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德二十年秋,忘忧大师坐化,以此为引震动整个江湖的黄金棺材事件拉开序幕。
不过这些与雷梧婕没有任何关系,只因为她迷了路,一直往偏僻的地界兜圈子,连个江湖中人都没遇到,自然是对这件大事一无所知了。
雷梧婕一袭单薄红衣、背着剑匣行走在一片白雪之中,她的衣服是毓秀坊的好料子,虽然看起来单薄却能抵御严寒,是以她并不觉得冷,只是走了那么远的路,雷梧婕感觉有些饿了,要是能有个客栈让她吃完热腾腾的面就好了。
事实证明,她的运气还算不错,刚念着客栈,便看见了一座客栈,只是那客栈显得有些破败,只从外面看,都知晓那屋子定然是漏风的,只怕是好几个月都没有生意了,这才显露出衰败的迹象,说不定再过些时日,那店老板就要将这客栈卖了。
不过雷梧婕并不在意这个,她觉得自己还挺幸运的,刚想吃碗面,就遇到了客栈,她并不打算住宿,因为她身上没多少银子,只要那客栈能给她煮一碗热乎乎的阳春面就好,当然,要是能再喝上一碗老糟烧就更棒了。
想到这里,雷梧婕的脚步都变得轻快起来,她走进客栈的范围,仰头看着客栈外面挂着的旌旗,上面写着“雪落”二字,倒是很应这一时节的景。
看着外面雪白一片,萧瑟叹了口气,气氛正如他的名字一般,雪实在太大了,这天气出门的人少,能到他这客栈附近的人就更少了。
这几个月来生意不好,身着天蓝色裘皮大衣的萧瑟慵懒地望向窗外,他在纠结要不要把客栈给卖了。
萧瑟眨了眨眼睛,远远就看见一到火红色的耀眼身影,他懒洋洋地对小二说道
萧瑟:“来客人了。”
两个小二被萧瑟的声音吓了一跳,转而又高兴起来,总算是来客人了,只是顺着萧瑟的目光看去,不由道
小二:“老板,这人穿得那么单薄,能有钱吗?”
萧瑟摇头,给小二解释道
萧瑟:“你看清楚,这人穿得衣服红的很特别,这样的料子,除了天启城毓秀坊这样的大铺子,否则要进一批布料,都得把整个店铺卖了才行。”
结合那人沉稳坚定的步伐,想来是个练家子,许是哪个江湖世家的弟子出来历练,几乎是一瞬间的事,萧瑟的脑海中便闪出几个字——冤大头,这样的人最爱摆阔,只需稍稍几句话,便有可能引得她一掷千金。
萧瑟:“迎客。”
萧瑟理了理衣服,起身往门口走去,是时候大赚一笔了。
萧瑟对着雷梧婕拱手道
萧瑟:“这位客官,不知是打尖还是…”
话还没说完,那红衣少女便兴冲冲地往里走去,半个眼神都不曾给他。
萧瑟:“…”这家伙真讨厌。
他仔细打量这个带着初入江湖的青涩和豪情的红衣少女,少女约莫十六七岁,身形修长,容颜昳丽,意气风发,最吸引人的是她的眼眸,双目澄澈,明亮如火,一看便忍不住心生好感。
萧瑟微微愣神,好久没见过那么明亮又清澈的眼睛了。就是、这个家伙有点眼熟,好像在哪里见过…
雷梧婕将背着的剑匣放在桌上,一边拍打身上的雪花,一边好奇地打量这客栈,从外面看这客栈很是破旧,内里倒是五脏俱全。
萧瑟的心情不太好,这家伙未免也太没礼貌了,不过看到少女身后背的东西,心情又平复了,在这样的雪天背着赶路的东西,一定很贵重,能带着贵重物品的人不会穷的,萧瑟是不会和钱过不去的。
店小二显然也懂这个道理,他殷勤上前
小二:“客官,您要些什么?”
不过这次萧瑟是猜错了,因为那少女用清脆的声音铿锵有力喊道
雷梧婕“麻烦给我上一碗阳春面,一碗老糟烧!”
小二险些怀疑自己的耳朵
小二:“啊?”
萧瑟无奈捂额,只觉得头疼。
作者有话说:和小姐妹们道个歉,对不起,我想了一天还是先决定更少年歌行,以目前我对这个剧的热爱,我能一天更三章!
作者有话说:所以倚天得暂时停更,等我写完少年歌行,一定马不停蹄地继续更倚天!
作者有话说:当然,我还是有正经理由的,最近少年歌行的热度比较高,我太久没更新了,这篇文需要热度!(假装不是因为自己见异思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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