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曲每周有三个晚上要去酒吧工作,这份工作对他来说比较轻松,他完成得很好。李辙除了第一次陪他一起去以外,后来便放心了,由着休曲自行上下班,没出任何意外。
每次有休曲唱歌,酒吧里都是满座,营业额大大提高。酒吧经理对休曲很满意,还给他涨了工资,休曲没有花钱的欲望,但做事十分认真,涨不涨钱他也一样卖力。渐渐的,他开始有了粉丝,很多人专门跑去听他的歌,甚至有人包他的场,休曲不会因为唱多了而倒嗓子,也不会累,不管表演时间多长都不会降低质量,这也令观众非常高兴,觉得多花些酒水钱听一晚上都不亏。
第一次结算工资,经理惊讶于休曲不懂什么是账户、银行卡,更不懂手机支付软件,以至于只能给他发现金,经理很怀疑这个歌声美妙不像人类的男人是否是从古代穿越过来的,而休曲只是淡然地解释他平时生活闭塞。拿了钱回家,由于没什么花钱的地方,休曲把工资全数交给李辙。李辙不想要休曲的钱,他声明休曲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工资,但休曲依然把钱塞给了他,反正这个家里只有李辙一个人花钱,无论是花在谁身上。
李辙在看过张玄给他的文件后还是决定不接受劲桐的工作,虽然这份工作比他现在的好得多,但他觉得做人要讲原则,才工作不到两个月就跳槽是不合适的。后来张玄又联系了他一次,在受到拒绝后便再无音信了,李辙以为这事就这么过去了。
某天晚上,李辙下班回家,休曲照常去酒吧工作,两人没有打照面。这时,有人敲响了李辙家的门。
“谁啊?”李辙扔下包返回门口。
“我,梁一铭。”门外说。
李辙从猫眼往外看了一眼,这个老式小区最不好的一点是单元门口没有门禁,访客可以直接到住户门前。猫眼里是梁一铭变形了的脸,李辙开了门。
“这么晚了有什么事?”李辙把梁一铭让进来。
梁一铭手里拎了两只沉重的大袋子,把他的手指勒得发白:“有事找你们,休曲在家吗?”
“他上班去了。”李辙接过袋子,“这什么东西啊?”这两只袋子他拎都嫌沉,难为梁一铭拎一路。
“上班?他?”梁一铭不敢相信。
“在酒吧驻唱,还挺受欢迎。”李辙把袋子放到桌上,一堆吃食从袋子里流出来,“哟,你这是怕我饿死啊?”他随便拿起一袋零食拆开了吃。
“你提过休曲喜欢吃的东西,我就都买了一些。”梁一铭有点邀功似地说。
“整半天你这都是给他买的,没我的份儿啊!”李辙觉得受到不公正待遇,“你怎么不买点酒呢?他喜欢啤酒!”
“啊?那我下次买点过来。”梁一铭信以为真。
“也买点牛肉干啥的。”李辙心想趁机多占点便宜无伤大雅。
“知道了。”梁一铭不疑有他,“对了,休曲为什么要去工作?”
“他喜欢,说什么想了解人类社会。”李辙从冰箱里拿出两听啤酒,扔给梁一铭一听。
“他说得有道理。”梁一铭认真地说。
“你可真是他的头号粉丝!”李辙不屑地说,掰开啤酒拉环咕嘟咕嘟灌了几口。
梁一铭也掰开啤酒喝起来,他跟李辙唯一的共同语言是酒。
休曲今晚要唱四首歌,最初他是唱三首,观众们总觉得意犹未尽,因此现在增加到了四首,他的工资按小时计,收入会相应增加。
坐在最前面的一个姑娘这周已经是第二次来给休曲捧场了,自从休曲在这家酒吧唱歌以来,固定的粉丝多了不少,这女孩是最忠实的粉丝之一。休曲也注意到了她,他仍觉得人类不可思议,他的歌声在那些自然精怪的耳中是最具震慑力的审判之声,可是在人类听来却成了愉悦的妙音,每当唱起歌的时候,山鬼精怪会飞也似地逃窜,人类却蜂拥而至,简直像两股相逆的洪流。
一曲终了,休曲稍停片刻,给观众们时间进行回味并准备好聆听下一首歌曲,这是经理教他的诀窍,既可以让歌手休息嗓子,又防止观众审美疲劳。休曲不需要休息,但他不想因为歌声的魔力让人们陷入癫狂——歌声曾是某些邪恶的神族用来控制人心的手段,休曲尽量避免他的歌声对人类影响过度。
就在休息的档儿,几名打扮不俗、看起来不可一世的年轻人走进酒吧。酒吧招待们急忙迎上去,毕恭毕敬将他们迎入卡座,那几个年轻人也不客气,大大咧咧座下,对服务员颐指气使,指名让最漂亮的一位女孩来给上酒。休曲没在意这个插曲,他不懂人情世故,更不知道这几位都是京城的世家子,有名的混不吝官二代。休息时间过后,休曲的表演再度开始。
那几位纨绔子弟倒是注意到了休曲,为首的一个叫来服务生:“这谁啊?新来的?”
