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程鑫:博士我要出走走。
余欢:(停下记录数据的笔,点头)可以,能够有益于你的身心健康。
丁程鑫:……
少年咳嗽了两声,拿起外套简单的披在身上,这个出去走走,就是字面上的意思,他的身上有定位芯片无论是跑到哪里都会重新的被找到。
余欢:需要我派个人过去跟着你吗?
丁程鑫:不用,我又不是什么不懂事的小孩子。
……
余筝我觉得!
余筝这种营养剂价格还能谈的更低一些。
余漓:同意。
宋之音:(差点被气笑)本小姐又不缺这几个钱,养的起你们俩人的。
余漓:省钱是古老的蓝星一种良好的美德!
宋之音:漓漓,喝多了就去那边醒醒酒。
宋之音:你花钱败家的黑历史,不用我细数都比我多出来一倍好不好。
宋之音:好意思说出这种话吗?
余漓:(迷迷瞪瞪的打了个酒嗝儿)好意思。
余筝喝多了吗?
宋之音:(震惊)你们两人对拼了这么久,居然都没醉!
余筝刚刚那种液体,比营养液好喝。
宋之音:浩翔哥哥虐待你了吗?
余筝没有,主人对我很好。
余漓在黑暗中睁开了被酒气晕染的眼睛,她安静的盯着少女。
杀手余漓异能:绝对性厌恶。
好多人都讨厌我啊,只有你不会。
全身心的掌控一个人,究竟是可以有多大的诱惑。
她喜欢兔子肉,那种白兮兮毛茸茸的小东西,可以抱在怀里,记忆的最深处有一只小手拿些菜叶子,喂到三瓣嘴的面前。
不过那种东西,可爱虽然算的上是可爱,但是余漓没有多少喜欢,没有人会喜欢自己的。
她听到了有一人在对自己哭喊,质问自己为什么要杀掉那只可爱的兔子肉。
小巧的匕首划开表皮,露出了里面鲜红的血肉,她举起那只兔子的耳朵似乎是想要炫耀,似乎是想要讨巧。
哈~
之前自己弄丢了,想要寻找好久好久。
伤心的快要死掉了,不过没关系的。
她找到了呢,虽然现在的时机不对,但是没有关系的呢。
余筝(口袋里的通讯装置发出了振动的声音)我要回去了!
宋之音:什么嘛,咱们还没玩的尽兴呢,这么快就要走了吗ヽ(‘⌒´メ)ノ
余筝服从命令!
余漓:之音,你喝醉了。
宋之音:哪有,本小姐的酒量可是你们两个人好多了。
三个人在酒吧拼酒,喝到现在都清醒的余筝,拿着今天逛街买的东西,不可思议。
只是有些醉的余漓,默默的扶额,看来今天也是她送大小姐回去。
已经完全不省人事的宋之音,度过了醉酒的胡编乱造期,开始了耍酒疯。
余漓:你自己一个人能够回去吗?
余筝当然可以!
余漓:那好吧,之音这个样子我送她回去,你一个人先走吧。
少女戴上棒球帽,皮质的手套抚摸上了余筝的胳膊,只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碰触,二人都没有在意。
被动型异能,绝对性厌恶发动。
有什么东西在静悄悄的破土而出,发出来耀眼的光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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