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家虽说不是什么钟鸣鼎食之家,却也是从商数十年,家中小有资产。若说饭食,还是一人行走江湖多有不便,练出来的,可这缝补衣物倒是从未学过。
只是那一日,他二人逃的急,此处也颇为偏僻,杨逍的衣物破了好几处口子。他又素来不愿意穿别人穿过的衣服,此处清贫,也无身新衣服。纤橙无奈,只得替他细细学来,好好修补。
或许是女儿心事,又或许那橙花开的却是极美。杨逍收到缝补好的衣物时,去见那破口处,皆细细密密,绣上了一簇簇开得极盛的橙花。
她将衣物递给杨逍的时候,恰巧撞见村里面的姑娘从河里洗完衣服回来。那群姑娘似乎是在说着什么女儿心事,一见他们似乎是不好意思,一抿嘴就露出一个羞涩笑来。
领头那个似乎胆子颇大,伸出手来拽着杨逍的衣袖,“这位哥哥呀,别生气,我就问问。哥哥看起来也是顶顶优秀的儿郎,怎么也被逼的私奔出来了呢?”
“私奔?”纤橙与杨逍下意识对视了一眼,而后慌乱撇开头去。“我都说了呀,这是我哥哥,哪里来的私奔。”
那姑娘一听这话笑得更为开怀。“我说妹子,你们两个明显一看就是那种大户人家私奔出来的有情人啊,我们村里有几个人不知道呀。不然就你们两个这样的,怎么可能到村里,现在还没有姑娘小伙儿去向你们献殷勤呢?我们还打赌呢,你们为什么私奔出来的?”
“我看你们两个都算是阿嬷说的城里人家出来的,那应该就不是什么画本子里面的嫌弃书生家里条件太差,可能就是什么爱上仇人的儿子,最后却发现你们之间存在血海深仇这样的吧。”
那日的事,到底是没再提,只是那件衣服,杨逍再也没有穿过,永远妥帖的时候在放在自己身边,仔细保管着。
她没有解释,他也未曾问过。
只是日后两人相处愈发亲密起来,也不知道为什么,周围的人都觉得他二人是私奔出来的小鸳鸯,亲近一点也无甚大碍,还夸赞他这个情哥哥做的好,会疼人。
“这里的日子真的很好,比江湖要来的平逸安宁的多,日后我老了,一定要选一个这样的地方,搭建一个小木屋,院子里种上三五桃花树,隔壁再来一两个好朋友,每天呢,等着撒在自己身上的太阳,把我叫起来,晚上,就在星星怀里睡觉。”
“院子里除了桃树,再种些其他我喜欢的东西。春天呢,就坐在院子里,看桃花飘飘洒洒飞了一树。夏天呢,要在院子里,挖一个小池塘,可以泛舟去摘莲蓬。秋天,秋天的时候,嗯,秋天就这么上火红的枫叶吧,我可以去做书签。冬天要有梅花,拿梅花上的露水和来年春天的桃花,酿上一壶,一定是很好的酒。”
杨逍看着院子里花,他的姑娘在托着腮,和自己说着未来生活,听她口中老去的日子,也开始畅想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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