服务生赶紧道:“来了两周了,这是第三周,叶少您最近都没来所以没见过。”
叶少点点头,斜眼看着正在唱歌的休曲:“唱得倒不错,就是看着不顺眼,一个唱歌的怎么连吉它都不弹?”
“您别见怪,听经理说这人是农村来的,打小儿没学过乐器,就是天生一副好嗓子。”服务员和声细气地解释。
“乡巴佬全往京城跑!”叶少不快地哼了一声。
“您别生气,你要不喜欢,我跟经理说一声,换个歌手来唱?刚才唱完的歌手还没走呢。”服务员不敢得罪这位财主。
“算了,听谁唱都一样,你走吧!”叶少打发服务员离开。
服务员如蒙大赦,点头哈腰地走了。
叶少没什么音乐细胞,别人为歌声投入的时候他是很清醒的,瞅见前面一个疯狂打call的女孩,他摸着下巴有了主意:“哎哟,那妞不错啊!”
“哪个呀?入得了你的眼?”旁边一个狐朋狗友凑过脑袋来看。
这些话别人听不见,台上的休曲却听得一清二楚,他的听觉比人类灵敏得多。休曲意识到,那个坐在最前面陶醉于他歌声的女孩有麻烦了。果不其然,那几个后进来的年轻人站起来朝女孩走来,女孩浑然未觉。为首那个染了红毛的小子抓住女孩的肩膀把女孩从座位上扯起来,女孩吓得尖叫一声。
“美女,陪哥聊聊呗!”叶少一脸流氓相。
女孩吓得直挣扎:“我……我不认识你!你放开我!”
叶少不仅不放,还一把搂住女孩的腰:“装什么纯洁啊?正经女人哪有来泡吧的?你就是想找男人吧?过来!”
“你混蛋!放开我!”女孩吓得眼泪都要出来了,发疯般踢打。
叶少更来劲儿了:“哥哥我就是混蛋,怎么样?跟哥走,今晚儿哥狠狠‘犯混’让你爽一爽!”
叶少的狗党们都猥琐地笑起来,上前一起帮叶少制服女孩。女孩吓得尖叫哭闹,周围却没一个人敢上前解围。
休曲停止唱歌,他犹豫了:眼前发生的龌龊一幕实在不堪入目,但是这是人类之间的纠纷,作为与人类结盟的神族,他没有立场插手,插手人类的事务似乎是违反盟约的。可是现在受害的一方是人类,如果袖手旁观就违背了保护人类的誓言。
在休曲矛盾的时候,那几个恶少已经扯着姑娘往外走了,服务员和其他客人都瑟瑟发抖躲得远远的。
李辙的话突然在脑海中闪现:这个时代的人不喜欢神,但是崇拜英雄。休曲明白过来,这是因为这个时代的人需要的不是神,而是英雄。
叶少刚挟着可怜的女孩走到门口,突然被一股巨大的力量从后面扯住,还没反应过来,身体被狠狠扔出去,砸在一张桌子上,发出“嘭”的巨响。
酒吧里响起一阵惊恐的尖叫,所有人都傻了眼:刚才还在台上表演的歌手不知何时冲到门边,把飞扬跋扈的叶少扔到了桌子上。
“你、你小子找揍啊?”另外一名恶少大怒,抢上前就要打休曲。
休曲接住他的拳头一带,这位摔了个狗吃屎。
叶少从桌上爬起来,晃着摔晕的脑袋,随手抓了个酒瓶子,像醉汉一样蹒跚而来,两眼直喷火:“哪来的乡巴佬?想英雄救美是怎么着?”
“你这么说也没错。”休曲平静地说。
“你他妈找死!”叶少抡起酒瓶子往休曲脑袋上砸。
休曲没躲,瓶子在他头上砸得粉碎,酒水洒了他一头一脸,他眼睛都没眨一下。他不躲是怕叶少误伤他身后的人。
“好啊,有种!”叶少红了眼,用手中剩下的半截瓶子向休曲脸上戳去。
休曲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夺过酒瓶子扔掉:“这个会伤人的。”
“老子就是要捅死你!”叶少抡圆了拳头往休曲脸上招呼,被休曲抬手接住,然后他的身体就被推得倒退到后面一张桌子上,这是他今晚第二次上桌子了。
恶少们都吓得呆住了,叶少是有名的打架不要命的主儿,斗殴中从未吃过亏,今天居然被揍成了孙子。此时他们都忘了自己人多势众,没一个敢上前跟休曲比划。
“姑娘,我送你一程吧。”休曲对吓坏了的女孩说。
女孩从惊吓中回过神,破涕为笑:“嗯!谢谢你!”
休曲护着女孩走出酒吧,扔下满屋狼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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