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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人说,色衰则爱驰。
以此来告诉世人,男人是一种感官动物。
然而,事实上,无论是男人女人,抑或是飞禽走兽,都是感官动物。
对于美的追求是所有生物的本能。
连世界本身,也是追求美的。
小到微观粒子的运行,大到日月星辰的运转。
所以说追求美,没有错。
这时又有人说。
以色事他人,能得几时好?
待到容貌不再,那原本的喜爱也就没了。
对此林噙霜深有感触,也最有发言权,有时不必等到容貌不再,那份浅薄的喜欢也会消失,也会如同镜花水月一样破碎。
所以,自重生以来,林噙霜要的不是盛紘对她的迷恋,要的不是盛紘对她今生今世的百依百顺。
她要的,是盛紘的心,盛紘的爱。
没有人比她更明白,要想得到一个男人的爱,是多么的困难,尤其是这个男人有权有势,他有着三妻四妾的权利,有着随时随地抛弃一个女人的权利。
但是,再艰难,她林噙霜也要做到。
一个男人对于一个女人的喜欢实在是太廉价了。
也太不值一提了。
因为他可以同时对其他的女人也喜欢。
只不过是程度的深浅罢了。
原本,林噙霜并不明白这个道理。
时代局限了她的眼界与思维,等到她死了以后,也不明白这个道理。
然而,当她前世死后看见墨兰与她的三个夫君的相处之时,她才明白。
一个女人如果只要一个男人的喜欢,那远远是不够的。
她若是得到了一个男人的爱,她才算是掌控了这个男人。
让这个男人再也离不开她!
甚至于不想离开她!
连离开的念头都不会产生,愿意容忍这个女人的一切。
一开始看见自己的女儿被三个男人如此对待,林噙霜是高兴的。
可是,日久天长,林噙霜才看的出来。
原来盛紘可以如此轻易的为了所谓盛家的颜面抛弃她,归根到底,是因为他不爱她而已。
前世的盛紘喜欢她。
这一点毫无质疑。
可是,他却不爱她。
很可能会有人觉得糊涂,但是其实很简单。
喜欢不是爱,不等同于爱。
喜欢是乍见之欢,而爱是长久之欢。
喜欢是墙壁上的色彩,墙壁上的装饰,等着时间流逝,就会变了模样。
而爱。
爱是墙壁的基石,是墙壁本身,不会褪色,不会变质,随着时间的推移,甚至能够焕发出不一样的美。
如同窖藏的美酒一样,越长久,越可口。
林噙霜明白了这个道理,当重来一次的时候,她决定得到的不是盛紘的喜欢,而是他的爱。
唯有他的爱,才能够让她把握他,支配他!
为此,这个局,她布下了数年。
从她决定继续留在盛家的时候,她就在思考如何得到盛紘的爱。
她苦思冥想了许久,才让她有了大致的计划。
铺垫了数年,如今终于有所功成。
……
爱。
不是一件可以轻松得到的东西。
但是有了前世的记忆,林噙霜看了墨兰收服三个夫君的过程,明白了一点。
爱需要一个男人对女人产生恒久的情愫。
……
蜜糖爱丽丝——作者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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