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探长:下一位,大主唱。
大主唱(26):我也去了顾设计的房间。
大主唱(26):然后我在甄整形的房间里发现了一些光盘。
顾设计我房间的线索呢?
大主唱(26):别着急啊!
大主唱(26):甄整形的房间有一个抽屉,我一拉开。
大主唱(26):好家伙!
大主唱(26):满满一抽屉的光盘。
大主唱(26):然后呢!
大主唱(26):我在顾设计的房间里面发现了一张已经碎掉的光盘。
大主唱(26):来吧!请说出光盘的故事。
顾设计emmm...
鬼秘书:和我一样?
顾设计就是我在做过手术之后,有一次来感谢他,之后就...
何探长:懂了!
撒准可:那你这是好长时间之前的了。
白保安:对啊!
白保安:你这成为大设计师都好久了。
顾设计嗯
何探长:即使这样你还是很感谢他吗?
顾设计其实那天我是很恨他的。
顾设计但是如果不是他,我也不可能实现我的梦想。
顾设计相比较而言,我...
顾设计情感上肯定会恨他,但是理智上我非常感谢他。
何探长:非常?
何探长:OK!
何探长:所以大主唱你怀疑谁?
大主唱(26):我其实是有些倾向于鬼(秘书)和顾(设计)的。
大主唱(26):但是顾(设计)事情发生的太久远了。
大主唱(26):我还是怀疑鬼(秘书)多一点。
/大主唱搜集线索/
/甄整形抽屉的光盘、顾设计碎掉的光盘/
/怀疑对象:鬼秘书/
何探长:鬼鬼!
鬼秘书:终于到我了!
顾设计鬼鬼真的等了好久。
鬼秘书:前两期都是我第一个说。
鬼秘书:我在大主唱那儿发现了一部手机。
鬼秘书:里面就是甄整形对他的一些威胁。
鬼秘书:像是什么,你不想让这件事情暴露出去,你就给我转多少多少钱。
鬼秘书:然后我也发现了大主唱的转账记录。
鬼秘书:他也真的就是人家威胁他一次,他给人家转一次钱。
鬼秘书:这是为什么呢?
顾设计(配合)为什么呢?
鬼秘书:因为我们的大主唱!
鬼秘书:他!
鬼秘书:也在这儿整过容。
鬼秘书:我在他房间的床底下找到了他的病历单。
何探长:(看向大主唱)
大主唱(26):是怎么回事呢?
大主唱(26):你们也都知道我是咱们市知名的idol啊!
大主唱(26):我是我们男团的门面担当啊!
鬼秘书:假的门面。
大主唱(26):是是是
大主唱(26):虽然是假的,但现在不是没人知道吗?
顾设计可以把我的手机拿来一下吗?
顾设计我可不可以给娱记投稿。
鬼秘书:鹅鹅鹅~
鸥太太:热搜预定!
白保安:知名男团偶像竟是整容脸?!
何探长:哈哈哈!
撒准可:所以他拿这件事儿威胁你。
大主唱(26):对!
大主唱(26):他给我做完手术之后就一直威胁我。
大主唱(26):说不给他钱,他就把我整容这件事儿曝光出去。
顾设计让你上热搜?
大主唱(26):也行,也行!
鬼秘书:所以这是你的杀机。
大主唱(26):对!
鬼秘书:然后我去了撒准可的房间。
鬼秘书:我找到了他的手机。
鬼秘书:他的店之前被砸过。
鸥太太:之前被砸过?
鬼秘书:对!
鬼秘书:这是之前的,因为他的店现在还是好的。
顾设计甚至吧台上还有一杯酒。
鬼秘书:对!但是注意一下的是,这杯酒已经喝了一半了。
撒准可:我是开酒吧的,自己调一杯酒喝不是很正常吗?
何探长:这个语气口吻...
/卿卿:我不知道!别看我!/
鬼秘书:自己调一杯酒喝很正常。
鬼秘书:但是!
顾设计哦吼~
鸥太太:重点来了!
鬼秘书:我发现了一个录音笔。
何探长:又是鬼鬼找到的录音笔。
何探长:鬼鬼,这回你记住内容了吗?
鬼秘书:里面的内容就是撒(准可)在求甄(整形)。
鬼秘书:大体就是想让甄整形放过他。
鬼秘书:但是甄整形就是说,不行!这件事儿谁都帮不了你。
鬼秘书:我想问一下,是什么事情?
鸥太太:是酒吧吗?
大主唱(26):酒吧是他砸的?
撒准可:就是有一天晚上,甄整形来我酒吧喝酒。
撒准可:我也不知道他是喝高了,还是怎么的了。
撒准可:他就和他的几个朋友把我的酒吧给砸了。
撒准可:我手机里面的照片就是当时酒吧被砸之后的样子。
顾设计你没有报案吗?
撒准可:我报案了。
撒准可:但是一直到现在也还没有结果。
何探长:录音是什么时候?
撒准可:就是今天。
何探长:你今天来找他?
撒准可:对!
撒准可:我就想着录一下他承认砸了我的店,然后做证据。
顾设计我先补充一点啊!
顾设计在法律中,录音材料属于我国《民事诉讼法》中规定的电子证据和视听资料,是证据的一种类别和形式。
顾设计偷偷录音虽然未必具备证明力,但也可以作为证据,只是需要具备证据“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才能具备证明力
顾设计也就是说,偷偷录音只要不侵害对方权益就可以作为证据。在录音过程中,不能使用窃听他人隐私、侵犯他人隐私的手段。录音的内容应真实、连贯,不得编辑,录音过程中,对方的发言是真实意思的表达,不存在来自他人的胁迫和威胁。录音内容应当充分说明案件需要证明的事实,请勿删除录音材料,保留原始录音资料。符合上述条件的,法院应当确认录音证据有效。
(这也是明星大侦探这个节目的初衷。让观众在娱乐中体验到烧脑的快感。在一个个接近生活的案例中,映射出生活的哲理。)
何探长:啊!这一段熟悉的感觉。
鸥太太:感觉好像到了另一个节目。
鬼秘书:你是怎么记住的?
顾设计我之前有拍过一个律政题材的剧。
顾设计那时候背过一些法律条文。
大主唱(26):厉害厉害!
鬼秘书:所以你在和他起了争执之后,回到酒吧给自己调了一杯酒?
撒准可:我去求他,他不答应。
撒准可:我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撒准可:就只能借酒消愁了。
顾设计可是借酒浇愁愁更愁。
顾设计还有一句话。
鸥太太:酒壮怂人胆。
大主唱(26):你都已经什么都做不了了,还不反抗一下啊!
撒准可:我没办法反抗啊!
撒准可:我这上有老下有小的,一家子等着我养活呢!
撒准可:他虽然老是来找麻烦,但是如果我出了事情,我那一大家子怎么办嘞?
顾设计麻绳专挑细处断,厄运只找苦命人。
何探长:所以鬼鬼,你怀疑谁?
鬼秘书:撒(准可)吧!
/鬼秘书搜集线索/
/大主唱的病历本、撒准可的手机、撒准可的录音笔/
/怀疑对象:撒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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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感谢“servent”宝贝的花花!
作者加更一大章!(二合一)
作者(*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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