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命姜维三人与几名侠客,一同前往成都,刚来到城门前,许昌方向传来阵阵轰鸣声,成都地面在剧烈颤动着。
众人卧倒在地,过半个钟后,地面才停止颤动。
天命姜维朝着许昌的方向望去;上百朵蘑菇云,直上高空。
所有人刚站起身,几个讲倭言的人,从成都内城走了出来,天命姜维看着他们,完全不像东瀛倭人,从样貌上来看,反而和本地人差不多一样。
那些人前脚离开,明媚关银屏带着十几个士兵赶到。
注批【这里说一下前缀的称呼,排列不按高低:天命、七杀、破军、贪狼、狼顾、诡赢、思帝、三千、曲星、天芒、镇泰、天师、明媚、七星、雄鹰、修罗、三界、九幽、万界、珠连、虎啸、龙吟、凤鸣、千军、清鹿、独孤、求败、化境、武尊、帝尊、圣尊、龙尊、天尊。
每个人拥有不同的称号。
天命较为谨慎谦虚,武力智力都排在前三。
天尊武力智力,均在首位,唯一的遗憾就是狂妄自负,永远高人一等。】
明媚关银屏和天命姜维、青叶、松野,以及几个侠客互相作揖后,才问着:“刚刚,有没有见到几个讲倭言的人?”
青叶回头看向身后那些讲着倭言的行人,明媚关银屏也看了过去,看到那些人正行走在城门外的大道上,随即领兵来到那些人跟前。
明媚关银屏身后的两个士兵上前,用着倭言与他们对话:“来使,请出示相关证件。”于此同时,诡赢刘禅和魅狐坐在十二人大轿上,缓缓来到。
天命姜维只看了一眼诡赢刘禅,便能看到他身上散发出的灵气,那身上的灵气,与其他人完全不一样。十二人大轿子后面,跟着思帝刘禅、三千刘禅,身后的这两个刘禅,虽也有些灵气,但不及诡赢刘禅万分之一。
所有士兵,一见到诡赢刘禅,立即鞠躬作揖,明媚关银屏也鞠躬作揖。
坐在诡赢刘禅身边的魅狐,看着那些讲倭言的人一会儿后,将嘴唇靠近诡赢刘禅的耳朵边,悄声说着:“君上,这些人,原本是成都学者,不知为何,投靠倭人做事,君上,大可将他们刑之以法(章尾看批注),以此威慑倭人之谋;如若不从,君上可名正言顺出师。”
耳听八方的天命姜维,将魅狐的话,听得清清楚楚,之前又听身边的几位侠客说道;欲亡华夏,先灭天府之国。看来,果真不假。身边的青叶拽了拽天命姜维的衣角,小声说着:“伯约,那轿子上的女孩子,好像是一只狐狸。”
天命姜维刚想说话,松野直接说道:“狐狸又怎么样?只要她心性善良即可。”青叶眉头一蹙;有些不解。松野见她皱眉,于是解释着:“狐狸多以诱惑君王,残害忠良又或者百姓;但,轿子上的那只小狐狸,不过只想幻化成人,寻求不死不灭之术,并没做过伤天害理的事情。”
青叶再次看向诡赢刘禅身边的魅狐,天命姜维也点头赞同松野的说法。
几个讲倭言的当地人,看到诡赢刘禅后,面面相觑;在他们心中深知诡赢刘禅,与思帝刘禅、三千刘禅有着很大的区别;他是一个说到做到的君王,从不会因为他人的流言蜚语而动摇,十六次平叛,铲除异己,血洗成都所有造谣者,曾与江陵的青枫一同合作过,更有一剑抵挡百万军的辉煌战绩。
十二人大轿缓缓落下,诡赢刘禅站起身,与魅狐一同来到他们几个人面前。站在他身边的明媚关银屏,再次对诡赢刘禅作揖行礼:“君上,这些人本是成都居民,不知为什么,却讲倭人的语言,所以,我想查一下他们的证件。”
“既然向往他们那边,以后,就别进成都了,有证件没证件,都无所谓,让他们走。”诡赢刘禅说完,回头看向城门;城门那边,有十几个士兵,抬着各种家具,以及各种生活用品来到这几个人面前。
“这是你们的私人物品,你们的地皮已经全部上缴,从今以后,你们不再属于成都百姓,去哪里都不关我的事,但是,一旦想进入成都,就必须上缴十九倍的价钱,否则,以通敌叛国罪处理。”诡赢刘禅说完,再次让魅狐搀扶着,回到轿子上。
几个成都当地人,只因会讲倭人的语言,直接被驱除出境;这是很多成都居民的想法,只有天命姜维、和一些行走江湖的侠客都知道,他们在这个时期,为什么会被赶出去。
站在天命姜维身边的侠客,看到是真正的君上,出现自己跟前,随即从怀里掏出慕容鼎的图纸,来到诡赢刘禅跟前。
几个侠客来到轿子前,单膝下跪,其中一人双手呈上图纸:“君上,只图为慕容少爷,历时五年的描绘地形图。”
魅狐站起身,将图纸拿过,递给诡赢刘禅。打开图纸一看,双眉一拧,随即看向那几个被驱离成都的人。
“杀了吧。”
诡赢刘禅话音一落,轿子身边出现两个弓箭手,弓弦上搭着一根削尖的巨柱,明媚关银屏见到那两个大力士,随即叫人散开。大力士后脚踩到地面,陷进去一个大坑,弓弦上的巨柱让几个士兵引燃蓝焰。
被驱除的人,看到那两个大力士后,急忙丢下东西啊,快速逃走,以曲线的方式逃跑。
坐在轿子里的诡赢刘禅,冷哼一声:“哼,通敌卖国,为了一点利益,连自己的国家都不顾了,死不足惜。”
“轰!”一声巨大的轰鸣声!
两根巨柱一同离开弓弦,蓝焰在极少的氧气下,反倒越燃越旺,巨柱内部的火药,也在飞行的过程中慢慢被点燃;以曲线方式逃跑的人,还没跑出五十米,身后传来一声巨响,刚回头,又是一声震耳欲聋的轰鸣声。
巨大的火焰球,向四周迸发出无数小火焰,将几个人的肉身炸成烤糊的碎肉。诡赢刘禅握紧拳头:“叛国贼,就该当如此。”
(*绳之以法,与刑之以法,看似一样,实则不一样,为了间接,所以通用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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