娶媳妇的,但却为了我,搅进了一个和他没有一点关系的谜团,不进浪费了大好年华,还一分钱都没赚到,这可这是个亏本生意。
也许是我的眼神太造作,胖子露出一副恶心的表情,嘴里还吼着“我说小天真,你那一副表情看看咱小哥就行了,能不能不要来恶心胖子我,胖子我老了不经恶心。”我翻了个白眼,旋即又笑了笑说:不行,不恶心你,小爷我今后的日子改多无聊啊。听了我的话,胖子一脸深受打击的样子,嘴里喃喃地说:天真变白眼儿狼了,我该怎么和小哥交代。我一听他又在那编排我和小哥,我心想你有本事当着小哥的面说啊,但显然我是低估了这个胖子。我抬手看了看手表,已经9点了,便抓起一把雪,扔到了胖子的脸上,胖子被我吓的一激灵,但很快就反应过来,弯身也要抓雪,我一看情况不对,赶紧说:胖子,时间不早了,咱赶紧上山接小哥去。但是我忽略了胖子那和身体极不符合的灵敏度,也被一把雪扑了一脸,这时我那被“它”逼出来的极度冷静的性子瞬间被狗吃了,我和胖子足足打了有半个小时,等我们累的趴在了地上,我们早已是一身雪沫子。
作者文笔不好,但不会弃坑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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