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的人证只有齐英,所以包拯立即派人去唤她来传话。
展昭:大人,单凭齐英的证词,能否把郑宁定罪?
包拯:难,除非她能够提出其他佐证,否则只是片面之词,此案只怕不如我们想象中那么简单。
晨曦若是能找到洪州那些失踪的百姓,倒也多了一项证据。
活着最好,若是已被杀,通过验尸也可找出些线索。
包拯:本府会派人去洪州寻找查探。
等齐英叙述情况,签字画押后,艾虎恨不得立刻将郑宁给杀了。
艾虎:包大人,那郑宁做了这么无耻的勾当,我们什么时候动手?
晨曦艾虎,别急,证据还不足,抓来也难以定罪。
艾虎:那他逃跑了怎么办?
公孙策:他不会逃,欧泽无异于自承罪状,至少目前他还矢口否认,等着我们将证据拿出来。
艾虎:齐英不就是人证,看他怎么抵赖!
展昭:如果郑宁扬言说根本就没有见过齐英呢?
齐英:不,我说的是真的!(跪下)包大人,我说的都是事实。无论如何,绝不能让郑宁那个恶魔逃过律法的制裁。
包拯:齐英,你先莫要激动,展护卫所言不无可能,他若是以此狡辩,作为脱罪的借口,依法的确还不能将他定罪。
晨曦是的,像郑宁那种畜生,除非拿出证据,否则他定会有恃无恐,咬死不承认。
包拯:除了齐英的证词,我们还必须找到证据,证明齐英的指控不虚,让他无法抵赖。
齐英:我们被关进大院之后,就再没见过外人,和我一起被关进去的姑娘全都无影无踪了,除我之外,是在找不到其他人可以证明。
思虑一瞬后,公孙策问出了另一个或许可找到线索的问题。
公孙策:齐姑娘,请恕在下冒昧一问,那郑宁在逞其兽欲之时,你可看清他的形貌?
齐英:我虽然不愿意见到那人的模样,可是为了有朝一日能指证他...是,我清清楚楚地记得他的容貌。
公孙策:除此之外呢?你可还记得他身上是否有什么明显的暗记或特征?
齐英:(努力回忆)他背上有三颗红痣,我绝对不会记错。
公孙策:大人,郑宁身为朝廷命官,齐姑娘则为寻常百姓,若不是真有其事,她也不可能知道郑宁身上的特征,这一点已经足够作为凭证了。
包拯:齐英,你且将那三颗红痣的位置标示出来。
齐英:是!
一旁的晨曦似是想说什么,但顾虑到齐英在场,暂时没将心中猜测讲述出来,但已被展昭注意到了。
艾虎:包大人,现在有了证据,总可以定郑宁的罪了吧?
展昭:那还要和郑宁的背部作对比,如果准确无误,方能成为真正的证据。
艾虎:把他抓来不就行了!
公孙策:不,郑宁是四品命官,依照朝廷的规制,必须传他应讯,不能说抓就抓。
艾虎:真是太麻烦了!
包拯:齐英,本府将依你方才所提证词,传那郑宁前来侦讯,届时少不得要你与他当堂对质,你要做好准备。
齐英:包大人,我忍辱偷生,就是为了有朝一日,能够亲眼看到她能遭到报应,我不怕和他对质。
包拯:好,你回房休息去吧!
等齐英离开后,展昭才询问晨曦方才为何欲言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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